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级和地方级各部门的国防工作对加强国防、捍卫祖国事业占据重要的地位。明确这一点,劳动、伤员和社会部已经并正在同步且大力地采取提高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的许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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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卫队力量射击训练中实现计算机应用 |
劳动、伤员和社会部是政府的官方机构,履行全国范围劳动、工资、就业、职业教育、社保、劳动安全和卫生、对革命有功者、社会保障、儿童、性别平等、反社会弊端等领域(统称为劳动、对革命有功者、社会领域)上的国家管理职能。同时,对属于该部国家管理各行业的公共事业服务进行管理。
深入贯彻党的国防观点、路线的基础上,在落实被交付的政治任务的同时,近些年来,该部党委、领导人已经领导、指导各个机关单位同步采取提高国防工作质量、效果的各项措施并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果。突出的是,该部与中央级、地方级有关部门紧密合作研究并向政府做出有关划策、落实许多关于劳动、培训、就业、对革命有功者、社会保障以及地区建设、政治安全秩序建设、“民心阵势”建设等方面的政策的参谋意见,将国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在一起。国防安全知识培养任务实施的领导、指导得到重视并紧密且科学进行,干部、文职对该部的国防任务的认识逐步提升。从部级到基层的各级机构军事指挥部健全经常受到关注,确保足以指导、引导、落实国防任务的要求。自卫力量力量得到强大、广泛的建设,质量偏高。至今,该部的自卫力量总数占8%,自卫力量中的党员比例达30%,团员占70%,足以胜任。
未来时间内,COVID-19、自然灾害、灾难等问题仍然呈错综复杂之势,对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产生负面影响并带来严重的冲击,其中包括直接关系到该部的职能、任务的国防工作,需要该部继续主动做出参谋意见,采取各个主张、措施,满足当前和长期的要求。据此,该部各个机关单位集中领导、指导、开展落实好以下的几项内容:
第一,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党员、干部、公务员、文职、劳动者对国防任务的认识、意识和责任感。这是决定该部国防工作质量、效果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深入贯彻党和国家政府对国防、军事的主张、路线、政策、法律的基础上,各个机关单位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得党员、干部、公务员、文职、劳动者把握落实当前阶段国防任务、捍卫祖国的意义、重要性和必要性。教育内容全面,针对党、国家政府、国防部颁布的关于国防工作的各项决议、指示,尤其是党十三大的决议、政治局在2013年10月25日颁布的关于新形势的捍卫祖国战略的十一届八中全会决议、2018年《国防法》、政府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中央级、地方级各部门国防工作的168/2018/ NĐ-CP号议定。
与此同时,该部指导各个机关单位大力推动对各个对象的国防和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工作,以便培育共产理想、道德品质、民族的抗外侵传统历史,更新国防、安全的新知识、技能、内容,让大家明确了解并在新形势下落实好该工作。该部军事指挥部主动与国防部有关部门、各地方军事机构协调配合紧密检查、管理受国防、安全知识培养的党员、干部,从此制定开设三四级对象的国防、安全知识培训班的计划,创建名单,建议一二级对象干部参加由上级开办的培训班。此外,该部的国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通过该部的劳动和社会报、民智报、劳动和社会杂志等报纸、杂志机构的宣传得到加强,根据每个单位的特点并通过机关、群众组织、工会团体、共青团的会议对国防、军事工作实施的意识进行教育。从此,让干部、公务员、文职对该重要任务的认识、责任积极转变。
第二,加大社会保障政策和国防任务认真落实的力度。社会保障政策对建国和卫国事业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受到国家和政府的很大重视,将此视为国家治理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和动力,这一观点被普及化、具体化,日益完整。未来时间内,该部将会建议政府采取针对解决失业、贫穷、社会弊端等COVID-19疫情带来严重后果的一系列措施。这些问题关系到社会保障,如果没有得到透彻的处理,将会大大影响到国家的国防、安全情况。因此,该部继续研究并向党和国家政府做出参谋意见,建议制定协助老百姓克服COVID-19疫情带来严重冲击的符合于国情的及时、有效政策。当前任务是开展落实好政府于2021年7月1日颁布的关于协助遭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劳动者、雇者的68/NQ-CP号决议(出台26万亿越盾的救助计划),为复产、复营并减轻疫情带来的负面冲击、劳动者生活和安全保障做出贡献。
关于长期任务,该部继续扩大劳动市场,创造许多新就业,降低疫情造成的失业率,应对就业缺乏情况,提高人力资源质量,确保落实好法律各项规定,尤其是2019年《劳动法》(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注重加强纪律、纪纲,同时营造创新环境,鼓励创意改革和切实有效的行动,以人民和企业为中心。实现社会进步和公平协调、合理发展,符合于国情、党和国家政府的主张、路线、政策、法律。继续关注并落实好军队后方政策、对革命有功者优抚政策以及社会弊端防控工作,为维护社会政治安全和秩序、加强国防和安全做出贡献。该部有关部门与国防部,尤其是政策局紧密配合,根据法律规定优先实施有关国防工作、救灾、防灾、防疫等工作的政策。尤其是,注重恢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特困乡村、边境、海岛及其他战略地区。优先建设国防、安全重点乡村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制定并落实合适的政策,以便动员、调动居民从其他地方迁到边远地区、山区、边境地区等。继续落实好对贫困乡村的脱贫致富政策,有助于建立坚固的“民心阵势”和防守区域。
第三,充分发挥各级军事机构和自卫力量,以便落实好国防工作。为了提高军事机构和自卫力量的质量,该部指导各个直属机关单位经常健全军事指挥部、负责国防工作的干部队伍、各级自卫力量指挥官等,确保数量足够、质量高、结构合理、组成成分到位(政治员当党委书记、指挥长是单位首长),严格维持运行规章、交班、汇报级对每个成员的具体分工、责任划分等规定。各级军事指挥部向本级机关单位领导人做出参谋意见,建议颁布引导开展落实贴近实践的国防工作的领导、指导文件、决议、指示、计划,确保其质量、效果,重点是计划、项目、提案的实施,建立政治任务实施的保障规划、计划,做到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巩固相结合。
为了建设足以胜任的强大自卫力量,该部军事指挥部指导各个直属枢纽机构重新检查并选择年龄合格的对象登记进入自卫队伍,健全自卫力量的组织、规模,确保结构和成分合理、质量高、重视政治质量等要求。同时,与地方军事机构配合开展提高随时备战水平和能力、战斗服务能力,确保全部自卫力量熟练操作编制中的武器、辅助工具以及把握与地区力量协调配合处理国防、安全、社会安全秩序情景的方案。根据规定严格维持工作作风、值班制度,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确保机关单位的安全,有助于提高该部的国防工作质量、效果,为维护每个地区的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秩序及新形势下的捍卫祖国事业作出保障。(完)
作者:劳动、伤员和社会部副部长、军事指挥部指挥长阮伯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