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强大而广泛”的民兵自卫力量是党和国家的战略主张。面对新形势下巩固国防、安全和捍卫祖国的要求,民兵自卫局已经并正在采取同步性的措施,以履行好对民兵自卫工作的战略参谋及指导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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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训练掌控武器装备 |
为了落实党的全民、全面、长期、自力更生的抗战路线,1947年2月12日,胡志明主席签署了16/SL号法令,成立全国民兵局(当今民兵自卫局的前身)。这标志着参谋、指导、引导落实全国民兵自卫工作专责机构的诞生。在抗法、抗美两场战争中,民兵自卫局一直贴近实际情况,掌握党的武装力量建设主张,积极研究并履行好关于民兵自卫工作的战略参谋、战略指导职能,为建设人民武装力量、发展游击战和地方人民战争并在民族解放、国家统一的斗争中取得胜利作出重要贡献。
我国国家统一之后,民兵自卫局建议既要巩固民兵自卫力量的组织编制,又要提高其运行质量和效果。朝着“强大而广泛”的方向建设民兵自卫力量,注重在边境、海岛、大城市、工业区建设、巩固民兵自卫力量。指导、组织民兵自卫力量与各力量配合追击敌人残兵,建设边界防守线上的堡垒,协同作战,服务于作战,进行生产,为牢固捍卫祖国西南和北方的边境主权做出贡献。
进入革新时期,民兵自卫局继续做出参谋意见,指导胜利实现党和国家政府对民兵自卫工作、各个中央和地区部门的国防工作的主张和路线。近几年的突出成绩是,民兵自卫局已经研究并建议总参谋部、国防部向党、国家做出参谋意见,建议制定《民兵自卫法》和关于民兵自卫工作的法律法规文件,为全国范围统一实施提供重要的法律依据。同时,在民兵自卫力量的组织、训练、运行过程中主动指导、引导并创造突破口,建设“强大而广泛”的民兵自卫力量,作为地方国防安全任务实施的核心力量,为建设强大的全民国防体制、全民国防阵势做出务实贡献,满足新形势的任务要求。
未来时期,在国际和地区形势跌宕起伏的背景下,除了新机遇以外,我国也要面临着传统、非传统安全的诸多困难和挑战,敌对势力企图挑起政治社会动荡的破坏活动不断加剧。而军队建设、国防安全巩固、捍卫祖国等任务有新的发展步伐,对民兵自卫工作提出极高的任务要求。为了称得起全军民兵自卫工作参谋、指导方面的顶尖机构称号,履行好被交付的任务、职能,民兵局继续以同步性的措施全面开展各方面的工作内容,以便提高工作质量,满足新形势的任务要求,其中着力做好以下的主要内容:
第一,积极研究、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向党和国家政府做出参谋意见,建议制定并同步、及时、有效落实关于民兵自卫工作的主张、政策。这是战略任务,所以下一阶段,民兵自卫局在深入贯彻、指导、引导民兵自卫工作主张、政策高效实施的同时着力提高研究质量,建议制定、调整、补充、完善关于民兵的法律法规文件,满足巩固国防和安全、捍卫祖国的要求。为了有效落实此项内容,民兵自卫局继续指导与有关机关配合加大对各军区、部门、中央和地方民兵自卫工作组织实践的审查、研究、总结力度,尤其是在制定法律法规文件的问题上,使之跟上实践的发展步伐,提供同步性的法理依据,作为有效落实该重要工作的基础。同时,继续指导加快关于民兵的各项提案的实施力度。重点是:“2021年至2025年及后续年阶段民兵自卫力量的力量组织、训练、运行及优抚政策保障”、“新形势第二阶段参与海岛主权保护的常备民兵海队建设”、“边境、沿海、海岛地区乡镇民兵自卫力量及军事指挥部的运行效果提升措施,满足新形势的任务要求”等,为建设“强大而广泛”的民兵自卫力量做出贡献。
