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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

经过一年多的落实,2019年《民兵自卫法》(修订版)在民兵自卫队建设和运作方面呈现出积极变化。为了让这部法律迅速“落地生根”,以武装力量为核心的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必须继续对全军全民加强《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

民兵自卫局首长在第四军区民兵自卫法宣传比赛开幕式上发表指导性讲话

2019年《民兵自卫法》(修订版)在新冠疫情复杂演变的时期生效,因此宣传普及工作困难重重,由于不许开展人员聚集性活动的防疫规定,因此不能组织《民兵自卫法》培训。认识到这一点,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已经秉持责任意识,努力克服困难,灵活、同步、创造性地采取各项果断措施加强《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和培训工作,特别是已经在符合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成功举办了省、县和军区级“民兵自卫法知识竞赛”。

由此,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民兵自卫工作的认识与责任心发生了许多积极的变化;民兵自卫单位都严格遵守流程和“民知、民议、民选”方针开展登记、管理、遴选、审查和调动工作,确保严谨性、公开性和民主性;民兵自卫队力量的综合素质和战备能力不断得到提升。地方民兵自卫队被建设得强大而广泛,真正成为执行国防安全任务的核心力量,尤其是自然灾害预防应对、疫情防控、救援、经济社会发展等任务,不愧为维护地方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忠诚可靠的政治力量,为坚定维护祖国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保卫党、国家、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做出贡献。

除了取得的成果外,《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仍存在一些局限性和不足,对民兵自卫队综合素质和战备能力产生消极影响。为了克服这些局限和不足,让这部法律迅速“落地生根”,提高执法效率,建设强大而广泛的民兵自卫队,将全民国防安全阵势建设与人民安全阵势建设相结合,满足新形势下建设与捍卫祖国任务要求,以武装力量为核心的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必须注重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第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机构关于《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的各项指示与引导。各机关、单位和地方继续贯彻落实政府和国防部关于《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的各项指示、引导、文件和计划;从而,提高全民,尤其是各级干部队伍在组织实施《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中的认识与责任心。在政府总理于2019年12月16日颁布关于开展实施《民兵自卫法》的第1811/QĐ-TTg号决定书、国防部长于2020年3月4日颁布关于开展实施《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培训提案》的第704/QĐ-BQP号决定书的基础上,各军区、地方党委及政府、机关、单位、军工企业负责人主动制定《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培训内容、课程与计划,重点是《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培训提案》落实计划,确保严谨性、科学性、侧重性并符合地方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若想取得高效,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地方党委及政府领导、机关单位负责人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以协助机关、单位和地方落实所制定的内容和计划中。与此同时,要将宣传普及《民兵自卫法》与贯彻落实党的决议与指示紧密相结合,重点是越共十一届八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捍卫祖国战略”的决议、中央书记处于2009年3月31日颁布“关于继续落实越共九届中央书记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党对民兵自卫队和预备役部队的领导的第16-CT/TW号指示”的第41-KL/TW号结论等,让官兵认识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发挥以武装力量为核心的地方机关、部门、行业和团体在制定《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提案与计划中的作用。作为实施地方和基层民兵自卫工作的核心力量,各级军事机关需要配合地方部门和团体将《民兵自卫法》内容具体化为各项提案和计划。据此,各军区继续指导省市军事指挥部主持并配合地方部门和团体建议省市党委、人民议会、人民政府和祖国阵线继续制定《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提案与计划,确保严谨性和符合性,在实施过程中构建坚实的法律框架。与此同时,省级军事机关制定各级培训计划,首先注重中央乃至地方以及各级军事机关的领导干部对象。在此基础上,县级部门、行业和人民委员会对下属机关单位进行培训和宣传《民兵自卫法》的基本和主要内容。为了取得高效,各部门、行业深入指导并阐明2019年《民兵自卫法》的新内容、政府和国防部关于引导实施《民兵自卫法》的各项议定书和通知书,明确各组织与个人在部门、行业、地方、机关和组织的民兵自卫队建设中的地位、作用与责任。实施过程要注重培训基础设施和材料保障;向各机关单位交付具体任务。

除了《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外,各省市军事指挥部继续建议省市人民委员会制定并落实《2021年至2025年阶段民兵自卫队组织、训练、运作和制度政策保障提案》;同时,严格落实国防部长于2020年9月12日颁布“关于建设民兵自卫队试点单位”的第2830/QĐ-BQP号决定书等。为了提高民兵自卫队训练质量,以满足新形势下任务要求,各军区必须指导省级军事机关根据国防部于2020年6月15日颁布“关于民兵自卫队训练、培训、竞赛和演习详细规定”的第69/2020/TT-BQP号通知书、国防部长于2021年8月7日颁布“关于新冠疫情防控背景下加强训练、战备、教育、培训、正规化和纪律建设工作”的第100/CT-BQP号指示来调整训练课程与内容,确保符合地方、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新冠疫情防控规定;有效落实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颁布“关于地方民兵自卫队和其他力量之间合作协议”的第02/2020/NĐ-CP号议定书。

第三,实行宣传普及形式多样化。在新冠疫情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各部门、行业、地方、机关和单位应灵活、创造性地开展《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工作,确保符合地方实际情况和新冠疫情情况。各军区要配合中央新闻机构实行宣传普及形式多样化;指导各军区配合省级报社、广播电视台和电子门户网站开设《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专栏,加大播放时间,注重于偏远、边境、海岛和少数民族地区,这活动对社会产生积极的溢出效应,有助于提高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对民兵自卫工作的认识、意识与责任心。与此同时,各级军事机关继续配合地方部门、行业和团体利用社交网来进行《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要以视频形式举办各类会议,分发文件和宣传单,将《民兵自卫法》宣传普及与政治教育、党路线方针政策宣传相结合。此外,可以在执行新冠疫情防控任务过程中直接对民兵自卫队进行宣传普及,推动在“我爱方形星战士”等脸书专页发布有关民兵自卫队活动的新闻和文章。

第四,继续有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第九军区、河内首都司令部和国防部级单位的“民兵自卫法知识竞赛”取得良好成效。从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军区“民兵自卫法知识竞赛”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国防部职能机构和机关单位要注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武器装备、基础设施、装设备、文件、竞赛地点等;确定合理适度的竞赛形式和方法,并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参赛单位可能分成多个竞赛考场,安排合适的参赛人数和时间。同时,做好出谋划策工作,指导各机关单位制定竞赛计划和制度,同时做好竞赛设施保障,确保国防部级“民兵自卫法知识竞赛” 取得良好成效。为了做到这一点,各军区、河内首都司令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情况、职责任务和新冠疫情情况来开展“民兵自卫法知识竞赛”,确保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又成功举办知识竞赛,让2019年《民兵自卫法》迅速“落地生根”。(完)

作者:民兵自卫局局长范光银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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