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警法》由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1日起生效。这是海上执法的重要法律基础,以坚定维护国家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秩序与安全,有助于维护和平稳定的海洋岛屿环境。
近年来,东海局势变得日益复杂并不可预测,这不仅影响本地区国家的利益,而且影响世界超级大国的政治利益。与海上国防安全有关的突发事件不断发生,由于本地区国家海洋战略雄心勃勃、传统安全威胁、非传统安全威胁、有组织犯罪、跨国犯罪、毒品、走私、商业欺诈等犯罪、海上安全违法行为等原因。此外,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于1998年颁发的《越南海警力量法令》(修订于2008年)逐渐暴露出了一些缺点与不足,如:尚未对越南海警力量维护国家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以及处置海上国防突发事件的职能进行规定、尚未对海警力量与其他海上执法力量之间的配合协作进行规定、尚未对海警力量在越南海域之外的活动范围进行规定等等。上述缺点与不足使越南海警力量难以有效履行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的职能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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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代表表决通过《越南海警法》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防部于2015年指导海警司令部对《越南海警力量法令》实施17周年进行总结,同时与各职能机关配合,研究制定《越南海警法(草案)》,并呈递中央军委常委审议通过。在越南国会于2017年6月8日颁发34/2017/QH14号决议、政府总理于2017年8月11日颁发1183/QĐ-TTg号决定之后,国防部已经根据《规范性法律文件公布法》的规定和程序制定《越南海警法(草案)》,并广泛征求各部委、行业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海警司令部已经建议并协助国防部完善《越南海警法(草案)》档案,提交司法部审定,接受建议,修正整理,最终提交政府、国会讨论表决通过。
《越南海警法》的颁布标志着法律基础的新发展步伐,其对海上执法产生极其重要的意义,充分体现了党的意志、人民意志、国家意志的高度统一,同时体现了越南将根据国际法以和平方式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国家海洋主权、主权专利、管辖权的强烈决心。本法继承并发展了《越南海警力量法令》,补充多项新规,将党关于国防安全、捍卫祖国,尤其是在越南日益深入广泛融入世界的背景下维护海洋岛屿主权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战略思维体制化,为越南海警力量出色完成党、国家与人民所交付的职能、任务与权限创建法律框架。
《越南海警法》遵守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2013年)关于《将限制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规定法律化》的规定,符合与越南海警力量的职能任务有关的法律系统的改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 》(2013年)第14条第2款规定:“只有在国防安全、社会秩序安宁、社会道德、人民健康的必要情况下才能依法限制人权和公民权利”。国会表决通过的《越南海警法》中已经详细规定越南海警的职能、任务及权限,越南海警可以开展与限制人权、公民权利有关的活动,如:巡逻、检查、控制、派遣人及船只进行追捕、射击等等。越南海警将继续利用这些权利,防范打击侵犯越南海域主权的行为,如:非法捕捞、矿产、石油勘探和开采、走私、非法买卖、运输货物、毒品犯罪、袭击在越南海域航行的船只的武装海盗。另一方面,自2008年至今,越南国会已经颁发许多关于管理维护国家海洋岛屿主权的新文件,其中有许多与越南海警力量以及海关、渔政、港务管理、环境警察等海上执法力量的职能与任务有关的新规定。此外,越南海警是一支多功能的力量,活动范围是越南广泛的各海域,在国家管理的许多领域中执行海上执法任务。因此,《越南海警法》中所规定的越南海警组织与活动与新颁发的文件保持一致,从而提高管理效力,坚定维护海域主权,有助于有效开展各种专门管理法。
《越南海警法》已经将党和国家关于增强海上国防安全能力的路线、政策、方针体制化,打造一支“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越南海警力量,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本法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关于海洋战略、海上国防安全发展方向以及越南海警力量建设的重要主张。其中明确肯定,在维护和平稳定环境的基础上坚定捍卫越南海洋主权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同时,为海警组织建设发展建立奠定法律基础,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道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过硬的海警官兵队伍。调动各种资源,加大投资力度,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越南海警力量,使之真正成为人民武装力量、国家专职力量以及执行海上执法任务,维护国家安全和海上秩序安宁的核心力量。
《越南海警法》确保与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相似,有助于提高越南海警的国际合作效果。越南海警的活动具有高度国际性,直接影响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目前,世界上美国、日本、瑞典、印度等大国均确定,海警是其国家海上执法力量,并以法律文件进行规定。《越南海警法》的颁发有助于完善越南关于海洋岛屿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符合越南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和越南为成员国之国际条约条例。同时其是越南海警按照职能与任务开展活动并确保与世界各国的立法实践相似的更高新法律基础。
在越南日益深入广泛融入世界的背景下,越南海警必须加强与其他国家海上执法力量在防范打击海上违法行为和犯罪、实现追捕权、进行联合巡逻、举行海洋安全演习、打击海盗和武装海盗等方面的合作。同时,加强与具有强大的海上执法力量、富有力量组织建设之经验并与越南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国家的国际合作。从而提高执法能力,争取装备、设施、培训方面的支持。因此,《越南海警法》不仅为提高管理效率,维护海洋主权奠定坚实基础,而且为提高越南海警的国际合作效果,与世界各国海上执法力量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创造便利条件,切实有效地辅助国家、国防在解决海洋岛屿主权的国际问题上的外交活动。
正确认识《越南海警法》的地位与重要性、深入贯彻、严格开展实施本法各项规定并将其融入到现实生活是每个公民、组织、团体和整个政治体系的义务、权利和政治责任。作为一支专职的核心力量,海警司令部将继续研究并建议国防部为政府颁发关于引导执行《越南海警法》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系统出谋划策。目前,制定和颁发《越南海警法实施细则若干条款的解释》、《关于越南海警力量的设施、技术设备名单和管理、使用规定》等议定书。 在此基础上,为国防部长颁发《关于越南海警巡逻、检查、控制程序的规定》、《关于挑选公民加入越南海警力量的条件与标准的规定》等通知书出谋划策,以引导开展实施《越南海警法》。与此同时,必须为海警力量官兵广泛组织政治生活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越南海警法》,有助于提高海警官兵在执行本法中的认识与意识。
对于相关部委,行业和各地方党委、政府,尤其是28个沿海省市,必须就《越南海警法》的基本内容为党员干部队伍和各阶层人民,尤其是渔民做好教育宣传工作,使之正确掌握本法规定,在海上突发事件发生之时随时调动人力与物力。同时,利用大众媒体开展《越南海警法》宣传教育,以争取世界各国对越南海警的理解与支持,加强国际海上执法合作,为坚定维护国家主权、主权权利、管辖权、政治安全以及和平稳定的海洋岛屿环境。(完)
作者:越南海警司令 阮文山 少将、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