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是党、国家和人民值得信赖的革命武装力量之骨干,由越南共产党和胡志明主席组织、领导、培育和锻炼。有生之年,胡伯伯曾经教导:“公安和军队是人民、党、政府、无产阶级专政的两条坚实的臂膀。因此,要更加紧密团结,互相帮助”。透彻领会胡伯伯的教导,七十五年来,无论在任何条件下,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始终团结协同,并肩战斗,出色完成国防安全任务。这成为两股力量的辉煌传统和宝贵经验教训,是造成综合实力的重要因素,为胜利完成民族解放斗争和建国卫国事业作出贡献。
|
联合巡逻维护海洋 |
就在争取国家独立之后,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在党与胡伯伯的领导下协同配合,并肩战斗,发挥了各自力量的优势,牢牢维护了革命成果,确保1945年9月2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国庆节这一历史性事件的绝对安全,并在国家处于“千钧一发”的状态维护了越南民主共和国年轻国家的绝对安全。
九年抗法战争中,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同甘共苦,遭受了牺牲和艰辛,加强协调配合,在各战线上并肩战斗。在敌占区,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着重加强基层建设,了解把握情况,剿灭敌军,镇压敌军密探,组织敌占区的会战。在自由区和革命根据地,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配合建设,加强团结,巩固力量,斗争反抗敌军走狗的密探和间谍活动,主动协调,打断敌军扫荡行动,牢牢保护后方基地和抗战根据地。在战场上尤其是大战役上,公安力量与军队情报部队和地方武装力量配合,组织了解把握情况,保护军事机密,维护运输线路和军队行军线路的交通安全,为人民军队集中力量组织进攻灭敌,进而争取胜利提供便利。
日内瓦协议签订后,我国暂分南北,越南革命要同时进行两大战略任务,即北方社会主义建设和南方民族解放斗争。在北方,面临国防安全任务的新要求,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继续并肩携手,加大配合力度,了解把握情况,打破敌人针对北方同胞迁居南方的引诱、强加阴谋与行动;加强配合战斗,镇压反革命力量及反对我党、政府主张与路线的力量。值得一提的是,面临反动势力的强烈破坏行为,尤其是在乂安西部、西北、东北等地区的险要森林形成武装劫匪团伙,以武装人民公安部队为核心的人民公安与人民军队、民兵游击队、自卫队和各部委、地方部门和团体保持紧密配合,实现宣传鼓动与业务斗争和军事进攻结合在一起,直冲劫匪巢穴,抓捕和剿灭几乎所有的劫匪以及蒋介石军队与之勾结并在各地区上从事反对革命的特工。同时,确保各机关单位、政治社会组织、经济社会目标、国防安全目标、基础设施、仓库、服务于作战行动的军事工程的绝对安全,维护各地方乃至整个北部地区的安全和秩序。
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在执行国防安全任务和维护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团结配合作战还得到充分体现,协同配合进行反间、反突击斗争。在各地方党委与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人民公安主动开展全面业务工作,调查发现并主动与军队单位、民兵自卫队配合,快速包围、追踪、剿灭或抓捕间谍突击团伙。
当美国疯狂地动用空军和海军对北方进行升级进攻之时,人民公安尤其是武装公安部队直接与主力部队、地方部队、民兵自卫队等三种军武装力量协调配合,一边强烈反击敌军战斗机,一边要保障人民疏散工作,保护国家和人民的性命和财产的安全。1972年十二个昼夜防空战役中,北方军民英勇战斗,造成连环坚固的防空阵势,取得了轰动全球的“河内空中奠边府大捷”,为扭转战争局势并迫使美国于1973年签订巴黎协议,从越南车里所有军队作出贡献。其中,人民公安力量尤其是河内公安与军队和民兵自卫队紧密配合,维护了首都的安全和秩序,为保护人民的性命和财产的安全提供保障。
在南方战场上,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在中央局和越南南方共和国临时革命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同甘共苦,并肩作战,建设革命根据地,成为人民战争的骨干力量,造成针对敌人的攻击阵势,先后打败了美帝国主义者的战略。南方解放军与南方安全力量的协调与配合已经成为越南革命英雄主义的崇高象征,有助于加深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在民族解放斗争和祖国统一大业的团结与紧密协调。
和平后,全国进入建国卫国两大战略任务同时开展的新时期,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的团结和紧密协调关系继续得到发挥并提升到新台阶。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与全民一道努力,答应了西南边境和北部边境的卫国战争,完成了对柬埔寨的国际义务,帮助柬埔寨人民摆脱灭种灾难,配合做好全国各地安全秩序的保障。
近年来,世界及地区形势复杂多变,我党、政府颁布了有关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相配合的领导指导文件。越共十一届八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卫国战略的决议强调:“加强人民公安与人民军队和各部委、地方在开展建国卫国任务的配合”。2018年国防法确定:人民公安是执行维护政治安全与社会秩序的骨干力量。人民公安有责任与人民军队、民兵自卫队配合执行国防任务。2018年人民公安法第11条规定:人民军队和民兵自卫队有责任与人民公安保持紧密配合,保护国家安全,做好社会秩序与安全保障,斗争防止和打击犯罪活动。政府颁布了有关公安部与国防部配合工作机制的许多文件,为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团结紧密协调关系在新阶段取得全面深入和有效的成果提供法律依据。
