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先锋党,这意味着党要担当起领导的使命。在民族解放斗争与祖国建设发展的事业中党要成为开路先锋者,成为为人民和祖国而奋斗牺牲的好榜样。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应有责任率先垂范并且让该榜样永远明亮、具有感染力,收服群众,为培养党先锋、科学、革命的本质做出贡献,同时培养并提高每一个干部党员的先锋性。
胡志明思想与率先垂范的明亮榜样
为了成立越南共产党,阮爱国-胡志明领袖在政治、思想、理论、组织、干部、教育等各个方面上做了仔细的筹备。将爱国战士们培养成为革命者。在自己编写的《革命之路》(1927年)一书中,胡伯伯以23个点提出革命者的资格。据此,革命者要具备典范的资格;在任何关系中无论是对待自己、对待他人还是对工作的态度都以身作则,作为一个好榜样。胡伯伯明确指出:“对于自己要勤奋节省,公而忘私,决心改正自己的错误。谨慎而不犯憷,多问、忍耐,多研究,为公而忘私,不好名,不骄傲,言出必行。相信马列主义的路线,不舍牺牲,控制物质欲望,保持秘密。对待他人时要宽容,对集体要严格,给他人导向。刚正而不鲁莽,多看人。工作时要好好考虑,果断,勇敢,服从集体。”
当越共已经成为执政党时候,在《整顿工作习惯》(1947)胡志明提出关于真正革命党资格的12条。所说的资格就是树立榜样,是为人民、祖国而奋斗牺牲的好榜样。“党不是升官发财的组织,党要完成解放民族的任务,让祖国富强,同胞欢乐”。党只有确定好“除了祖国、民族的利益,党没有其它利益”才真正树立榜样。胡伯伯强调干部党员的榜样。为了成为真正的革命者,每个干部党员要发扬勤、俭、廉、正、大公无私,发扬美德:仁、义、智、勇、廉;要远离懒惰、诡诈、贪婪等坏习惯。同时,胡伯伯明确指出每个干部党员的本分:在任何工作中都要尽量做人民的典范。
在人民抗外侵解放革命中,要求干部党员成为先锋的战士,给人民树立旗帜,为祖国的独立自由承受艰苦,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胡志明推重:陈富、吴家字、黎洪峰、阮文居、黄文授、阮氏明开等同志的牺牲榜样。“各同志是革命道德大公无私的明亮榜样,他们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在建设社会主义发展祖国的事业中,实现执政党的使命,干部党员在党、国家机构中任职,同时具有物质权利制度,更需要干部党员的先锋性,“在任何工作中都树立旗帜”不求名利、富贵、权力;尽可能完成所有任务。这就是自觉和真诚的榜样。
生前,胡伯伯常说:“党员先锋,人民跟随”。我们把这句话视为人民真诚的赞语,也是干部树立旗帜的责任,体现出党的科学性、革命性和干部党员的先锋性。胡伯伯明确指出:“在党斗争的历史中和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战斗和生产的阵线上,诸多干部党员表现出英勇、典范,闯荡艰辛不求享受,取得光彩的成绩。
一生一世胡志明时时都是革命道德的明亮榜样,共产者最明亮的榜样,为人民为祖国献身的领导人。胡伯伯一生一世在学习、修养、锻炼中以身作则,将革命、国家、民族的利益和人民的生活放在首位。1969年7月14日回答古巴记者的采访时,胡志明说:“我用一辈子献给我的民族”。为期自1987年10月20日至1987年11/20的第24届UNESSCO大会的决议已经推崇并公认胡志明是“人民英雄,世界文化名人”
学习并仿行胡志明以身作则思想的榜样
胡主席1969年9月2日逝世后,全党、全民、全军愿向胡主席榜样学习,愿像伟大的胡主席一样生活、战斗、劳动。在革新的事业中,党领导人民取得巨大、具有历史意义的胜利:“我们国家从未过如今天的地位和事业全都靠全党、全民、全军不断努力奋斗的结果,其中有干部党员队伍的忘我牺牲精神和巨大贡献。我们有权为我党的美好本质、英雄传统和光荣历史而自豪,这是伟大的胡志明主席的党,也是越南英雄民族的代表。
党注重建设、自整顿工作并获得许多积极的结果,不断提高领导能力、战斗能力,领导方式逐步革新。在取得成就的同时,党建设工作还存在不少缺陷、薄弱的地方,有一些缺点多任期不及时克服。不少的一部分党员精神、政治、道德、生活习惯衰败,有“自演变,自转化”的表现。在此形势下,从2007年,党已经推广胡志明道德榜样学习仿行的运动。同时也颁布关于以身作则的责任和党员严禁行为的文件。2016年5月15日,政治局颁布“积极学习并仿行胡志明思想、道德、风格”的指令。第12届第8次中央会议已经通过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的规定,其内容为:干部党员以身作则的责任,尤其是政治局委员、书记委员会委员、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从胡志明榜样学习和仿行的运动,干部党员、高级领导干部都高度以身作则,这是在建设整顿党过程中、认知和行为中、说和行的重要步伐。
首先,以身作则就是忠诚于党和胡志明主席已经选择的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与民族独立秘密相关的革命路线。这是唯一的正确选择,确保革命大获全胜和如今成功。尽管世界变动,尽管要越过重重困难和挑战,但革命的崇高理想和目标永远照亮每个干部党员的认知和行为。每个人用具体行动,努力奋斗,为独立自由和社会主义渴望而给人民树立榜样。
树立榜样的责任要求每个干部党员以身作则,自觉执行党的纲领、路线、主张和国家的法律、政策。没有任何违反党的观点和路线、损害党的威信、领导执政角色;以一生服务祖国的人民的精神尽可能完成职责和任务,高度发挥对党、政府、人民负责任的精神。当我们高度负责任时将有助于克服苦难、缺点和弱点。党也强调最高领导在处理党和政权的关系和自觉执行党领导的原则过程中的责任。
每个干部党员要在道德、生活习惯、勤、俭、廉、正、大公无私等方面以身作责,不陷入个人主义、官僚主义,不被物质勾搭,不被“团体利益”支配。同时,要谦虚、纯朴、接近人民、懂人民、合群、善解人心;同志之间互相关心,同吃同住深情厚义如胡伯伯曾嘱咐。第12届大会提出:以身作则,同时积极为党建设工作做出贡献,有助于澄清党的道德准则和社会中的道德教育。
对干部党员来说,当领导的党员要努力磨砺,增强政治本领,敢想敢做,敢承担责任,活跃创造。靠自己的智慧、能力、人格而奋斗,为党、国家、社会做出贡献,反对政治机会主义,不买卖职位,没有权力贪求或者利用职权牟利,给亲人安排职位。倘若觉得自己能力和威信不够或者领导管理时发生了严重后果的事务就应该主动辞职。与此同时,干部党员要先锋坚持立场和观点,坚决反驳敌对势力的反动论调,反叛党内部的“和平演变”、“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现象,保卫党、政府和制度,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严肃遵守第12届第8次中央会议颁布的以身作则责任的规定就是认知和行动中的重要增长,以便加强党的道德建设,按照胡志明思想的领导风格也有很大的改变。做好上述的规定会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角色,加强党内部的团结党与人民的团结,密切党与人民的关系。党的规定成为干部党员的自觉行为就让党性得到提高;党的先锋革命性得到培育。这要求每个干部党员要尽力跟据既定目标而磨砺,确保具有深刻的教育性。同时也需要鼓励表扬让党和全社会诸多明亮的榜样得到表扬和推广。(完)
作者:阮仲福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