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是党和国家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军队党建和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该工作为全军圆满完成各项任务提供了强大的政治和精神动力,有力推动了军队的政治建设。在既有成果的基础上,各机关和单位应进一步强化这项重要工作,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军队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任务要求。
深刻领会胡志明主席“军队之强大,在于教育有方、政策得当、纪律严明”的教诲,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法律以及中央军委、国防部、总政治局的各项决议和指示,各级党委、指挥机关和单位始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指导,扎实落实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不断提升官兵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稳定军属保障体系,切实增强军队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为民族解放、国家统一以及社会主义越南祖国的建设与巩固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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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军医院工作团给当地政策对象看病送药 |
近年来,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不断改革创新。在准确把握形势、科学预测趋势、及时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政策局确定并选择重点课题,与军内外相关职能机构密切合作,集中研究并逐步推动薪酬、津贴、补助以及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政策的制度化和完善化。同时,积极研究并提出符合“精、简、强”且迈向现代化的军队建设要求的政策建议,其中尤其注重新组建的力量、承担特殊任务的部队以及驻守战略要地的力量,并制定相关政策吸引和鼓励高素质人才加入军队。此外,还经常性地审查已颁布的政策制度,及时提出修订和补充建议,确保其符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新时期军队建设及国防任务的要求。在军属政策方面,积极推动落实“感恩回馈”活动,关注罹患重病或需长期治疗的军人,动员各类社会资源,为军队中患有不孕不育的官兵提供治疗援助。同时,对现役军人、国防工人及文职人员的特殊困难家庭、因公牺牲或负伤军人家庭,尤其是重伤残军人的子女和烈士遗属,落实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就业安排和经济援助等。与此同时,军队政策部门集中力量妥善解决战后遗留的各类政策问题(国防部职责范围内),确保严谨、高效并体现深刻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些政策措施切实为军人及其家庭和政策对象提供物质与精神的保障和激励,进一步增强了军队建设的动力和信心,为巩固国防、建设与保卫祖国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全党、全民、全军正深入开展竞赛活动,力争胜利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为国家迈入民族强盛繁荣的崭新纪元奠定坚实基础。在新形势下,军队建设、国防巩固和祖国保卫事业,尤其是根据2022年1月17日越共中央政治局第05-NQ/TW号决议精神,调整力量编制、推进建设“精、简、强”并逐步迈向现代化军队的任务要求,以及根据越共十二大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和政府第177/2024/NĐ-CP号及第178/2024/NĐ-CP号议定的精神,对精简组织机构编制均提出了新的任务要求。这就需要进一步强化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统筹制定相关主张和解决方案,其中应集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主要领导干部对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领导与指导。这是一项基础性措施,也是开展后续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直接决定新形势下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改进力度、实施质量和实际效果。因此,要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以及有关军事、国防和祖国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新时期国防保卫任务的必然性、重要性、基本内容、具体要求以及所面临的新困难、新挑战,明确军队职能任务的新变化。在此基础上,凝聚高度共识,统一思想行动,切实落实好面向军队这一“特殊劳动部门”及军属的社会政策,并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感恩回馈”活动。各级党委、党组织和机关单位要结合国家、军队以及本单位、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科学要求、体现“党的意图”、符合法律规定的主张措施和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和阶段性总结,充分发挥政策在军队建设、国防巩固和祖国保卫工作中的积极效能,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以及军队的各项规定得到全面、准确、有效的贯彻落实。
