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来,置于中央军委与国防部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越南海警尽力而为,一向圆满完成维护东海和平环境、友谊合作任务,为坚守国家主权、主权权利、裁判权以及祖国海洋、海岛秩序安全作出贡献。
取得的上述结果之因,首先,是由越南海警党委、司令部已全面、同步展开各项主张、措施,向“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高度专业性、具有执法能力”方向培养力量,满足任务要求。2017年,通过掌握情况、配合巡逻、搜查、保卫主权、预防打击罪犯和违法行为,越南海警按照国家主张、对策与法律规定,发现处理违法的外籍船只数以千计,并对其进行宣传斗争,要求离开越南海域;发现并处理从事走私、贸易欺诈活动的人员与船只数以百计。与公安力量协调配合,共破获了专案和毒品案件150起;对持械抢劫及相关事件进行调查、核实信息。行政违法罚款与物证价值共为2500亿越南盾,全部进入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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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防城市领导向第一区海警与城市海关局授予奖状 |
当前,保卫祖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任务提出了多新内容和更高要求。基本上,祖国海上主权、主权权利、秩序安全、和平环境及友谊合作得到稳定维护,但仍隐藏着不少复杂因素。在此背景下,越南海警任务有所发展,复杂和困难交叉,要求本力量掌握好并有效解决海上问题,采取和平性、人道性的法律措施。据此,越南海警要继续深刻贯彻我党的主张及路线、国家政策法律;置于中央军委和国防部的直接领导下;集中提高综合质量、战斗力和执法能力,采取以下的基本内容、措施:
第一,积极研究,主动有关法律体系建设和完善提出参谋意见。核心为将研究、建设、提倡意见的主导作用落到实处,为本力量有效随行职能任务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实践证明,落实越南海警法令近20年之后(1998年, 修订于2008年),出现了不少不足之处。与此同时,培养越南海警力量满足在大力推动现代化、工业化、国际一体化时期下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任务提出了需要解决的若干新问题。因此,越南海警力量要贯彻、有效落实上级关于建设完善海岛领域和国防安全阵势及潜力法律体系的各项决议和指示;研究,向中央军委、国防部提出有关建设、完善越南海警法预案并呈递政府的建议和参谋意见,确保在2018年10月举行的第十四届国会第六次会议得到通过。这一工作是非常迫切的,助于体制化我党的路线和国家宪法法律,提高保卫主权和海上秩序安全管理的效力,为提高新形势下越南海警的执法能力提供便利。
第二,大力推动为人民,尤其是沿海省、市的渔民宣传、教育法律知识。基于越南海警党委关于领导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专题决议,各级党委、党组织将其进入领导决议(可以颁行专题决议);指挥员制定计划,将其展开落实到位,符合实际,取得效果。关心巩固、发挥法律普教委员会的作用;更新内容、项目、计划和办法,确保符合于单位、对象。至于内容,应集中贯彻上级和海警党委、司令部关于法律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越南海警力量的任务职能;单位及个人的任务职责;各项有关业务工作和接触外国人规定的规范性文件;海上执法能力的指导思想、方针及情况处理规则。据此,促进部队和人民,尤其是海上执法一线执行任务的渔民的认识提高;主动研究、做出参谋、编辑出版《越南海洋与岛屿》、《渔业须知》等书。注重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及业务方面的认识与能力,掌握并处理各队伍遇到的情况。经常多样化法律宣传教育办法和方式。为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效果,各单位应向成立“法律-心里咨询组”,“每日一条、每日一问”方向进行展开;布告栏、标语系统、信息、内部广播;主管和骨干干部及专责干部队伍、报告员、宣传员队伍对指导、展开落实、检查监督工作的责任;将此一工作与民运工作相结合,为人民发展生产、水产养殖及天灾后果和海上事故客服等工作提供有强力支持。
第三,继续有效实现已得到政府总理批准的“2020年前及后续几年越南海警力量培养”提案。这是全军各级党委、指挥员的核心基本任务。培养海警力量朝着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和具有专业性的方向进行展开;编制组织确保合理、精简、配套装备,满足保卫主权、主权权利、裁判权、海上执法能力的要求,提高国际合作效率。核心为培养官兵具有过硬的政治本领、优良的品德、优秀专门业务能力水平、深广的法律知识及现代武器装备做主开发能力,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满足任务要求。据此,全力量着力有效落实单位革新政治教育工作提案;提高战术训练、技术、备战能力质量,建设强大健康的党组织及全面强大单位。落实过程中,将建设正规化、锤炼纪律与落实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建党整党的决议、关于加强学习与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风格榜样的五号指示以及“发扬传统、贡献才智、不愧为胡伯伯部队称号”、“确保武器装备管理、开发的合理性、耐用、安全性和交通安全”等各运动相结合进行推进。同时,关心投资建设现代基础设施,制造物资资源,确保有效落实日常和临时任务;大力推动研究、信息技术应用,尤其是在管理、指挥工作当中;充分发挥内力,与其他力量加强协同配合,提高情况处理能力,确保不处于被动、不出乎意外。
第四,实施法律过程中与各组织、力量紧密配合,首先是与沿海地方,海军、边防部队、人民公安、海关及渔政等各力量。实现过程中,确保贴近具体力量的特点、任务职能和要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际惯例、配合规定、规制,确保效力效果,充分发挥综合实力,保卫、坚守越南海域主权、主权权利、裁判权和秩序安全,维护和平环境与友谊合作。
与此同时,应重视提高海警对外工作质量。各级党委、指挥员要贯彻并严格落实我党、国际以及中央军委和国防部的观点路线、战略、政策、对外、国际合作和国防对外。积极研究,向上级提出参谋意见;同时,做好签约工作,有效维持合作计划、项目和国防对外工作,与世界上的美国、日本、印度等国家执法力量设立热线,以便于相互通知和处理突发情况。
落实好上述的基本内容和措施助于越南海警力量“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的培养工作得以切实效果,促进执法能力的提高,营造地区和平稳定和友谊合作的环境,为坚守祖国领海主权、主权权利和裁判权。(完)
作者: 越南海警司令部副司令 阮文山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