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在执行防范和打击“和平演变”任务中走在前列的骨干力量和突击力量,多年来越南人民军始终积极有效地同敌对势力的各种阴谋、伎俩作斗争,坚决挫败其借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全民族大团结的图谋,从而有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以及祖国建设和保卫事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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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运局首长视察奠边省灾区同胞房屋修建工作(2025年8月) |
为了加紧推动“和平演变”并破坏我国革命,敌对、反动势力始终将少数民族和宗教聚居地区视为重点,把民族、宗教问题作为主要矛头,企图制造“热点问题”,以吸引舆论、呼吁国际干涉,破坏越南建国卫国事业。
其惯用伎俩是:利用民族、宗教间在文化、信仰、习俗、发展水平上的差异,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在落实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政策特别是民族、宗教政策中的不足,歪曲、否认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管理,挑起民族、宗教矛盾。在一些重点地区,我们可以看到敌对势力加紧鼓吹分裂思想,煽动成立反动组织,企图进而要求在西北、西原、西南部建立“自治国家”。
与此同时,它们还极力拉拢一些国家的极端政客,推动这些国家的国会、议会通过带有歪曲越南民族、宗教情况内容的报告、决议和通告,污蔑我国侵犯人权、打压宗教。或者通过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合作,附加民族、宗教、民主、人权等要求,在双边、多边关系中向越南施压,企图干涉我国事务。在少数民族聚居的一些偏远边境地区,某些个人、组织还打着救助、人道、慈善的旗号,非法传教,潜藏破坏基层稳定的风险。在国内,部分骨干分子和极端宗教人士在境外的指使与配合下,煽动群众上访、对抗各级政府,图谋建立、培植破坏力量,挑拨少数民族与京族之间的关系,破坏全民族大团结,制造政治安全不稳定,从而为外部干涉创造借口。此外,敌对势力还极力利用科技与网络空间的快速发展,建立成千上万个账号、主页、论坛,加紧散布歪曲民族、宗教、民主、人权问题的虚假信息,煽动、鼓吹反对党、国家、军队和各级政府的活动。借政治体制改革中“精简高效”的契机,这些人极力歪曲、攻击,将机构合并、精简曲解为“消除代表声音”、“缩小信仰空间”,把技术问题、行政区划调整渲染成“歧视”或“宗教迫害”,利用历史、文化、信仰等敏感因素,制造少数民族、宗教群众对党和国家的疑虑。
越南人民军来自人民,为人民而战。八十余年来,在建设、战斗和成长历程中,军队始终履行好“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的职能,成为挫败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全民族大团结、破坏党、国家和政权的中坚力量。凭借真挚情感、高度责任与切实行动,军队的活动在增强社会共识、巩固少数民族和宗教群众对党、国家和军队的信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不断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和主动性,使其积极参与斗争,挫败敌对、反动势力的阴谋伎俩,坚决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为各民族、宗教群众安心劳动生产、发展经济文化社会、改善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
全军各机关、单位有效开展协调配合工作,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民主、人权的法律和政策;重点是统一对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尊重、互助共进的认知,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不断创新、灵活运用符合不同对象的宣传形式与方法;充分发挥民族、宗教聚居地区各类组织、力量和文化、社会制度的作用,持续提升宣传实效。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紧密配合,积极参与民族、宗教地区基层政治系统建设;与专责力量保持密切协作,经常与村寨长老、村 长、有威望人士、宗教神职人员、信教群众保持团结与联系,深入掌握舆情动态、民众思想、愿望以及存在的矛盾和不满情绪。
注重提升早期、远期预测能力;做到参谋准确、切中要害,直接参与斗争,及时预防、果断解决敌对、反动势力借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多起破坏活动,有效维护地方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重视建设和培养骨干力量,积极宣传、动员群众团结互助,共同发展,形成社会共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路线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党、国家和地方发起的各类竞赛运动;积极落实各项国家重点计划,同时结合保护与弘扬民族、宗教优秀文化价值;与地方协调安置、稳定居民,特别是边境地区群众。由此,推动民族、宗教聚居地区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和“民心阵地”,为建设坚强的全民国防阵地与人民安全阵地奠定基础,形成“钢铁屏障”,牢固捍卫祖国的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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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号兵团干部为少数民族同胞提供物种培育咨询 |
