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越共十三大八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卫国战略的决议,越南海警党委、司令部高度重视领导和指导,提升海上形势研究和评估工作效率,为建议和制定国防安全应对措施和政策奠定坚实基础,确保海上安全与秩序,坚决捍卫祖国海洋和岛屿的主权。
准确研究和评估总体形势,特别是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主动提出国家安全保护和法律执行的主张、解决方案和措施,是海警部队的主要政治任务之一。这项任务非常艰巨,因为我国海域范围广阔,与多个国家接壤,海上形势,特别是违法行为经常变化复杂,难以预料。基于此的充分认识,近年来越南海警与其他职能部门一道努力开展这项工作,向中央军委和国防部建议了许多有关国防安全的应对方案,为坚决捍卫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维护海上安全与秩序作出了贡献。2021年以来,海警收集了技术侦察消息近2000条,汇总和编写了80多份专题报告供国防部发布指挥全军的文件。特别是,近期海警司令部主导并与边防部队司令部配合,编写了国防部关于边境、海洋和岛屿地区违法情况的专题报告,提交政府并提出了许多主动预防、及时有效处理、依法应对海上情况的措施,从而提高管理和捍卫海洋岛屿主权的效率,为国家发展维护了和平、稳定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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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海警加强开展对外合作活动 |
目前和未来几年,预计东海形势将继续复杂化。一些国家加强了军舰、执法船的调动,并利用渔船争夺渔场,进行调查,侵犯越南的专属经济区。外国渔船违反越南海域和越南渔船违反外国海域,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的捕鱼活动;走私、商业欺诈和毒品犯罪的情况仍然复杂多变。在这种情况下,海警部队直接执行海上情报工作的组织编制和装备不够同步;管理的海域广阔,天气复杂演变;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某些方面上未能满足任务要求。面对这一现实,为履行好职能和任务,除全面开展各项工作外,海警党委和司令部还集中领导和指导提高海上形势研究和评估工作效率,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发挥各方力量的综合实力,提高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研究和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别是非传统安全问题。这是确保研究和评估海上形势的客观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原则性问题。因此,海警党委和司令部继续领导和指导各机关单位贯彻落实党、国家、中央军委和国防部关于确保国防安全和海洋经济发展的决议和指示中确定的情报管理任务,满足目标和要求。特别是,秉持八中全会决议精神,切实落实“掌握情况,尽早发现,及时有效处理不利因素,尤其是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挑战”的方针,提升官兵特别是负责掌握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专职部队的认识和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将其具体化为定期领导决议中的内容、指标和措施,制定适应实际情况的行动计划和方案。
目前,非传统安全问题迅速变化,复杂多变;不仅带来影响,还可能转化为传统安全问题。因此,海警部队,特别是侦察部队需要与相关力量密切合作,跟踪和掌握重点海区的情况;密切关注管理海域范围内的外国钻井平台、调查船、军舰、执法船和渔船的活动;关注越南渔船在交界区、重叠区隐藏违反外国海域潜在风险的作业活动以及涉嫌违法的运输船和商船的活动。同时,积极掌握和管理与跨国犯罪、恐怖主义、毒品、人口贩运、武器走私、洗钱、国际经济犯罪、高科技犯罪等相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深刻、准确的形势发展趋势预测,特别是战略层面的新问题,为制定政策、应对措施提供依据,防止非传统安全问题的突变和对海上秩序和安全的威胁,以及对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环境的挑战。
二是,继续加快装备和设备的现代化进程,以服务信息和情报收集工作。近年来,海警部队得到了许多现代船只、装备和专业设备的投资。然而,与任务要求相比,装备和设备的数量和质量仍然有限,特别是在恶劣海况下长期连续作业。为解决这一问题,海警司令部继续有效实施海警党委于2022年7月20日颁布的594号决议,海警司令部于2022年7月25日颁布关于2021-2030年以及未来几年越南海警部队的组织方案的7118号计划,以及“2025年前及未来几年越南海警部队建设”方案。为实现既定目标和要求,海警党委和司令部建议上级调动一切资源,现代化技术装备系统,确保同步性,高机动性和多功能性,以满足管理和维护海洋主权、主权权利和国家管辖权的要求。优先补充一些能够在远海长期作业、适应恶劣条件并在重点海域配备现代观测和通信系统的先进船只。从长远来看,建议国防部投资开发具有大排水量的船只、飞行器、观测和通信系统、指挥调度、专业侦察设备、支持工具、安全保障和救援设备,确保在复杂海况下长期作业,具备协同作战、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同时,注重培训和培养具有高科技装备操作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快速收集和处理信息,及时准确地指挥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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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警司令部首长检查海警海上巡逻工作 |
三是,加强与各力量的协调,掌握、研究和交换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的信息。作为海上秩序和安全的专业执法和保护力量,近年来海警部队建议和协调建立了一整套法律文件,特别是2018年《越南海警法》和政府于2019年7月10日颁布的61/2019/NĐ-CP号法令,关于实施《越南海警法》若干条款的详细规定和措施。在此基础上,海警司令部与国防部下属的三个单位,八个部门和机构签署了合作规章、计划和方案。同时,指示各机关单位与沿海省市的公安、边防、海关、市场管理等单位签署了75项合作规章、计划和方案。从而,在力量、阵势和法律方面上形成了综合实力,提高掌握、研究和准确评估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的效率。为进一步提高这一任务的质量,今后海警将继续与各力量紧密合作,严格执行已签署的规章、计划和方案;积极研究,建议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方式,建立信息掌握和交换机制,确保在需要时合作机制能“启动”,快速、及时地掌握和处理情况,满足任务要求。此外,海警单位继续合作,切实有效地开展民运工作,加强与人民的团结,支持渔民出海,建设强大的全国海防安全阵地,发挥渔民在海上活动中的“耳目”作用,掌握、报告和交换必要信息。
四是,加强国际合作机制中的信息交换。目前,越南海警与2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海上执法力量开展合作;参与了5个多边机制和论坛;与韩国、菲律宾、美国、印度、日本、中国、柬埔寨、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签署了9份合作文件。通过合作活动和机制,越南海警与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特别是与越南有共同海上边界的国家,良好地掌握和交换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的信息。面对东海形势复杂多变,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增加趋势,特别是走私、商业欺诈、毒品交易、非法入境、非法捕捞和IUU等问题,越南海警继续深入贯彻党、国家、中央军委和国防部的对外政策。加强并有效实施双边和多边合作机制,重点加强与韩国、日本、印度、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合作关系和经验交流,严格落实与柬埔寨和中国海警签署的文件,密切合作,共同控制好两国海上局势。在此基础上,不断提高国家安全保护和海上违法行为预防工作的能力。同时,继续利用东盟地区论坛、东盟扩大海上论坛、西太平洋海警论坛等多边机制,协调各国海上执法力量,尤其是东盟国家的海上执法力量,加强海上秩序和安全形势的信息掌握和交换,协助我国海警预测和解决复杂情况,维护国家海洋主权和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的环境。
海警党委和司令部切实发挥领导和指导作用,不断推进海上形势研究和评估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从而提高越南海警部队海上秩序和安全任务的能力和效果,为坚决捍卫祖国的海洋和岛屿主权作出贡献。(完)
作者:越南海警司令员 黎光道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