第二,继续参谋、指导、引导并提升民兵自卫力量建设、训练质量。作为该领域的顶尖机构,民兵自卫局大力推动全国范围提升民兵自卫力量建设、训练质量措施。其中,注重参谋、指导、引导中央各部门和地方本着“强大而广泛”方针落实好民兵自卫力量建设任务,确保遵守流程、公开、民主等要求,将民兵自卫力量建设与政治基层单位建设、防守区域建设结合在一起,使之符合于每个地方、机构、组织、单位的特点。建设各个试点模式、新模式,如:“模范、典型”全面强大的民兵单位、新形势参与海岛主权保护的常备民兵海队、海上民兵、机动民兵、炮兵和防空民兵、陆地边界常备民兵边卡等。建设、补充从事信息战、网络空间战、狙击队、无人机压制等任务的民兵自卫力量及军队内外各企业的自卫队,确保贴近任务要求和实情。继续研究、总结涉外企业、组织中的民兵自卫力量建设经验。尤其是参谋、指导做好基层单位军事干部队伍建设、储备工作,健全并提高乡级军事党支部、各乡镇和机关单位的军事指挥部的运行质量,因为这是基层单位民兵自卫力量指挥、管理、训练的核心力量。在党主张对中央、地方部门、机构进行精简的背景下,民兵自卫局积极把握实情,以做出参谋意见,建议并指导、引导落实民兵自卫力量、军事机构的部署、健全工作,确保遵守现行的法律规定。指导各级军事机构建议地方各级党委大力推动民兵自卫力量中的党员发展工作力度,尤其是针对重点地区、边远地区及外资企业,以便不断提高这些力量的政治质量。
与此同时,民兵自卫局加强指导、引导各中央和地方部门本着“基本、务实、质量”方针着力提高民兵自卫力量训练质量,使之符合于每个对象特点和地区情况。将军事训练与政治、法律教育和民兵自卫力量、国防部、中央、地方的传统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确保该力量的全面质量,尤其是政治质量,真正成为对党、国家政府、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绝对忠诚、可靠的政治力量和作战力量。其中注重培训民兵自卫力量深入了解其职能和任务,熟练操作现有的武器、装备和辅助工具,熟练操作步兵作战技术,把握就地作战方案及与地方公安和其他力量配合巡逻、检查、处理国防、安全事务的方法、内容。尤其是,为了充分发挥民兵自卫力量在地方、基层单位的作用,民兵自卫局继续指导加强训练力度,做好群众运动、防灾救灾、搜救工作。同时,配合、指导各级地方军事机构提高民兵的竞赛、会操、防备区演习中的训练质量,尤其是与地方军队单位的演习协同活动,进而切实训练、提高该力量的任务实施能力。
第三,加大民兵自卫局的“模范、典型”全面强大建设力度,使之与任务要求相适应。据此,民兵自卫局党委、指挥机构继续贯彻并深入落实党、中央军委、国防部对党建工作的各项决议、指示。经常巩固、健全、培养、提高各级党委、支部的全面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尤其是参谋助手、引导、开展落实民兵自卫工作、建设民兵自卫力量及其他重要工作内容等能力。当前,着力领导、指导做好筹备工作,成功举办2025-2027年任期党支部大会和民兵自卫局党部2025-2030年任期大会。经常改革、提高党纪检查、监督、处置工作的质量、效果,主动斗争防范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的蜕化及“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严格处理违纪违法的党组织、党员,确保客观、共鸣、正确、及时等要求。
与此同时,民兵自卫局着力健全编制组织,确保“精、简、强”要求,将干部、人员,尤其是年轻干部建设成为政治本领过硬、道德品质良好、知识全面、通晓实践、战略思维敏捷、工作作风科学、发现问题能力强、正确预测情况的干部、人员队伍,进而做出中肯、正确、及时、有效的参谋意见,满足新形势任务的要求。(完)
作者:民兵局局长范光银中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