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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省边防部队携手解除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行为的“黄牌”警告

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行为是当前各级部门、各力量、各地方政府,特别是沿海地区的紧迫任务。这也是广义省边防部队高度重视的一项重要内容,广义省全力以赴认真落实并提出了许多同步有效的解决方案。

广义省是沿海省份,海岸线长达131公里,领海面积11000多平方公里,有6个河口,这里水产资源丰富,渔业发达。据统计,截至2024年9月,全省拥有海上开采海鲜船只4336艘,其中远海捕捞船只3079艘。由于渔船数量众多,作业遍及全国海域,而部分渔民的守法意识和认识仍然有限,因此省边防部队在把握情况、管理并检查捕鱼活动等方面遇到不少困难,对海上非法渔船实施制裁力度不够,导致非法捕捞行为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省边防部队党委、指挥部紧紧围绕上级交付的职责分工,积极建议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步部署打击海上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行为 (IUU),同各部门、行业一道,决心实现解除欧盟委员会(EC)对我国渔业“黄牌”警告的目标。

广义省边防部队就打击IUU捕捞活动不足问题发动高峰竞赛

据此,从年初开始,省边防部队全面贯彻落实国防部于2023年12月13日颁布关于集中落实打击 IUU捕捞行为、解除欧盟委员会“黄牌”警告的紧急解决方案和任务的102/CT-BQP号指令、边防部队司令部 于2024 年1月24日颁布关于组织实施至 2024 年 4 月为止的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行为的高峰期的399/KH-BDBP号计划、广义省人民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0日颁布关于实施打击IUU捕捞行为、进一步防止并杜绝越南渔船在外国海域非法捕捞情况的紧急而重要的任务和解决方案的199/KH-UBND号计划。与各部门、各行业和各职能力量密切配合,推进对渔民的法制宣传普及1,加强管理、检查、控制工作,坚决不允许“三无”渔船2参与海鲜开采活动。建立对海上渔船活动进行每天24个小时渔船信息监控系统,提前预警并防止渔船侵犯外国海域。与此同时,省边防部队积极配合各力量,彻底停止通过“掮客线“和“联络人”组织渔船渔民非法越境捕捞的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通过采取彻底而同步的应对措施,2024年初以来,省边防部队已组织官兵618班次/2296人次对江河入海口、海上停泊船舶泊位进行巡查并管控,按规定登记并监控进出港口渔船共24,107 艘次/164,159人次。参与省农业与农村发展厅渔业分局对渔港打击IUU捕捞行为进行检查共4批次和跨部门工作组4个,并为欧盟委员会第五次检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从今年年初以来,根据42/2019/NĐ-CP号法令和38/2024/NĐ-CP号法令的规定,省边防部队与各职能力量共处理案件108起、渔船106艘,处罚金总额超过23.5亿越南盾,为大幅减少IUU捕捞行为做出了贡献,受到边防部队司令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可与高度评价。

为了推广所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广义省边防部队党委、指挥部集中领导指导,更好落实这一问题,为全国早日解除欧盟委员会“黄牌”警告、帮助渔民安心出海捕捞,维护祖国岛屿与海洋神圣主权做出贡献。

首先,加强各级党委、指挥员的领导和指导,与地方党委、政府、机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打击IUU捕捞行为。这是确保思想认识统一的重要举措,提高全体干部、党员、官兵在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意识。据此,省边防部队要求各级党委、指挥员继续深刻领会上级的各项决议、指导、指示,特别是越共中央书记处于2024年4月10日签发关于加强党对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捞活动和渔业可持续发展领导32-CT/TW号指示,政府于2024年4月22日发布的52/NQ-CP号决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于2024年6月12日发布关于指导运用对《越南刑法》有关非法开采、经营、运输海产品进行追究刑事责任若干规定的04/2024/NQ-HDTP号决议,以及省委常委会、省人民委员会、边防司令部有关落实32号指示、52号决议的各项计划和规定。在此基础上,各单位、机关按照符合于本地区特点和职责以及所交给的任务来制定同步、科学的计划和行动方案。

