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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推进军队司法改革工作

多年来,在深入了解和深刻认识司法工作和司法改革的总体地位和作用的基础上,为建国卫国事业服务,中央军委、国防部指导全军各机关单位抓紧落实这项重要工作,采取同步措施,初步取得不少积极成效。这是一项具体的、交叉性的任务,要求严谨、法制性强,切合军队和国防实践的迫切需要,为全面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作出贡献。

国防部副部长武明良上将主持司法工作总结会议

为加强对司法机关的领导,中央军委于2022年1月24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实施中央政治局2018年11月9日颁布的26-CT/TW号指示和中央书记处2020年12月9日关于加强党对执法机关查办军队党部内部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的指导意见的04-HD/TW号实施细则的182-QyD/QUTW号决定,制定中央军委2022年9月1日关于“防止军队消极、腐败和浪费”的1013-DA/QUTW号项目。 及时提请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审议决定有关机制、政策和方案的指导方针,以有效落实军队司法改革任务。

军队司法机关积极制定并有效建言起草有关建设和完善公共机构、军队和国防行动的法律、条例、决议、法令等。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做好服务国会、国会常务委员会工作会议及国会代表团监督国会遵守法律情况的要求内容。军队司法机关素质越来越高。完善组织机构,保障基础设施和工作设备,开展培训培养,军队司法机关干部队伍的培养工作得到重视。

与此同时,加强国际司法合作在全军范围内相对同步、紧密开展,初步取得实效。 各机关单位组织宣传、深入掌握和严格执行中央书记处 于2009 年 12 月 9 日颁布关于法律、司法改革、行政改革对外合作的39-CT/TW 号指示、政府于2014年11月26日颁布的关于国际法律合作管理的113/2014/ND-CP号议定书。军队司法工作质量不断提高,犯罪侦办活动按照法律和司法改革的规定开展。全军各级法律宣传普及教育协调委员会工作有效,质量不断提高,为全军完成任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今后一段时期,全军要继续发扬团结一致精神,全面同步部署包括司法和司法改革在内的各方面工作,全面有效解决问题,重点应围绕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司法改革的决议和指示,着力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新时期继续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11/2022号决议、政中央政治局于2020年7月29日颁布关于审查2005年6月2日颁布的 49-NQ/TW 号决议15年实施情况总结的84-KL/TW号结论、2020年前司法改革战略以及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中央军委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国防部关于司法改革的结论。在此基础上,各机关、单位要着力落实司法改革的重点任务,特别是在政策、刑法、刑事诉讼等方面、司法机关的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基础设施和党对全军司法工作的领导。在此基础上,向中央军委和国防部提出建议,考虑并决定有关机制和解决方案的指导方针,以有效开展司法改革任务。同时,组织深入掌握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贯彻落实军队司法改革战略的规划部署和作战领域法律规定。形成意识和行动的高度统一,进一步加强实施组织的问责制。其中,要明确把实施全军司法改革战略作为各级党委和指挥员的重点政治工作和经常性政治任务之一,从而制定有效的实施计划,确保高质量。

二是,加强全军法律普教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不仅是突破性的一步,直接有助于提高我军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更是推进全军改革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在深入把握党的路线方针、国家政策法规、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法律普教的决议和指示的基础上,执法机关单位重点抓好各级党委、指挥员、机关和全体官兵深刻认识到普法教育的定位、意义和重要性,始终把普法教育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教育干部战士。同时,采取多项措施,提高遵守国家法律和军纪的质量和效果,以干部士兵守法执纪情况作为衡量机关单位普法教育效果的衡量标准。为此,各级普法宣传协调委员会要积极主动,立足实际,牢牢把握形势,加强各机构、组织和委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做好普法宣传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发挥政治机关、司法机关、法制机关、新闻机关的核心作用和干部党员宣传普法、普法教法、守法守法的表率作用。重点培训培养提高法制报告员队伍特别是基层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素质和方法、技能。继续创新因地制宜的普法内容和形式,提高开展这项重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此外,要推进社会化和信息技术应用,普法教育数字化转型,使官兵问法意识和守法意识和习惯发生根本性全面转变。通过各机关单位、全军的共同实践、普法教育和执法实践,提炼出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实质性问题,推动司法全面同步改革,有助于圆满完成各项工作。

