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会常务委员会于2025年2月14日发布的68/NQ-UBTVQH15号决议,越南政府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了关于北部湾领海基线的声明。北部湾领海基线的划定旨在履行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的权利和义务,并符合2012年《越南海洋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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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领海基线示意图 |
根据声明,计算越南大陆领土在北部湾领海宽度的基线由以下基点之间的直线段连接而成:
• 昏果岛1(A11 - 北纬17°10'00.0",东经107°20'36.0"); • 大风岛(A12 - 北纬17°54'48.1",东经106°40'25.8"); • 鸟岛(A13 - 北纬18°07'02.5",东经106°29'23.7"); • 小眼岛(A14 - 北纬18°47'28.2",东经105°59'20.5"); • 迷岛(A15 - 北纬19°22'36.7",东经105°56'18.6"); • 东龙珠岛(A16 - 北纬20°36'47.9",东经107°12'32.2"); • 夏梅岛(A17 - 北纬20°42'58.6",东经107°27'14.9"); • 夏梅岛(A18 - 北纬20°43'21.3",东经107°27'50.2"); • 青蓝岛(A19 - 北纬20°59'02.3",东经107°49'20.9"); • 青蓝岛(A20 - 北纬21°01'25.9",东经107°51'46.5"); • 葡吉岛(A21 - 北纬21°11'19.6",东经108°01'09.6"); • 葡吉岛(A22 - 北纬21°11'29.2",东经108°01'17.7"); • 茶古岛(A23 - 北纬21°28'14.9",东经108°05'32.8"); • 以及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确定的第1号基点(A24 - 北纬21°28'12.5",东经108°06'04.3")。
白龙尾岛的领海基线为沿岛屿海岸最低潮位线。
北仑河口区域越南领海的外部界限由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部湾划界协定》划定的9个点以及位于越南海域的第10号基点组成,包括:
• 第1号基点(北纬21°28'12.5",东经108°06'04.3"); • 第2号基点(北纬21°28'01.7",东经108°06'01.6"); • 第3号基点(北纬21°27'50.1",东经108°05'57.7"); • 第4号基点(北纬21°27'39.5",东经108°05'51.5"); • 第5号基点(北纬21°27'28.2",东经108°05'39.9"); • 第6号基点(北纬21°27'23.1",东经108°05'38.8"); • 第7号基点(北纬21°27'08.2",东经108°05'43.7"); • 第8号基点(北纬21°16'32.0",东经108°08'05.0"); • 第9号基点(北纬21°12'35.0",东经108°12'31.0"); • 第10号基点(北纬21°03'33.1",东经108°10'57.7")。
计算越南北部湾领海宽度的基线依据《UNCLOS》的规定,并符合北部湾的地理和自然特征,不影响越南所参加或签署的国际条约;是确定越南海域边界和范围的依据,同时符合《UNCLOS》和2000年《越中北部湾划界协定》的规定。该基线的确定为保护和行使越南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推动经济发展、海洋管理和国际合作。(完)
责任编辑:范平
1 - 根据1982年11月12日政府关于越南领海基线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