与此同时,省边防部队继续配合地方党委、政府等力量,做好对海上边境地区的人民,特别是船东、船长进行法律宣传、普及和教育。宣传教育内容重点阐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重点介绍越南《海洋法》、《渔业法》、欧盟委员会关于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鱼行为的建议以及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制裁等内容。为提高效率,在大众媒体、“黄沙海队”粉丝网站等深度专栏播放以“防范并停止IUU违法渔船,迅速解除EC黄牌警告”为主题的节目、在海上边境地区贴宣传广告牌、标语,向出海渔船发送传单的同时,省边防部队指挥部继续指导加强完善宣传队伍,指导​​渔民记录并提交开发海域的航海报告。同时,加强检查并维持船舶巡航监控设备,严格执行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要求海上边境地区的干部、党员、乡村和沿海边防站官兵对海上作业的渔船和船长进行管理并监控的指示,让渔民了解、自愿遵守、承诺不侵犯外国海域捕捞海鲜。引导并鼓励渔民在长沙群岛海域捕捞,继续维护我国领海主权,同时也能享受到渔业后勤服务区、船闸、渔村等带来的好处。

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省边防部队继续全面部署各边防措施;积极与有关力量配合,牢牢掌握情况,做好对具有境外海域违法行为“高危”船只做好基础调查、分类、统计记录以及严格监管工作,从而及时提供防范和处理措施。目前,按照地方计划,协调对渔船进行调查,确保牢牢掌握已登记、未登记、许可证过期、已转让或注销、省外作业渔船、尚未安装航行监控设备(VMS)等渔船数量的现状,从而提出彻底处理“三无”、没有足够的条件进行海鲜开产的渔船的计划和方案。通过渔船监控系统加强对100%的海上作业渔船进行全方面的监控,把握并坚决查清每一起违犯VMS连接中断、将VMS设备交给其他渔船、渔船越界、侵犯外国海域等案件,从而及时预防并处理突发情况。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严格查处将渔船和渔民到外国海域进行IUU违法行为,将在大众媒体上公布违法案件以宣传、警告和震慑非法捕捞的后果。

为克服管理海域广阔、航道多、运河多、码头多、船舶可以自由通行、停泊难以控制的困难,省边防部队指挥部着力提高有关海上违法行为的管理、巡逻、管控、打击的质量。深入贯彻落实边防部队指挥部于2021年12月2日颁布关于海岛边防站海上巡逻工作的4968/QyD-BDBP号规定、边防部队司令部2022年8月8日关于海岛线边防监控站的边境范围、任务和监控业务的3256/QyD-BDBP号规定,省边防部队主动审查并补充计划,加强机动巡逻和监控队伍。其中以海岛、海滩、河口、溪流为重点,确保对进出渔港的长度15米以上的渔船进行100%的检查管控,坚决不准无捕捞许可证与安全设备、未安装VMS的渔船离境作业。继续加强与有关省份边防部队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以对在广义地区作业的外省渔船以及在其他地区作业的广义省渔船进行监控。继续安排干部与渔港的渔业代表处的各力量配合,以便对开采的水产品产地和原料进行检查、监管并追溯。

与此同时,广义省边防部队与地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打造并弘扬渔业工会活动的有效性以及“团结、安全渔船”、“自管码头”的模式;发挥社会保障、回报感恩系列活动,有助于改善人民群众物质精神生活,支持帮助渔民出海捕鱼,为成功实现解除欧盟委员会“黄牌”警告的目标和行动计划、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海洋与岛屿主权做出贡献。(完)

作者:广义省边防部队司令部司令 陈俊英大校

                                  

1 - 组织宣传活动46场/5,337人次,散发传单2,343份,向渔民捐赠热线钥匙扣4,500个、国旗4,500面。

2- 无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无船舶登记证、无捕捞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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