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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继续发挥生产队的作用

参加劳动生产和经济建设是越南人民军队三大基本职能之一,体现其深刻的本质和传统。面对新形势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任务,全军应继续高度重视,进一步履行好“生产队”职能,为巩固和增强国防力量、国家实力作出贡献。

在八十年的建设、战斗、胜利和成长过程中(1944年12月22日 - 2024年12月22日),在党的领导下,我军很好地履行了“战斗队、工作队、生产队”的职能,其中“生产队”职能取得了许多重要成就。自建军以来,军队始终坚持党的“自力更生、自强不息”与“边抗战、边建国”方针,边作战边积极增加劳动生产,通过多种形式和方法改善部队生活。新成立的工兵厂研究、制造和生产了数百万吨武器和技术装备,以满足军队建设、人民战争发展以及各战场作战需求。

武海产上将视察X20股份公司(图自人民军报)

抗法战争胜利后,成千上万的军官、战士转为从事劳动生产,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助力北方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加强生产,建设后方基地、后勤等,在南方战场建立了庞大的物质保障来源,为作战、建设力量等方面提供支持,为民族的胜利做出了重要贡献。

国家统一后,军队继续在修复战争创伤、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先锋作用。尤其是在革新开放时期,贯彻党的各项决议和指示,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结合,军队发挥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锋作用,与建设战略重点、边远地区、边境、海岛的国防力量相结合。军队单位与地方党委、政府协作,规划和建设了几十个经济国防区,为数十万家庭提供就业机会,在边境地带、敏感地区形成了上百个集中居住点。军队企业积极参与并实施经济社会项目,特别是在边远地区、特困地区、边境、海岛和C、K等地区,推动多个有效的海外投资项目。国防工业掌握了多项先进的双重用途技术,研究、设计、制造、改进和修理了多种现代武器和技术装备,积极支持军队的现代化建设和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常备军单位和公立事业单位积极按规定增加生产、提供服务,创造直接收入,改善部队生活,并有效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消除贫困等。

这些成果是巨大的,值得骄傲的。这首先证明了党和国家在动员军队参与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相结合的正确方针。同时,也深刻体现了军队在执行建设和保卫祖国两大战略任务中的政治责任。

目前,国家正迈入新时代,这是民族崛起的时代,尽管基础设施良好,但我们仍受到世界和地区政治安全形势的快速、复杂和难以预测的变化的影响。其中,东海局势依然变化,潜藏着冲突风险;自然灾害、疫情、环境污染、能源和原材料短缺等已成为全球性问题。国内经济仍存在许多风险,适应外部冲击和进入数字经济的能力有限;强军卫国事业面临诸多挑战;敌对势力和反动分子在各个领域加大破坏力度等。在这种形势下,全军在推动履行战斗队工作队职能的同时,还需要更好地发挥“生产队”的作用,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和保卫祖国提供力量。重点应聚焦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第一,加强党领导、政府管理尤其是各级党委、指挥员在各单位参加推动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相结合等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全军,特别是各级党委、指挥员应继续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认真执行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这一重要任务的工作要求,重点是落实《第十三届越共中央八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卫国战略的决议》以及中央军委于2021年12月17日颁布的820-NQ/QUTW,明确提出到2030年军队参加劳动生产、实现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相结合任务的领导。据此,审查并完善各类战略、方案、计划、项目,确保实施切实有效。同时,确保劳动生产、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方向符合党和中央军委、国防部的决议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与各地方部门紧密合作,审查并补充完善相关的法律政策,优先动员资源,利用土地,合理配置和使用资金,为军队参与实施国家发展计划以及重点要冲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安全建设项目提供便利条件。

同时,各机关单位党委、指挥员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官兵和全民对党和政府经济与国防结合方针政策的认知,确保全军在劳动生产、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结合工作中达成共识,认识到其是军队的长期战略性、基础性任务,是军队优良的传统和本质特征,进而有效应对敌对势力对我军劳动生产、经济建设等方面的错误观点,保护军队的革命性质。

