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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人民公安建设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 称得起护党、卫国与护民的“宝剑”

经过75年建立、战斗与成长路程(1945年8月19日—2020年8月19日),在越南共产党和敬爱的胡志明主席的领导、教育与培训之下,越南人民公安力量已克服重重困难和挑战,不断强大并取得了许多巨大的成就,在民族解放和捍卫祖国的事业中,其同党及全国人民取得了光荣的胜利,不愧为保护党、国家、人民的“宝剑”与“盾牌”。

历史性的八月总起义胜利之后,人民公安正式建立,其前身组织包括:北部公安厅、中部侦查厅以及南部国家自卫厅。从初建时期,人民公安力量已提高革命警惕,主动发现并与武装力量和各阶层人民斗争、挫败“内外敌人”的阴谋和破坏活动,牢固捍卫新生的革命政权。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国旺在题为“人民公安七十五年建立、战斗和成长暨全民保护祖国安全传统日十五周年”的研讨会上发表指导性讲话

在抗法战争中,人民公安力量在各方面都有所成长,明确体现了对党、祖国和人民无限的忠诚。践行胡伯伯的六条教导,各级公安作为骨干力量,不畏艰难困苦、不畏牺牲,同全民维护自由区的安宁、秩序,确保党、国家的首脑机关和革命根据地的安全。人民公安力量还直接参战、打败地方敌对势力、消除邪恶,与全党、全军、全民在抗法战争中取得胜利,牢牢维护民族独立,为越南革命开辟了新纪元。

到抗美救国战争时期,人民公安的规模、编制力量、职能以及任务进一步得以发展。贯彻执行党关于北方和南方革命路线的主张,人民公安与越南人民军队紧密配合,出色完成维护安宁、秩序,保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粉碎敌人在北方进行的破坏战争以及积极给南方战场支援的任务。从而对战争上的胜利作出重大贡献,尤其是在历史性的胡志明战役、南方解放实现国家统一。

国家已统一,但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安宁的威胁仍然存在贯彻并落实胡伯伯的教诲:“公安力量要随时打击敌人,战争时期已肩负着这个任务,和平时期这个任务更加繁重” 1,人民公安力量继续发挥“为祖国牺牲、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同时与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克服战争遗留的后果、建立和巩固政权,发起“全民保卫祖国安全”运动,勇敢斗争以保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主权。此外,人民公安追寻、无效化反动组织,防止美国—伪政权暗插的间谍人员,粉碎敌对实力的战后计划,致力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有效服务于建设与捍卫祖国的事业。

进入革新时期,人民公安力量在保护党、祖国、人民以及社会主义制度的事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此力量做好战略研究和预测工作,及时向党、政府就保护国家安全、民族正当利益的适合措施与主张做好参谋助手任务,有效解决复杂问题,不许陷入被动局面。人民公安在建立坚实的“人民安全阵势”和“全民国防阵势”同时将“人民安全阵势”与“全民国防阵势”相结合的过程中,发挥好先锋带头作用,有效抵制敌对势力、反动分子及罪犯的破坏活动,牢牢保卫重要地区和重点领域的安宁,维护人民稳定、幸福的生活。从而,在社会秩序和安全方面上产生明显的变化。与执行战斗任务的同时,人民公安继续弘扬跟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传统,有效参加国家发展经济、社会的事业,帮助人民脱贫致富,建立稳定的基层政治系统与“人心的阵势”,扩大并发展对外关系等等。值得一提的是,前一段时间,人民公安力量已激烈展开并有效执行党和政府关于防止“2019冠状病毒大流行”的主张,致力于胜利实行“双重目标”,维护政治稳定,确保社会安全,服务于恢复并发展经济的任务。

以历经75年所获得的巨大成就和战功,国家已向人民公安力量授予16枚金星勋章、100枚胡志明勋章,共向715次集体、409次个人追赠“人民武装力量英雄”、“劳动英雄”等荣誉称号以及数以万计的高贵奖章。很多不惜献血、勇敢战斗和牺牲的公安干部和战士已成为革命英雄主义的象征,点亮了人民公安的光荣英雄传统,巩固人民对党、国家及人民公安力量的信心和密切联系。

