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外路线与观点,越南海警一直并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旨在加强配合,维护和平、友谊、发展的海洋环境。关于越南海警国际合作的原则、内容与形式,2018年越南海警法都明确规定。
越南海警国际合作原则明确规定在越南海警法第19条。据此,越南海警的国际合作要遵守越南法律、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以及各方权限之内的协议,尊重国际法律的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独立、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维护国家利益以及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海上合法权益。同时要用尽内力,广借外力,争取国际社会的支持与帮助,满足海上执法任务的要求。
越南海警国际合作的内容包括:(1)预防和打击海盗、武装劫匪;(2)越南海警执法权限之内的:预防和打击有关毒品、武器非法贩卖、反恐、非法出入境、跨界走私、跨界非法运输、海产品非法捕捞、防止和打击犯罪活动、违反海上法律等;(3)越南海警执法权限之内的:预防和处理海上环境污染事故,控制和保护海洋资源,保护海上生物多样化与海洋生态体系,防灾减灾、自然灾害警告、人道主义援助、海上搜救工作等;(4)为加强越南海警部队综合能力的教育培训、业务集训,科学技术与装备转让;(5)越南法律规定、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法律规定以及有关越南海警执法任务全线之内的国际合作内容。
越南海警国际法律的形式包括:有关海上安全、航行安全与秩序的信息交流,召开或出席有关海上安全、航行安全与秩序、海上执法的国际会议、国际研讨会,按法律规定参加签约与各国有关部门的协议,配合联合巡逻,管好海上安全、航行安全与秩序和执法保障工作,参加演练,组织世界及地区各国海上执法力量的互访交流,案越南法律规定以及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规定执行海警部队作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常设机构、联络纽带。此外,还有按照越南法律规定、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国际条约规定的其他国际合作形式。
有效开展国际合作是越南海警部队完成被交予的任务,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前提,为维护海上和平、稳定以及建国卫国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完)
范平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