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防安全建设是我党、政府的战略主张,旨在提高国家综合实力,满足眼前和长期的卫国任务要求。因此,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并灵活运用到实践之中去。
继承国防动员、保卫祖国的资源建设经验和教训,旨在调动和促进国家合力,成功应对军事潜力远超我国的敌人的侵略战争。我党集中力量领导建设工作,调动一切力量,为抗战、保卫祖国提供服务。正因为如此,数以万计的青年,数百万吨的武器、弹药和物资被调动、开发、储存,并迅速得到保障,用于战场,为全民抗敌提供保障。人民武装力量由此逐步建立起来,不断发展壮大,战斗规模不断扩大,在民族解放斗争和坚定建设和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事业中取得了伟大胜利。如今,在党的领导下,国防安全潜力日益巩固,政治安全得到维护,全民国防、人民安全、与人民安全阵势相联系的全民国防阵势和各省市防备区建设越来越牢固。“民心阵势”得到加强。国防安全动员资源建设更加强大、更加全面,满足国防安全与卫国任务的要求。军事、国防、安全等法律体系、战略和项目逐步完善并得到同步实施。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同加强国防安全建设相结合的任务得到重视。人口布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结合国防安全保障逐步调整。国防安全产业特别是产业动员机构投入开发生产多种军民两用物资,切实服务于平时国防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随时转换为战时状态。
但是,在国防安全资源的组织工作中,一些领域的经济社会发展与加强国防安全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和有效。若干部门、机构和地方的潜力、力量和防御阵势建设尚未牢固。防备区建设资源投入与经济发展潜力和速度不相称,个别部门和地方为国防安全储备和调动资源的能力仍然有限,网络安全保障工作不够紧密。
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应继续增强国家合力,全面准备国家资源,……坚定地保卫祖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处于被动或出乎意外。文章范围重点讨论了新形势下增加国防、安全和国防资源的一些问题。
一、加强党和国家对国防安全建设和调动资源工作的领导。这是最重要的解决方案,确保国防安全建设和调动资源对准方向、科学、有效,实现既定目标。据此,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国防安全理念和方针,紧紧围绕着建设强大的国防安全潜力,及时动员保卫祖国。在此基础上,着力更新和提高国防安全领导、管理、建设管理和资源调动质量;增强各级党委领导的效能和政府系统、中央和地方部委、部门负责人特别是各级军事、公安机关的关键咨询作用。落实好国防部、公安部建设调动资源的领导、管理和行政机制。推进对干部党员和群众的宣传教育,牢牢把握国防安全国防建设和调动资源的任务。建设党的组织体系、廉洁有力的各级政府机构,拥有一支适应当前形势下国防安全要求和任务的合格、精干的干部队伍。对各级党委、指挥员、各部委负责人、武装力量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国防安全保障建设和调动成果。继续完善国防安全动员机制、政策和法律,加强对国防安全潜力建设和调动活动的检查、监督、审核。
二、在国防安全潜力资源建设和调动中发挥政治体系和全民的综合实力。加强国防、安全和国防资源,包括:人力资源、手段、设施、资金、科技等,在平时做好准备,在战时随时准备动员到国防和安全任务中。这都是战略问题,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交等领域,决定国防和安全的强弱。因此,要推动中央到地方各级各部门、全军和政治体系综合合力做好这一重任。其中,围绕建设强大经济的各项资源,在各项具体战略中,在经济、文化、社会与国防、安全、外交和国防安全紧密结合的基础上,集中调动经济资源。同时,着力建设动员资源,满足战争初期年度的国防需要;建设强大的后备力量和动员力量,随时扩大民兵和自卫力量,建设产业动员机构、社会经济,为国防安全工作做好准备。
但在实践中,国防安全动员不一定要立即动员,而是从平时开始就认真严谨,对动员能力进行调查,制定各部委和部门的动员计划和动员方案。组织动员计划的培训和演练,随时准备好及时有效地调动所有资源,在出现情况时满足所有防御和安全需求。此外,要促进政治体系和全民的合力,提高教育质量,为各级干部培养从中央到地方的国防安全知识,特别是各级主要干部、社会政治组织、群众组织、企业的干部。加强宣传,增强全民国防安全动员意识和责任。从而激发自律精神,为国防安全工作奉献人力物力。
三、健全国防安全动员的法律制度、机制和政策。当前,保障国防安全动员的法律文件、机制和政策体系为党和国家所关心指导,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具有较好的实效性。但是,有关国防安全动员的法律和政策的一些规定与现实发展和国际一体化进程的要求不适应,未能将社会生活的潜力和力量发挥到国防安全工作之中,一些国防安全动员活动没有法律规定等。因此,有关部门和组织要继续向党、国家和有关部门研究、建言献策,完善国防安全动员机制和政策。其中,着力完善与加强国防安全相结合的经济社会发展等法律制度、机制和政策,投资建设激励资源,完善产业促进法,落实好中央与地方国防安全动员工作协调机制,动员资源政策,特别是动员外资经济部门人力资源服务于国防安全工作的政策。继续审查和评估法律文件的适用性和现行政策的可行性;找出与国防安全动员活动实践存在的缺失和不相符的内容,朝着既满足眼前要求,又确保长远发展的方向加以补充、完善和发展。
四、加强国防安全动员活动的培训、演练和总结。为有效调动国防安全,我们认为,各部门、机关、单位、企业要牢牢把握工作特点,特别是政府年度国防安全动员目标,紧跟国防部、公安部等部门的指导。在此基础上,制定国防安全动员计划、内容、训练、演习方案,确保同步、严谨、科学。其中,以“基础、实用、扎实、贴近实际”为宗旨,注重提高培训质量,培训内容贴近中央和地方各部门、机关、单位、企业的要求和动员任务,重视开展动员方案和计划的培训。演练工作要精心准备,科学指导、有效开展,符合国防安全状态和民事防御方案的任务。
经过每次培训和演练后,应组织总结,吸取经验教训,以此为基础为后续年度的相关工作提供服务。同时,在符合新形势下建国卫国任务发展的基础上,应补充、调整国防安全动员计划和方案。(完)
作者:国防学院 黎德进大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