第二,提高经济国防区的效益,与加强防备区建设和巩固全民国防安全战略相结合。基于现有的经济国防区,各职能部门应继续研究并建议对其组织进行调整和更新,创新方法,提高其在国防战略中发挥的效能,确保按计划完成到2030年经济国防区的建设和发展目标。同时,应向军队在海岛地区等经济强项的产业进行合理投入,特别是要发展强大的海洋经济集团,为加强国防建设与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持。继续发展双重用途的产业,如港口物流、石油保护、海洋旅游、海军舰船和装备的制造与修理,海洋渔业服务等。积极参与建设跨领域的经济、科技、国防安全中心,形成可以自给自足并结合经济与国防的模式,为岛屿上的渔民提供支撑,助力渔民“远海捕鱼”。

第三,加快军队企业的调整、结构重组,提高企业运营效率。贯彻落实中央军委于2023年3月3日发布的1815号结论,继续实施中央军委于2017年5月18日颁布的425号决议,着力推动军队企业的重组革新,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军队企业在国际市场经济中具备足够的竞争力。在推进过程中要与2021-2030年阶段军队组织调整计划、国防工业规划、政府国有企业发展规划相结合,重视提升军队企业家的作用,并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于2023年10月10日颁布的《41-NQ/TW号决议》和中央军委于2024年2月28日发布的《2663号计划》,进行相应的企业调整和重组。目前,重点巩固和发展若干具有先进、现代科学技术水平、规模适当、运行高效、双重用途特性高、能够很好地服务于军事、国防任务,符合军队装备战略的集团和总公司。为实现高效目标,各机关单位和企业需大力推动机制创新,提高管理能力和企业运作效率,将经济社会发展任务与军事、国防任务的实施紧密结合,确保长期稳定发展;在发生情况时,随时做好将任务转入国防状态的准备。同时,注重发挥各经济成分的作用和责任以及积极有效的参与,并扩大国际合作,充分利用科学技术成果及其他资源,提高生产经营能力,既保证国防任务的完成,又服务于民生。保持并提升职业技能水平,维护高质量劳动队伍,满足强军卫国要求。

第四,推动对外经济活动,引进服务于军事和国防任务的投入。在国际经济一体化进程中,越南将在未来全面履行新一代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承诺。这为发展提供了机遇,但也带来了不少挑战。因此,为了利用机遇、克服挑战,相关部门和企业应深入研究并准确把握形势,为国防部提供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和国际一体化的战略和计划,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要大力推动并宣传越南自主研发制造的国防工业产品。为取得更高的效果,相关部门应与政府管理机构紧密合作,向政府建议制定促进和支持国际合作、外资投资的政策,并保护企业在海外投资、经营中的利益。同时,要提高市场调研、投资伙伴调查的效率,扩大在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利用外部资源来增强国防力量,为从早从远卫国做出贡献。

第五,有效利用分配资源,管理并组织劳动生产与国防建设相结合的活动。全军特别是常备部队的党组织和指挥员应深入理解组织劳动生产的责任,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展适合各单位、地区具体条件的生产建设。同时,要有效实施集中增加生产、养殖、生产加工等模式,并结合在防御区建设后勤、技术基地,促进创造物质财富,改善、提高官兵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执行公共服务任务的单位应加速组织安排与财务自主,结合执行军事、国防任务。实施过程中,各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国防部关于国防土地使用和经济建设的规定,确保目的明确,避免因违反规定而影响军队声誉。

与此同时,为了提高军队参与劳动生产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相结合的效果,各单位应继续审查和完善有关劳动生产、经济建设职能、任务、权限和工作关系的规定;统一全军有关劳动生产和经济建设活动的管理部门;明确国家管理职能与国有企业资本代表职能的划分,确保依法管理、运营、监督各类企业。同时,应补充并完善吸引和招聘高质量人力资源的机制和政策,以满足各单位、国防企业的劳动需求。推动信息技术的应用与数字化转型,并提高其在国防经济建设活动管理中的效率。

过去80年取得的成果和成就是值得骄傲的。全军将进一步发挥“生产队”的作用,与全党、全民和政治体系一道,成功实现“早日推动我国基本建成一个现代化工业化国家”的目标,“建设精简、强大、逐步现代化的军队,力争到2030年建成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军队”,并在新时期进一步弘扬“胡伯伯部队”的本质和传统。(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副部长武海产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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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军队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融入和国防外交
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是党和国家的重大主张,是实现以和平方式坚定保卫祖国目标的国防活动的一个方面。近年来,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始终在中央军委、国防部的积极领导和指导下同步进行,大力推动创新,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效,为巩固和发展越南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作出贡献,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建设军队,增强国防实力,克服战争后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升国家和军队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