二是,创新规划制定方式,提高政策工作的研究、参谋和组织实施质量。这是一系列紧密相连的环节,是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核心内容,具有经常性,直接决定着新形势下相关政策工作的成效。因此,要改进并提高规划质量,必须主动掌握情况,全面、真实地收集信息;重点制定五年、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以及任务计划和专题计划等,确保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进一步加强实践总结,积极研究并持续补充完善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理论基础;提高参谋和组织实施的质量和效率,妥善处理好长远目标与当前任务的关系。集中力量深入研究,具体化党的路线方针和国家有关军队及军属的政策、法律,主动把握形势,积极制定适应军队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政策。当前,应加强研究并制定配套制度和政策,以服务于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2022年1月17日第05-NQ/TW号决议推进军队组织力量调整、建设“精、简、强”军队的目标,以及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7年10月25日第18-NQ/TW号决议有关精简机构编制的要求。继续研究并完善薪酬改革方案,落实越共十二届中央委员会2018年5月21日第27-NQ/TW号决议中武装力量特殊津贴及其他相关制度;研究并提出对承担特殊任务、新任务以及战略地区、偏远地区、边境地区、海岛和国际地区执行任务人员的政策补充建议;健全吸引、鼓励、重用有突出贡献的人才、科技干部、熟练技术工人和高素质人力资源服务军队的机制和政策。深入研究和完善武装力量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优惠政策,使其符合军队特有的活动特点;修订和完善伤病军人、烈士亲属、有革命功绩人员的优抚政策,以及改进烈士遗骸搜寻归集和信息缺失烈士遗骸身份确认的工作;继续深入推进“感恩回馈”等活动。
三是,发挥各级各部门、各机关单位和地方的整体合力,推进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创新发展和质量提升。这是一项重要举措和客观要求,也是社会政策总体创新,特别是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改革的重要动力。因此,各机关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任务,切实提高政治责任意识,主动加强与政治体系内各机构部门的紧密配合,不断改善受益群体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激发军队建设和祖国保卫事业的强大动力。当前,尤其要注重凝聚整体合力,有效调动和合理运用社会资源,深入落实军属政策及“感恩回馈”活动;关心照顾有功人员,妥善照料“越南英雄母亲”等群体。经常紧密结合国家、军队实际以及各机关单位具体条件,与各组织、力量和地方紧密配合,明确工作内容,灵活创造性地运用各项措施与优秀模式,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各力量及地方的责任感、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在落实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方面的高度共识。此外,加强政策工作领域的国际合作;重点做好烈士遗骸搜寻归集及战后政策遗留问题解决方面的国际协调配合,积极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并提供必要的工具与装备保障政策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是,继续加强政策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以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必须明确,建设一支素质过硬的政策工作机构和干部队伍,是推动政策工作创新发展、提高政策实施质量和效果的根本保障。因此,各机关单位要按照组织编制规定,在数量、结构和质量等方面,不断加强和完善各级政策工作机构与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干部工作、教育培训及实践活动,结合深入推进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与风范运动,积极开展新时期“弘扬传统、奉献才智、无愧于‘胡伯伯部队’称号”的活动;落实关于党的建设与整顿工作的各项决议、指示、结论以及党员禁令和示范引领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打造具有过硬革命道德品质、深厚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高效为党委及主干领导参谋并指导所属机关、单位落实任务的政策干部队伍。各级政策机构及干部队伍要增强自觉学习意识,积极提高自身革命道德品质与专业水平;深刻把握社会政策的方针原则和法律法规;深入基层实践,切实了解政策对象的现实情况、需求和诉求;始终保持奉献精神和高度责任感,做到敬业爱岗、热情周到、真心实意服务官兵、政策对象和人民群众,绝不计较私利,时刻以服务大局为重。同时,要持续推进行政改革、数字化转型、工作流程规范化建设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水平。
五是,加强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工作是提升政策工作质量与效果的重要环节和手段。因此,要重点检查各级党委、指挥机构、政策部门及干部在思想认识、履职尽责、参谋提议及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能力和表现;关注其任务落实情况、职权范围、工作方法和作风等内容。监督检查工作须制度化,严格遵循原则,紧密联系基层实际,做到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相结合,并协调军内外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坚决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彻底解决各类来信来访及投诉举报,避免问题积压、拖延,以免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以及军队及军属相关政策的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是整体政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现役官兵、国防公务员、职工、文职人员、军属以及为民族解放、国家统一与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作出贡献者的深切关怀。因此,各级党委、机关、单位要强化其责任意识,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军队及军属政策工作的整体质量,持续改善政策对象的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为胜利实现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和现代化的人民军队建设目标,进一步巩固国防力量,牢牢保卫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作出积极贡献。(完)
作者:越南国防部政策局局长段光和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