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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革新军队财政工作 有效满足军事国防、捍卫祖国任务要求

弘扬75年建设与成长历程的优良传统,军队财政部门继续同步采取各项措施全面创新并提高财政、预算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满足新形势下军事国防与捍卫祖国任务要求。

1946年3月25日,胡志明主席签署关于国防部组织机构的第34/SL号法令,其中包括管理司——今国防部财政局的前身的成立决定书,这是标志着军队财政部门——全军财政保障、管理与参谋机构的诞生。在过去的75年中(1946年3月25日至2021年3月25日),军队财政部门历代官兵、人员始终秉承节俭和自力更生精神,主动克服困难,胜利完成所有任务,创造出“本领、智慧、团结、民主、纪纲”优良传统,为军队发展、民族解放、建设与捍卫祖国事业做出重要贡献。

刘士贵少将在财政局成立七十五周年纪念大会上发表讲话

继承和弘扬优良传统,多年来,军队财政部门,而核心机构是财政局已继续为国防部有效履行军队财政的国家管理工作的职能做好出谋划策工作;主动深入实践,深入研究,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采取各项措施创新和提高财政工作质量效率,并取得了许多积极成果。其中,注重建议上级机构制定和创新财政分配机制;补充与完善财政、预算管理机制;创新军队财政保障工作等等,确保符合国防特殊性,紧跟国家经济财政法律、政策、机制的革新进程。值得注意的是,本部门主持制定并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颁布2018年8月25日的第915-NQ/QUTW号决议和《2018年至2025年阶段以及后继年度根据《国家预算法》创新军队财政管理机制》提案,并组织开展实施,创造突破性转变,从根本上全面创新预算、概算的制定与分配方式。在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财政部门主动建议上级机构积极调动各种资源,灵活、严格、公开、透明地进行预算管理。同时,主动、全面、科学地平衡预算,确保全面而又有所侧重,及时根据中央军委、国防部的指导为常规、突出、战略任务提供财政保障,同全军胜利完成所有任务等等。

在深入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和第十一届军队党部代表大会决议的基础上,将来,全军加快现代化进程,承担许多工作量繁重、要求巨高、具有突破性的任务,重点是组织机构健全、训练、战备、武器装备保障等任务。军事国防任务的资金需求急剧增加,但国家预算有限,这给军队财政工作带来许多挑战与困难。为了有效履行自身职责任务,军队财政部门继续弘扬优良传统,发挥本领与智慧,主持并与各部门、行业配合同步采取各项指导性措施和业务措施,全面创新并提高国防财政、预算工作的质量效率,其中必须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第一,主动掌握情况,为上级机构,尤其是战略级机构执行军队财政工作做好出谋划策工作。各级财政机关必须贯彻落实军事国防任务、中央军委常务于2013年9月21日颁布《关于2020年前以及后继年度军队财政工作》的第513-NQ/QUTW号决议、上级机构的各项指示与命令,并以此当作提高专业研究、预测与参谋能力的基础,从根本上全面、同步创新军队财政工作,重点是完善军事国防任务财政资源调动与多样化的政策与机制;完善预算管理、经费使用、企业财政管理等机制;制定与补充新的财政政策机制,以满足新形势下建军要求等等。目前,建议中央军委颁布取代《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对军队财政工作的领导的第707-QC/QUTW号机制》的机制;建议国防部指导各机关单位胜利实现2021年至2025年阶段有关军事国防任务的财政目标;制定落实第十一届军队党部代表大会决议和军事国防战略的财政、预算计划。建议国防部指导各机关单位继续将落实513号决议与落实《2015年前,2018年至2025年阶段以及后继年度根据《国家预算法》创新军队财政管理机制》提案相结合;完善国防部给予财政自主权的医院与单位的财政自主机制;指导各机关单位本着“实质、效果、为财政工作创造动力”精神推动实施“优秀财政管理单位”竞赛运动。

第二,加强组织机构巩固健全,努力建设全面健康的军队财政部门,以满足远期与长期的任务要求。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国防部的指导的基础上,财政局继续建议上级机构并与各机关单位配合根据编制规划巩固健全各级财政机构;同时,指导各机关单位同步采取各项措施建设“全面强大、模范典型”的财政机构,努力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政治本领过硬、财政知识渊博、能够满足任务要求的财政干部人员队伍。据此,各单位财政机构主动审查并建议党委、指挥员有效做好干部建设规划、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等工作,经常举行财政培训班和竞赛运动,制定高质量人才吸引政策,建设有足够的能力满足军队财政发展要求的干部人员队伍。财政局继续与军队内外院校配合做好人力资源开发工作,重点是新领域、专业领域的人力资源。同时,指导各级财政机构积极改善工作作风,加强财政正规化建设,推动实施“优秀财政管理单位”竞赛运动。积极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根据电子政府路程推进财政数字化转型,推进军队财政工作行政体系改革,创造突破性转变,提高全军财政工作质量效率。

第三,继续同步采取各项措施进一步提高财政、资产管理使用效率。军队财政部门主动掌握、预测情况,在预算管理使用、监督检查中发挥核心作用,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并取得高效。严格执行财政制度与原则,主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全面而又有所侧重,按优先次序排序。把进行预算管理分级与加强支出监督管理相结合;在公共资产的招标、采购和管理中加强价格管控和财务管理。提高支出管理、价格管控、人数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率;加强对军队企业的财政管理以及国有资产、资本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引导各单位有效做好价格管控工作,加强对各单位采购机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国防物资价格审定、审批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性;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积极推进国库支付,加快完工项目和工程的结算进度,确保整个支出过程的严谨性。与此同时,在使用预算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加强财务检查和审计工作,厉行勤俭节约,防止损失、腐败、浪费的发生,及时发现并克服缺点与不足,守住财政、预算工作的纪律规矩。

第四,推动制定、补充、完善有关军队财政工作的政策机制,满足新形势下任务要求。面对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将来,军队财政部门继续审查、研究并建议上级机构颁布有关国防财政预算工作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确保紧跟国家财政工作和国家经济的革新进程,为本部门有效运作创建法律走廊。其中,注重研究调整《越南人民军财政工作条例》;补充完善有关财政预算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紧跟军队财政管理机制的革新进程,重点是预算管理机制、财政及公共资产管理规定、国防土地使用管理规定;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加强企业财政管理。根据《财政管理机制革新提案》实施进程推动制定与完善各部门、行业的费用开支规范;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国防特殊性为在边境、海岛、偏远、极其困难地区执行任务的部队制定优惠政策。继续与各职能机构配合完善新的工资及津贴标准表;完善各医院的财政自主机制,以增强军事国防任务的财政资源等等。

在深入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决议、第十一届军队党部代表大会决议、弘扬和总结75年来所取得的成果与经验的基础上,将来,军队财政部门将继续努力履行自身职责任务,同全军官兵胜利完成军事国防任务,坚定捍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完)

作者:国防部财政局局长刘士贵少将、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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