目前,国际和地区继续面临着急剧变化的情况使建设与捍卫祖国,保卫国家海洋主权和民族利益的事业不仅迎接很多机会而且还要面临着重重困难和挑战。大国之间的战略竞争日益激烈,民粹主义、极端民族主义的趋势仍然延续,“2019冠状病毒大流行”继续蔓延,直接影响到全世界、地区和国内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敌对势力和反动分子增加破坏活动,特别是对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和各级代表大会;在一些地区和领域上失稳危机仍然暗藏;违法罪犯的手段越来越狡猾,其性质的危险程度日益严重。一部分党员和干部理想淡漠,革命意志衰退,生活方式、道德及政治思想衰落,并出现“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表现等等。上面所述的新情况对公安人民力量提出新颖的要求和艰巨的任务。需要该力量发挥自己的骨干作用,为维护政治稳定与和平环境做出积极贡献,有效服务于迅速、可持续地建设与发展国家为了履行党、政府与人民信任赋予的重任,人民公安力量要深入贯彻、致力领导与指导并有效实施以下核心任务和解决方案:

第一,维护并加强党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国家对人民公安力量的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工作及其行动的管理。各级党委、各单位、各地方的指挥干部要深刻贯彻党、政府的指导思想和观点,尤其是在党中央、政治局、秘书处、国会和政府的议案和指示中所提到的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任务和目标、任务和实行路线;有效履行关于打击犯罪的国家战略和项目。同时,力争改革方式,提高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发挥民主、集体智慧,重视人民公安各级党委、党组织的职责。公安力量的所有行为必须遵从党、国家政府的领导与指挥,有效服务于国家发展经济、社会、对外活动的事业。

第二,继续巩固并发挥本着“部级精简、省级强大、县级稳定、乡级跟踪”方向的新型组织方式的效果。各级党委和机关加强对党组织、群众组织的按规定、合理得健全与布置工作。继续按照党和国家的规定指挥审查和调整领导机构,同时朝着提高直接作战力量的趋向再次布置和分工。这就是公安力量跟人民和基层群建设密切联系,并有利于执行所赋予的职责并服务人民的良好条件。

第三,培养规范、富有良好工作能力和政治水平的干部。各级要促进革新并提高政治教育工作的效果,领导思想,教育与培训干部队伍的道德品质以提高他们的政治本领。继续研究、补充、完善和严格落实干部工作的规章与规程,同时在干部工作中明确规定各级公安、领导和指挥干部的工作范围和职责。进一步提高对干部队伍进行全面教育与培养工作的质量。首先是各地方和单位的干部领导、指挥干部、政委、首长,战略级干部领导跟2020-2025阶段准备公安人事参加各级政委、中央执行员会第13届、应选国会第15届、2021-2026阶段人民委员会工作有关。

第四,与人民军队、各级政委、社会团体紧密配合和协同并发挥人民对公安力量执行任务的监督作用。加强监察、检查与监督工作,尤其是干部工作中的权力管控,坚决力争挫败敌人的所有阴谋和不良分子企图陷入、捣毁内部、宣传、歪曲等以“非政治化”和取消人民公安力量的地位的行为;反对各种道德、生活习惯的衰退,异常刁难、离开人民群众等态度。继续整顿、严整纪律,严格遵循《人民公安条例》,严肃惩办违反法律、规定的干部和士兵。

第五,积极研究,向国会、政府参谋和建议对关于打击犯罪、保卫社会安宁、维持社会秩序的法律系统的补充与完善工作。其目的是为有效执行人民公安力量的职能、任务和动员服务于维护安宁、秩序的事业。加强科学研究,着重于总结工作专题与专案,补充、完善理论系统;不断更新、提高对付不同对象的措施、对策与战术。

第六,增强技术、后勤物质潜力,符合于经常与非常作战工作的要求。致力研究以应用科学技术,特别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就,服务于公安队伍的工作领域。使一些顶尖业务力量、直接作战直接迈向现代化,首先是刑警力量、反毒品犯罪警察、确保网络安全,预防和制止罪犯利用高科技等任务的公安力量。

为了庆祝八月革命成功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庆节的75周年(1945.9.2-2020.9.2),人民公安传统纪念日日75周年(1945.8.19-2020.8.19)暨全民保护祖国安全传统日15周年(2005.8.19-2020.8.19),人民公安力量以新的信心、气势和决心愿意牢记并践行好胡伯伯的六条教导:党在我在,名誉是最为神圣最为高贵的,争取立下切实成绩、功勋,不愧为保护党、国家、祖国与人民的“宝剑”。(完)

作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公安党委书记、公安部部长苏林大将、教授、博士

1-《胡志明全集》第十卷,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年版,第2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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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是党和国家的重大主张,是实现以和平方式坚定保卫祖国目标的国防活动的一个方面。近年来,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始终在中央军委、国防部的积极领导和指导下同步进行,大力推动创新,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效,为巩固和发展越南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作出贡献,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建设军队,增强国防实力,克服战争后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升国家和军队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