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八月革命的成功及越南民主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1884年《第二次顺化条约》(又称《甲申和约》)完全终止。然而,法国殖民者以越南仍留在法兰西联盟内为由再次对越南实施军事干预并发动了侵略战争。因此,实际上此一阶段法国仍是越南在对外和捍卫领土主权等方面上的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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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属时期法军在越南黄沙岛上举行升旗仪式(资料图片) |
据此,法国于1947年初正式对中华共和国[1]在越南黄沙富林岛的非法占领表示严正抗议,并建议通过国际仲裁解决问题但没有受到蒋介石政权的合作。1947年10月17日,法国派军舰“东京”(Tonkinois)号到黄沙要求中华共和国驻军撤离富林岛,派各武装分队分头去驻守黄沙、长沙各岛,并决定在这两个群岛上建立了气象台。1949年,世界气象组织正式承认并把上述各气象台列入国际气象站名单,其中黄沙群岛福林气象站、黄沙气象站代号分别为48859 和48860,长沙群岛巴平气象站代号为48419[2]。这就意味着国际社会也公开承认了越南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值得注意的是,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迫使中华共和国各单位撤离富林岛,而法越联军仍持续在黄沙、长沙驻守。
从另一方面来看,1949年3月Elysee协议的签署指出,法国政府正式把包括法国宣布从1933年占领的长沙、黄沙群岛在内的南圻的管辖权移交给越南共和国(即保大政权)。这充分肯定,黄沙、长沙是越南的领土(法国只是临时的代表人)。值得一提的是,1954年法国在奠边府大败后,关于在印度支那停止战争、恢复和平的《日内瓦协议》得到签署,其中明确规定越南南北两方临时军事分界线为北纬17度(第一条);在等待统一总选举的过程中,南北两方当局和军队在哪区集结就担任在哪区的管辖任务。据此,位于北纬17度以南的黄沙、长沙两个群岛均由越南共和国政府管辖。为了落实协议的各项条款,法国远征军撤离印度支那后,越南共和国军队开始接管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的管辖权。对于长沙群岛,西贡政权派了以陈文奋为船长的“中东” HQ04号军舰于1956年8月22日登上长沙各岛,并竖起国旗,立起主权碑,分工驻扎保卫等等。
综上所述,越南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的行使在1945年至1954年阶段是持续、和平且符合国际法的。(完)
谢光报道
[2] 陈公轴 《东海上的越南烙印》,河内:通信与传媒出版社,2012年,第1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