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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以民为本”的理念,持续推进民族崛起新纪元的群众工作

纵观越南民族悠久的历史,从建国肇始到历次持久的抗战,人民始终是决定革命一切胜利的根本力量。正如胡志明主席一再强调的那样:要使革命取得成功,要建设和保卫一个坚固的祖国,就必须依靠人民、相信人民、尊重人民,与人民血肉相连。

继承和发扬民族的优良传统,深刻领会胡志明思想,从建党之初到领导革命的全过程,我党始终贯彻并创造性运用“以民为本”的观点,把它作为越南革命路线的根本原理。这一观点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在当今新的历史阶段更显突出——这是民族迎来历史性机遇、奋力崛起、实现快速而可持续发展的时代。当前,在全球化、数字化转型和国际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党的群众工作不仅是党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的桥梁纽带,更是激发内生动力、唤醒繁荣幸福发展渴望的重要途径。因此,深刻贯彻落实“以民为本”的理念,持续推进群众工作,正是巩固人民信任、发挥人民主体作用,确保革新事业、建国卫国事业在民族崛起新纪元中不断前行的关键所在。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同中央宣教与民运部举行工作会议(图自人民军报)

以民为本”“以人民为中心的观点在胡志明思想和党的文献中的体现

在继承民族传统和人类文化精华的基础上,胡志明主席提出了关于“人民”的深刻观点,内涵十分广泛,主要指广大人民群众。胡志明主席常以“民”“我民”“民众”“同胞”等称谓来指代人民,语言质朴亲切、富于感情。他明确指出:“人民包括工人、农民、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以及其他爱国分子。”在许多文章和讲话中,胡志明主席所指的“人民”,是指全体越南公民——龙的子孙、仙的后裔——不分男女老幼、贫富贵贱,其中工农阶级占绝大多数,是国家的根本。正因为始终高度重视人民的地位与力量,胡志明主席告诫:“对待人民,绝不可做违背民意的事。人民所愿,我们必须尽力去做。”因为“民意即天意。顺民者昌,逆民者亡,这是古圣先贤的至理名言。”

“重民”是越南民族的优良传统价值之一。越南共产党继承并发扬这一传统,始终把人民放在中心位置。越南革命是为了人民的革命。党在整个发展和领导革命的过程中,始终贯彻这样的观点: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体,革命是人民群众的事业;人民是国家之本,是一切胜利的根基,是创造社会物质与精神财富的力量。胡志明主席曾深刻指出:“在天空之下,没有什么比人民更宝贵”;“在社会上,没有什么比为人民服务更光荣”;“根基牢固,树木方能常青;胜利高楼,必建于人民之基。”党肩负着领导国家与人民的崇高使命,而党的全部力量也来源于党与人民的血肉联系。党既是领导者,又是人民最忠诚的公仆。只有在真正革命政党的领导下,人民的力量才能得到充分发挥;只有当人民的力量被动员、组织、凝聚在党的领导之下,才能形成无坚不摧的伟力。历史实践已经充分证明,人民在革新、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始终处于主体和中心地位。

越南推进革新事业近四十年来,三十多年实施《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建国纲领》,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成就,使国家发展更加全面、强劲。实践表明,与以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相比,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中“以民为本”的观点不仅被强调得更加突出,而且党首次明确提出了人民在革新事业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作用,指出:“广泛实行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人翁作用;巩固和增强人民的信任,加强社会共识”;“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突出人民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可以看出,第十三次党代会把这一观点贯穿于所有领域、各个方面:从路线方针、政策法律的制定到组织实施,从经济、社会到国防、安全和外交,从党的建设到政治体系建设,都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

十三大之后,已故总书记阮富仲在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组织会议上再次强调:党和国家必须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奠定政治基础与法律基础,尊重、保障和维护人民的当家做主权利;明确指出,在国家建设、发展和保卫祖国的全过程中,必须坚持“人民的主体作用与中心地位”。

第十三次党代会还对“社会主义民主实践”的方针作出新发展,补充了“人民监督、人民受益”两项重要内容,完善为“人民知情、人民讨论、人民参与、人民监督、人民受益”的完整方针。这是越南共产党作为唯一执政党的一个突出创新,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建设由人民、为人民、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了坚实基础,从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人民处于中心位置,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主体;党的领导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激发人民的潜力与创造力,形成积极的社会动能。正如文件所指出:“一切方针政策都必须真正源于人民的要求、愿望和合法权益;要密切党群联系,依靠人民建设党;以人民的幸福安康为奋斗目标,巩固和增强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任。”

