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后方政策对军队的强大后方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已经并正在军队工作的人员以及在地方担任军事国防任务的力量。因此,加大本政策的实施力度是全党、全民、全军、整个政治系统,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负责人。
在整个民族解放斗争、建国与卫国时期里,我党和国家颁布了许多政治社会意义深远的重要主张、政策,同时高度发挥各级机关与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在实行军队后方政策过程中的责任感。军队各级党委、指挥人对恪守该政策做出同步性、全面性、行之有效的领导、指导,尤其是对担负特殊的新任务的力量,对革命有功者、军属的制度和政策。突出的结果表现为:
对现役的军属、国防文职人员的制度、政策不断完善,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实施,有助于更好地保障干部、战士的家庭及优抚家庭的物质和精神生活。对于军官、专业军官、文职人员的住房政得到重视,逐步得到改善。国防部采取了许多排除保障性住房项目所遇到的困难的措施、主张。各个机关单位积极、主动与驻军地方政府协调配合、联系,让地方政府提供土地来源并有效开展合乎国家、国防部规定、符合于单位和地方特殊情况的保障性住房的发展项目。该政策的实行按照正确的流程、原则,确保公开性、透明性,赢得高度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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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参加同奈省烈士陵园安葬仪式 |
军队后方政策的实行活动及“报恩答义”运动在深度和广度均得到高度的发展,充分发挥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感,弘扬“饮水思源”传统,其运行形式灵活、创新,军队后方政策的社会化过程逐步得以确立。烈士遗骸搜寻、聚集工作得到各个单位、地方的有效实施,做好宣传、运动、提供与处理有关烈士、烈士坟墓信息的工作,审核并完善烈士档案、名单,解码战争中所用的单位记号、番号,经常健全担负烈士遗骸搜寻、聚集工作的组织、力量。负责军队政策部门主动对绝症患者、长期治疗病人、神经病人的制度、政策进行考察、研究并提出处理措施,对在军队中工作的空怀、天阉对象调动援助治疗的物力来源或为他们安排收养子。对家境特别困难的军人家庭逐步实行脱贫致富、援助政策,对国防干部、文职人员的生活加以关注。各个单位开展好“军民医疗结合”计划,免费为居住在山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群众看病、送药并且做好健康照顾工作。同时积极协助人民防止自然灾害及克服其后果,参加新型农村模式的建设,为履行2013年至2020年与后续年阶段军事义务的青年开展好职业教育的提案及选择完成军事义务回归家乡的青年去培训当作乡镇公务员的提案。
在取得一些成绩的同时,在一些地方、机构实行军队后方政策过程当中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党和国家关于此工作的主张、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力度尚未深广、经常。对有功于革命的人、参加抗战的人、家境贫困的人及在边远和海岛地区工作的干部、战士的家庭的照顾、援助工作有时不切实际、不及时。实行一些已出台的政策、制度仍然存在迟缓、缺乏主动性等现象,有的地方实行政策的各项内容有时失措,实行过程中尚未提出创造性的措施。当前,军队建设和祖国捍卫事业的要求日益增高。军队的任务不断繁重,产生新的任务,军队后方政策、制度的许多问题跟不上实际情况,存在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为了更好实行军队后方政策,要集中做好以下的几项工作:
第一,经常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观点、主张、政策及民族的“饮水思源”的道理、传统。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军队内外多媒体机构、地方政治体系中各组织、团体的作用,以便提高各级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地方,尤其是各级党委、负责人关于军队后方政策的认识水平及责任感。同时解答、引导各个制度、政策的各项内容,让一切干部、战士及人民和政策性照顾对象明确了解党和国家的主张、政策,尤其是新制定的制度、政策。从此,凝聚社会共识,提高整个政治体系在实行军队后方政策过程当中的责任感及参与程度。
第二,在跟紧要求、任务、时间情况的基础上,军队政策部门对军队中的薪资、津贴制度、政策主动考虑并且提出修改、补充的方案,实行好此政策。集中优先考虑、制定对新岗位、特殊任务、在战略要地、山区、边远、海岛地区或国际环境工作的力量、担负烈士遗骸搜寻、聚集任务等力量的政策,留住、引进、鼓励人才、颇有建树的人、科学干部、巧工队伍、高新技术人才服务于军队。主动根据专业技术军官法、国防文职法、2015年军事义务兵法、越南海警法令(今后为海警法)等法的规定主动
制定并实行好有关制度、政策。同时对已经并正在橙剂污染地区工作的力量进行考察、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制度、政策,对已出台的制度、政策加以审核、修改、补充,使之更加符合于实践和任务要求。
第三,保证军属、国防文职亲属享受制度、政策的优惠,优先协助在艰苦地区工作的对象家庭。充分发挥综合实力,调动一切物力来源、各有关部门的关注,对家境特别困难的军人、国防文职家庭给予帮助。同时对现役军人、文职的住房政策加以考虑并制定住房政策。主动向有关部门配合并做出参谋、建议,解决好土地来源,有效开展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国防部准许转换使用目的土地上开展住房项目,优先协助对革命有功者、颇有建树的人、住房条件特别困难的低收入阶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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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勇少将代表国防部首长为革命有功者赠送礼物 |
第四,根据对革命有功者的优待法令及政府总理于2016年1月25日颁布的02/CT-TTg号指示恪守对对革命有功者的制度、政策。与有关部门及各地方审核、解决战争后遗留的存在问题,对实行国防军事任务过程中受伤、牺牲的伤兵、病员、烈士做出及时的确认。加大对对革命有功者的制度、政策实施的检查、监督、整顿工作的力度,确保紧密性、合乎规定的要求,不许发生错误、弊端现象。
第五,继续有效贯彻、实行政治局的24-CT/TW号指示、政府总理的1237号决定书。积极收集、完善有关烈士、烈士坟墓及搜寻、聚集地图的数据基础,充分发挥综合实力及一切物力来源,同步开展组织与保障工作,加大境内烈士遗骸搜寻、聚集工作的力度。同时扩大、促进有关烈士、烈士坟墓信息交换、提供问题的国际合作关系,基本完成在老挝、柬埔寨及国外的烈士遗骸搜寻、聚集工作。
第六,健全负责政策机构和各级政策干部的组织、编制、职能、任务,使之满足新时期的任务要求。建立军队中政策工作的规章,对工作作风做出严格的管制、实施,加大行政改革力度,让本部门的工作流程逐步标准化。对基础设施进行投入建设并加以完善,将信息技术广泛运用于开展政策工作过程之中,有效管理、开发军队政策部门的电子网站。加强关于政策工作的理论研究、实践总结,培养有关知识,传授敬仰,为政策部门的干部、人员提高认识水平、能力、专业水平、品德、责任感及工作作风。
对军队后方政策的重视是经常性的任务,具有深刻的人文意义,是越南民族“饮水思源”道理、文化传统的美德。加大本工作的力度有助于建设坚固的“民心阵势”,使得强军事业日益发展。(完)
作者:政策局局长陈国勇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