今后时期,为进一步发挥军队在斗争中挫败敌对势力借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破坏图谋的作用,需要着重落实以下几项主要措施:
第一,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使干部、战士和人民深刻认识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警惕,主动同敌对、反动势力的新阴谋伎俩作斗争。各机关、单位,特别是驻扎在少数民族和宗教地区的部队,要灵活运用与不同民族、宗教、地区特点相符合的宣传内容和形式。重点提高群众对《宗教信仰法》、政府于2023年12月29日颁布关于落实《宗教信仰法》实施细则的95/2023/NĐ-CP号议定书、党和国家以及地方政府关于民族、宗教问题政策的主张与政策。积极向地方政府建言献策,提升政治学习质量;多样化社区活动形式;在节日、纪念日、传统日等活动中有效融入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村寨长老、家族族长、宗教神职人员、僧侣及有威望人士的作用,加强群众思想教育。同时,要经常深入基层,加强干部、党员在重点、困难、复杂地区的骨干作用,切实推进群众工作和群众动员;大力运用现代传媒手段,提升宣传民族、宗教政策的效果与覆盖面。
第二,加强协调配合,提升斗争实效。军队要与地方党委、政府及各力量紧密协作,提高掌握、预测形势的能力,主动斗争、坚决防范敌对势力借民族、宗教问题进行的破坏活动。要特别注重掌握群众的思想与愿望;了解群众对基层政治系统、干部党员队伍的信任度;掌握可能被敌对势力利用的矛盾、不满问题等。对敌对势力的目标、阴谋、伎俩、规模、形式和破坏方式,要从近期和长远两个维度进行预测;清楚掌握破坏分子的成分、骨干对象、性质、程度和影响范围,并与具体地区相结合。由此,主动参谋、建言,确定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斗争内容、形式和方法。
第三,积极主动参谋并配合地方党委、政府,推动国家重点计划在少数民族、宗教地区的落实。积极、主动地为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参谋、配合,宣传动员少数民族群众和宗教群众切实有效地落实国家关于少数民族、宗教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各项国家重点计划。建设并推广具体示范模式和务实项目,协同参与新农村建设、消除临时住房与危房,将发展经济与保护、弘扬各民族、宗教良好文化价值和文化特色相结合;发动并整合各方资源,帮助群众建设新农村,实现可持续脱贫。积极配合并参与地方的人口安置与稳定工作,在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和宗教聚居区推进村寨聚居点建设;重视发展党员工作,消除村、寨“无党员、无党支部”的现象。充分发挥军队干部在地方担任关键职务时的作用与责任,健全巩固基层政治体系;发挥骨干组织与力量、地方有威望人士及宗教神职人员、宗教人员的作用,构建“安全单位,安全辖区”联动机制,维护基层政治安全与社会治安秩序。
第四,从基层抓牢国防、安全力量建设,筑牢防御体系与“民心阵地”。加强国防、安全力量建设与地区防御体系,从基层构建坚实的“民心阵地”,形成综合实力,粉碎敌对势力的破坏阴谋。主动制定并演练参与宣传动员与化解民族、宗教“热点”问题的各类预案与处置方案,以及地方、基层防范暴乱、恐怖活动的计划。参谋并及时、有效地依法依职解决涉及民族、宗教的复杂事件,防止“热点”问题生成、扩散与持续化。开展地方结对、与相关国家的军队单位结对交流,促进文化交往与信息互通,开展联合巡逻,及时发现并协同处置涉及国家国防与边境安全的各类情况。
第五,落实好军队与地方党委政府、公安力量的协同机制,形成联动作战合力。掌握并切实落实军队各单位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及人民公安等力量之间的协作机制,共同开展斗争,防范和挫败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问题的阴谋与伎俩。所有斗争行动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置于国家集中统一管理之下,直接由军队单位党委与指挥部以及各级地方党政组织共同领导;充分发挥从事群众工作、民族与宗教工作的干部、公安力量与军队力量在参谋、协调与联合作战中的作用。各机关、单位要继续贯彻并有效落实政府于2019年9月5日颁布的03/2019/NĐ-CP号议定书,明确公安部与国防部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治安秩序、打击犯罪及履行国防任务方面的协调机制。做好辖区掌握工作;定期开展总结、表彰,对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扬并提出提升协作质量与效果的方针措施。通过上述举措,挫败敌对势力借民族、宗教问题实施破坏的阴谋,进一步巩固全民族大团结,构建牢固的“民心阵地”,为建国卫国事业提供坚强保障。(完)
作者:民运局局长闭海潮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