继承和发展“以民为本”的思想,现任总书记苏林在多次讲话和文章中继续强调:要切实关心人民生活,发扬民主,保障人民的当家作主权。总书记同志指出:“我党没有任何私利,只有人民的正当利益。党的全部努力奋斗与牺牲,都是为了人民的温饱与幸福。党的群众工作更应服务于这一最高目标。”他强调,党的生存与发展,正是因为与人民血肉相连,以人民的温饱、自由和幸福为奋斗目标。

“以民为本”的思想始终是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建设与发展的红线,是党的理论基础和行动指南。正是在这一思想指引下,越南在经济增长、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国防安全、国际地位和国家声誉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更重要的是在民主实践和改善民生方面取得了实质性成果,使越南人民的生活更加富裕、幸福、进步与文明。

贯彻落实以民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人民在国家革新事业中的主体作用

继承和发扬胡志明主席“以民为本”的思想精髓,在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伟大事业中,尤其是在当今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革新事业中,“以民为本”始终是越南共产党领导过程中的一贯理念,是越南革命的首要经验和贯穿始终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路线的根本依据。多年来,“以民为本”的理念已在整个政治体系中得到深入贯彻,成为制定和组织落实党的主张、路线以及国家政策、法律的重要基础。党和国家颁布并有效实施了许多前所未有的突破性决策,取得了重要成就;增强了人民对党和制度的信任,激发了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凝聚了社会共识,朝着建设繁荣富强、人民温饱幸福的国家目标迈进。

党的十三大明确指出,我国从未有过如今这样雄厚的国力、地位和国际声望。这些伟大成就,正是整个政治体系的高度意志、坚定决心、奋发努力、团结一致、同心同德的结果。在各个历史阶段,党都高度发挥了人民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坚定实现国家繁荣幸福的发展愿望;弘扬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在革新和发展事业中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为实现到2025年、2030年和2045年的发展目标,党的十三大文件补充了许多关于加强党的领导、突出人民在国家发展战略中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的新内容,强调在整个建国与卫国过程中,要高度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依宪依法行使当家做主权利;切实落实“人民知情、人民议论、人民办事、人民检查、人民监督、人民受益”的方针,完善“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由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大会文件还明确要求必须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依靠人民建设党,在各级党组织和政治体系中形成对群众工作的思想与行动转变;建立机制以发挥人民在建设清廉坚强的党和政治体系中的作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国家各阶段的发展实践,特别是近年来的事实表明,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发扬人民力量、全民族大团结的力量,始终随着现实要求的变化而不断创新,尤其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以具体化,并以丰富多样的内容和形式体现,满足国家新的发展要求。这些创新紧扣现实生活脉动,涵盖多个主题和领域:从落实经济发展主张、保障社会民生、扶贫济困、提高人民物质精神生活,到动员群众守法、积极参与建设清廉坚强的党,建设为民、廉洁、高效的行动型政府,推动爱国竞赛运动等。特别是随着基层民主制(现为《基层民主实施法》)的深入推进,“人民知情、人民议论、人民办事、人民检查、人民监督、人民受益”的方针和“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已在社会上形成高度共识,成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支柱。伴随政治体系革新的进程,党的群众工作体系不断巩固完善,与党的各专门机构、祖国阵线和各政治社会团体的体系紧密配合,发挥建设全民族大团结的核心作用,弘扬“民心乃国之至宝”,为革新事业的成功作出贡献。在各级党组织和政府的领导指导下,“巧做群众工作”“群众工作进政府”等运动以多种典型模式和先进事迹广泛传播,产生了深远影响,为各地、各单位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政治任务作出积极贡献。

“以民为本”不仅是胡志明思想的核心论点,而且在当今时代也是激发并实现“建设繁荣幸福国家愿望”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在此基础上,全党、全民、全军在精简机构、重组行政单位的革命中表现出高度统一的思想与行动。中央通过的决议几乎一致通过,体现了党在历史与人民面前“敢想、敢干、敢担当”的政治决心。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的坚决、及时指挥,激发了政治体系的行动动力与新气象,以“胜不骄,败不馁”的精神,坚定克服一切障碍,力求实现共同目标。

