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是军队的力量。对于防空空军军种,因军种的特殊性和任务要求,其要求更高。因此,研究提出提高法律教育质量的措施,旨在为下士官、兵士树立遵纪守法意识是要继续开展的重要内容。
法律普教工作对下士官、兵士乃至全军军人树立过硬的政治本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与实践活动能力扮演重要的作用。深刻意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防空空军军种党委、司令部一向确定对下士官、兵士的法律普教工作是重心领导指导内容;因为,执行好这一任务不仅为建设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兵种,而且确保高度战备,牢固管理和保卫祖国空域作出贡献。为了让该工作取得实效,要采取多项同步的措施,以下是一些主要措施:
第一,加强各级党委对下士官、兵士法律普教工作的领导指导力度。这是重要的措施,对提高军种该工作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各级党委,尤其是支部要颁发专题领导决议,或把这一工作的领导内容纳入定期领导决议。其中,要明确适合的主张和措施,提出奋斗指标,分工干部、党员负责。决议颁发后,组织贯彻和开展落实。党委、支部要注重革新领导方式,加强检查工作。与此同时,各级机关、单位的主管干部,尤其是政委、政治员要做好法律普教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为机关、单位组织实施做好定向,在意志和行动上创造统一共识,为遏制不良习惯,违法违纪事务作出贡献。为了让该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既定的内容,机关、单位的指挥员要对法律宣传普教与政治思想教育进行计划化,确保贴近实践。政委、政治员的政治教育主题要包括国家法律、军队条令、军种的规定等规定,在敬国旗、政治通报、青年论坛、文体、参观等活动中,各单位要结合进行法律宣传、普教工作。主动法律教育工作纳入各竞赛运动,创造综合力量以提高该工作质量和效果。
第二,发挥各级主管干部、政委、政治员的责任作用。主管干部、政委、政治员对单位的法律教育工作质量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提高该队伍对此工作的认识水平与责任精神。在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引导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决议,政治机关制定法律教育工作计划;具体引导和制定实施计划。对于各级指挥员,主动与政委、政治员讨论,指导职能机关制定计划和组织教育活动,确保时间、计划、内容,动员最多军数参加学习。严格维持生活、学习制度,把法律教育和单位的其他活动紧密相结合。与此同时,指挥员要积极学习、研究,提高法律知识水平,旨在不仅执行好关于遵纪守法的表率责任,而且还直接参加法律教育过程,在教育中发挥民主,加强与下士官、兵士对话,旨在掌握他们的情况、愿望,及时解答他们关于法律教育活动的疑问。
第三,把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开展。目前,对于每个任务,我们都评价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再说,实践证明,为了管理、调控和指挥单位,若只用法律、条令、纪律或命令就没有带来效果,必须把道德和法律紧密相结合,发挥这两个方式在此工作中的优势。因此,法律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是让下士官、兵士形成符合法律和道德的行为,遏制违反法律行为不可缺少的条件。据此,法律化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要达到以下目标:(1)让下士官、兵士正确认识到法律和道德、生活方式的关系,巩固、保卫传统道德、进步道德的观念、观点、思想和准则,遏制、击退违法犯规的行为;为下士官、兵士具备足够能力和品质,完成好被交付的任务打下基础。(2)继续重视用条令、条例和具体规定管理单位和下士官、兵士,重视为下士官、兵士教育和提高道德。关心维护和发挥传统道德价值,民族的美好道德观念。继续研究,建议把新道德准则与法律文件、条令条例相配合,让法律、条令、条例真真成为保卫和发展下士官、兵士的道德的有效工。(3)发挥每个战士在学习、研究和掌握党的主张、路线,国家的政策、法律,军种的政治任务中的主动、积极、自觉性,透彻领会“胡伯伯部队”—“优秀防空空军战士”的革命道德;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社会知识。为了让该工作取得实效,各机关、单位要积极建设健康的军事文化环境,为引导正确的认识、思想和行动作出贡献。
第四,把法律教育和纪律锻炼相结合。防空空军军种得到党、国家和军队投资现代化建设。这既是军种官兵的荣誉和自豪感,同时也提出很高的要求。以此,法律教育和纪律锻炼成为重要内容,旨在提高下士官、兵士的认识水平、法律知识和遵纪守法意识;确保部队在任何环境下能自我认识、自我调整、自我牵制,按条令、条例行动。这是树立政治本领,革命道德和法律至上意识的基本因素,确保单位在统一意志和行动。因此,在法律教育中,掌握部队,尤其是新兵的思想、愿望,及时提出解决办法,让法律内容渗透下士官和兵士的思想和行动,让每个军人能自我调整认识、行为,在生活和工作中提高责任精神。
与此同时,加强各级党委、指挥员对单位遵纪守法情况的检查、监察。同时,掌握单位和驻军地方的情况,及时遏制违法犯规表现。
紧抓实际情况,防空空军军种各级单位的领导人、指挥员可以灵活运用上述措施,以提高对下士官、兵士的法律教育质量,让他们自觉执行国法军规,为完成好被交付的任务作出贡献。(完)
作者:防空空军军种党委纪检会副主任武玉黄大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