三是,继续检讨和要求主管部门完善新形势下的法律制度,特别是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活动中的法律文书制度,解决司法机关职能任务和权限不足的问题。军事和国防领域法律文件的发展需要指导,确保时间和质量的进步,有助于逐步完善越南法律制度,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司法组织和运作机构等。司法机关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主张与路线的基础上,重视对司法机关的领导,指导、完成和落实好司法机关的各项内容。《研究2030年前完善军队各级司法、监察、法律和预防犯罪机构体系,力争到2045年满足司法改革要求,建设一支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革命军队,建议国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修正和补充国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8月25日颁布关于在军区和同级单位设立和解散调查机构的282/NQ-UBTVQH号决议。研究提出将军事法院的审判管辖范围扩大到军队商业法人实施犯罪行为,审理军队行政案件。经常重视改革各级党委、党组织对司法工作的领导,加强规划和计划的制定,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明确责任。

四是,提高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质量,确保符合法律规定。这是决定军队司法改革质量和效果的重要内容。因此,各级党委和指挥员要紧紧围绕国防部中央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方向,指导各部门提质增效。特别是军事检察院着力行使好起诉权和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权,特别是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起诉权,确保不漏过罪犯,明确行使起诉权的检察官和审判活动检察官的权限,避免职责重叠。刑侦部门在做好全军违法犯罪形势预报管控工作的同时,要积极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杜绝此类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同时,积极立足实际,牢牢把握地方形势,将侦察和侦查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有效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对于军事法院,要朝着改革审判方式、确保民主、公开、透明、依法合规的方向推进审判权的行使。

同时,职能机构要研究建议国防部投资建设司法机关办公场所的维修、新建、升级改造,指导预算和业务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实施,严格按照原则,及时服务于经常性和突发性的任务。同时,重点升级侦查、起诉、审判和判决执行活动中的装备系统、录音录像系统等,扩大犯罪技术等方面的新专业知识。

五是,注重培养和造就一支廉洁过硬的司法干部队伍。 在深入把握和严格贯彻中央军委干部队伍建设的观点、原则、过程和司法领域特点的基础上,司法机关党委和指挥员要着力抓好建设专业干部队伍,确保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逐步提高,适应新形势下军队建设和司法改革进程的要求。按照建设和完成全军司法机构组织运行改革工程的方向,重点梳理和规划干部队伍,抓好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生活方式、业务能力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培养干部。继续严格执行选拔机制,选拔合格、有能力的干部任用司法岗位。对干部的规划、安排和使用,要严格继承、贯彻执行,避免人手不足,任务完成率低。

在做好规划使用的同时,要着力抓好司法干部队伍的培养,确保职称标准朝着职业资格标准的方向发展,具备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外语、信息技术等方面的能力,满足人员标准化要求。据此,司法机关干部的专业培训应达到符合标准,100%的司法干部具备大学以上学历。对各级侦查员、检察员、执行员、审判员、审查员职称,要制定培训计划,满足眼前和长远的要求和任务。

六是,加强司法活动国际合作。在我国深度融入国际的背景下,司法部门需要积极研究和加强国际合作,落实与越南作为缔约国的司法互助协定。继续执行中央书记处的39-CT/TW号指示、政府关于国际法律合作管理的113/2014/ND-CP 号法令,组织实施国际协议,特别是越南国防部与老挝、柬埔寨、俄罗斯等国家国防部之间关于军事和国防法律领域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参加了俄罗斯联邦国防部组织的国际军事法会议。加强在提供信息和分享经验、预防和控制犯罪、司法协助和人员培训,特别是与其他国家的外语培训等领域的合作。

司法改革,特别是军队司法改革,是建国卫国事业的重点工作之一。 为此,各机关单位要坚持司法机构精简有效方针,提高司法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能力,为提高军队综合素质和战斗力作出贡献,满足新形势下卫国的要求和任务。(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常委、国防部副部长、国防部司法改革指导委员会主任 武明良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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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军队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融入和国防外交
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是党和国家的重大主张,是实现以和平方式坚定保卫祖国目标的国防活动的一个方面。近年来,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始终在中央军委、国防部的积极领导和指导下同步进行,大力推动创新,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效,为巩固和发展越南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作出贡献,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建设军队,增强国防实力,克服战争后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升国家和军队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