深入贯彻党的主张与路线,国家的政策与法律,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经常交换信息,了解把握情况,正确评估和预测可能发生的复杂情况,为主动调整和补充作战决心和卫国防御作战计划与方案,维护国家安全奠定基础,履行好对党、国家的参谋职能,进一步制定国防安全和外交战略、策略。同时,就东海形势、边界海岛和内地尤其是西北、西原、西南部等地区的复杂问题和安全保障提出建议。与此同时,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积极为各级国防安全委员会提供参谋意见和建议,成为国防安全知识培训的骨干力量,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为了做好卫国任务“未雨绸缪”,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尤其是地方军事机关和公安机关主动配合,与各部门、行业和团体一道努力,为本级党委与政府提供参谋意见和建议,推动省市防备区潜力、力量和阵势全面强大建设。推动全民国防巩固建设,推动全民国防阵势建设与人民安全阵势建设相结合,确保拥有足够的能力自己处理当地有关国防安全的突发情况,防止遏制敌对势力利用“和平演变”制造暴乱颠覆政权的阴谋和手段,创造内在力量,为遏制并随时打败侵略战争提供帮助。对于经济社会发展任务,除了配合履行好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建设相结合的项目审核职能,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主动配合确保东盟共同体经济安全,谈判加入国际及地区组织和论坛,签署双边多边的自由贸易协定。主动加大经济区、工业区的安全保障与社会秩序保障计划的制定和开展力度。为国家营造安全便利的投资环境和社会环境。
作为党的工作队,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保持紧密配合,为地方党委与政府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鼓励人民尤其是战略要冲和边界海岛区、宗教复杂区、少数民族同胞执行党的主张与路线、国家的政策与法律,协助人民预防和控制自然灾害,克服自然灾害后果,开展疫情防控、搜救工作、新农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扶贫帮困、社会民生保障,建设强大的政治基层组织。
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复杂多变的背景下,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成为抗击疫情阵线上的先锋力量,为保护人民的健康和平安的生活作出贡献。秉持“抗击疫情如同抗击敌人”的精神,人民公安、民兵自卫队“走到每一个小巷,排查每一个人”,发动人民强化对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意识;人民军队官兵弘扬了“胡伯伯部队”的美好品德,主动让出军营作为隔离区,并周到地照顾染病嫌疑人,不让疫情在隔离区蔓延。此外,边防部队官兵日夜不停地守着现场,控制人民通过边境通道的来往活动,遏制毒品贩卖、假货贩卖活动。所有的这些活动看起来就像独立开展,但都按照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的一个配合协调的计划进行,为的是一个共同的目标:“为人民而战斗,为人民服务”。
今后几年,世界及地区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形势基本顺利,但仍要应对和解决不少的挑战。值得一提的是,敌对势力不断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对我国革新开放事业进行破坏,推动“和平演变”战略,集中破坏我党各级党代会尤其是十三大。同时,促进武装力量“非政治化”,妄图取消越南共产党对人民军队和人民公安的绝对直接全面的领导,离间公安和军队的团结关系,让武装力量偏离革命理想目标,不能完成保护党、保护国家、保护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祖国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的责任。
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比任何时候都要不断提高综合质量尤其是培养过硬的政治本领和优良的专业水平,充分认识到两股力量在开展国防安全任务等过程中的配合之重要性、内容和原则。其中应着重研究并正确预测敌对势力、反动势力、恐怖分子的破坏阴谋和手段,分清合作伙伴与作战对象,进一步贯彻落实了解情况,做好参谋工作和战略指导工作,改变公安部与国防部的配合内容与方式,不断发展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之间团结协调的关系,满足国防安全任务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牢牢保护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祖国。
继承和发展人民军队与人民公安之间团结协调的优良传统,人民军队官兵愿与人民公安一道努力,奋斗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现代化的武装力量,真正成为党、国家和人民绝对忠诚且值得信赖的政治力量,为全党、全民胜利完成革新开放和建国事业作出贡献,将越南建设成为胡志明主席所向往的“兵强国强”更加堂皇、更加美丽的国家。(完)
作者: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部长 吴春历大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