更重要的是,当党心民意相融时,便形成无敌的力量。本次改革不仅精简机构、节约资源,更激发了广泛的社会共识,再次印证了“党心与民意相通,事无不成”的真理。社会共识背后是民族强烈的奋进愿望——历经千年历史淬炼的民族崛起之渴望,如今汇聚为建设繁荣幸福越南的共同目标。全国人民一致期盼建立一个清廉精干、高效能的国家机构,引领民族步入新时代。正是这种愿望,激励党和国家以空前的创新与突破性决策推进改革。将全国63个省市合并为34个行政单位、撤销中间县级单位等举措,正是党倾听人民呼声、为民族共同利益与愿望而行动的明证。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纪念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成立80周年(1945年8月28日-2025年8月28日)庆典上强调:“我们每一段征程都深深印刻着团结、智慧与纪律的印迹,体现着目标的坚定、策略的灵活、党心与民意的交融”,“……团结即力量;廉洁以得民心;行动以化决议为现实;创新以克服挑战;成效以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一切为了人民,使所有政策都指向人民幸福安康这一最高目标。”

然而,实践表明,国家革新越深入,面临的困难挑战也越多。发展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一方面释放了巨大民间资源,使人民生活更加富足;另一方面也带来社会阶层分化、利益与意见多元,对政策变化及各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环境问题的反应更复杂、更敏感。互联网与社交媒体的爆炸性传播使信息扩散极快,形成多维舆论空间,其中不乏虚假、歪曲、诋毁制度的内容。深度广泛的国际融合为我国带来外部资源、提升国家地位,但敌对势力也借机加紧破坏党、国家和人民。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形势下,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以民为本”的重要性,认识到人民的主体作用与中心地位、“党心民意”的融合,以及人民与民族力量在革新事业中的巨大意义。

宣光省军事指挥部官兵帮助洪灾灾民疏散到安全区域

在新纪元背景下,贯彻以民为本理念、提升群众工作实效的若干重点举措

经过近40年的革新,凭借已积累的实力与地位,以及新的机遇与优势,我们已具备迈入民族崛起新纪元的充分条件,坚定实现到2045年建国百年时把越南建设成为富强、繁荣、幸福国家的目标。在当今世界变局加剧、大国地缘政治竞争激烈、国际秩序复杂多变、经济危机及第四次工业革命、数字化转型、气候变化等多重影响下,为在新形势下切实贯彻“以民为本”的理念,群众工作需同步实施若干重点举措:

一是,在新形势下开展群众工作时提高各级党委、党组织、政治体系和人民对贯彻落实、有效运用“以民为本”理念的认识与责任感。大力落实党中央于2013年6月3日颁布《关于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党的群众工作领导》的25-NQ/TW号决议,以及中央政治局于2021年7月30日颁布《关于政治体系群众工作规章》23-QĐ/TW号决定,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的合理合法诉求与关切。

二是,建设真正属于人民、由人民做主、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行政改革,发扬民主。创新并加强将党的主张路线制度化为符合民意的国家政策与法律,使人民的当家做主权利在实践中得到充分体现。强化国家机关的群众工作,制定具体规定以提升政府群众工作实效。

三是,创新祖越南国阵线、各政治社会组织及群众团体的内容与活动方式。切实落实党十三大于2023年11月24日通过《关于继续发扬传统与全民族大团结力量,建设日益繁荣幸福的国家》的43-NQ/TW号决议。

四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激发人民潜能与创造力;建立政策机制,充分调动人民的潜力、资源与创新活力,突出人民在建设与保卫祖国中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弘扬全民族大团结精神,激发发展国家的意志与愿望。全面落实基层民主相关法律及“人民知情、人民议论、人民办事、人民检查、人民监督、人民受益”的方针,覆盖所有组织与基层单位。

五是,发挥人民在建设清廉坚强的党和政府中的作用与责任,加强党群密切联系。同时,突出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和党员的表率作用;在各地、各机关、各单位建立并落实职业道德、公务伦理标准。(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宣教与民运部副部长范必胜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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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
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党中央确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为:“在党的光辉旗帜下,万众一心,坚定决心,奋力实现到2030年国家发展目标;自立自强,自信前行,在民族奋发崛起纪元中阔步前进,为实现和平、独立、民主、富强、繁荣、文明、幸福的目标,坚定不移迈向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的确立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国人民和全军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智慧远见、奋斗目标和政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