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上民兵力量是我党我国的战略性主张,目的是为牢固维护祖国海、岛的神圣主权做出贡献。在深入贯彻此精神及作为沿海地区核心力量的基础上,近些年来,广宁省武装力量集中所有的实力来源、精力、智慧建设该力量并取得实效的结果。
广宁省是拥有广阔海域、与中国接壤的省份之一,海岸线长达约250公里,大小岛屿2000多座,占全国岛屿的2/3。这是对第三军区政治、经济、国防、安全、对外及祖国东北地区具有战略性地位的海域。为了深入贯彻党、中央军委、国防部的军事、国防路线,尤其是《民兵法》,广宁省军事指挥部已经重视向省委、人民议会、人民委员会做出参谋意见,建议集中领导、指导建设综合质量高、战备能力强的强大海上民兵力量,使之实在成为实施地方国防、军事工作、参加牢固维护海、岛主权和地区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秩序工作的核心力量,成为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人民的可靠政治力量。
|
海上民兵进行射击训练 |
为了取得此成绩,首先,该省集中建设数量合理、组织和编制精、简、紧密、高质量的海上民兵力量。在“哪里有人民、党组织,哪里就有民兵力量”方针基础上,省军事指挥部已经向省委提出参谋意见,建议指导各个沿海地方、涉海经营、活动的机关、企业成立海上民兵单位并保持其经常性的活动。每年,各级军事机构与地方、机关、企业协调配合严格实施民兵入伍年龄内的公民注册、管理制度,开展审核、选择、接纳为海上民兵力量等活动,确保公开、民主、恪守法律规定,将海上民兵力量建设与基层政治体系运行质量提高联系在一起。为了实施该主张,省军事指挥部建议省对各个沿海地区提出征兵指标,结合建设、储备基层干部来源,优先接纳到龄当兵、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履历清白、具有下海经验的公民,尤其是在海军、边防、海警等单位完成兵役的公民进入海上民兵力量。为了便于组织、安排编制及海上任务实施过程,省军事指挥部指导各县、市、县级城市军事机构与地方、基层单位协调配合选择同一个家庭、家族、在同一个渔场捕捞的人进入一个海上民兵班、排,审核并任用船长、船户主人为班长、排长。因为下海捕捞的人多半是按家庭传统进行捕捞,所以为了利用并发挥船长、船户主人队伍的能力和经验,各个地方积极宣传、动员他们履行民兵义务年龄已满时自愿留下参加海上民兵力量。尤其是,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国防部发布的关于提高海上民兵在维护海、岛主权、保护渔民的斗争中的斗争能力、战备能力、战斗力、服务于作战、肯定海上的国家主权、主权权、管辖权等能力的主张,省军事指挥部已经向省提出参谋意见,2021年5月11日建议制定并颁布关于落实国防部于2018年9月提倡的“建设参加新形势维护海、岛主权的常备民兵海队” 1069/ĐA-BQP号提案的172/KH-UBND-tm号计划。实施过程中,省军事指挥部已经主动与省的有关部门进行考察,选好军营建设位置,做好物质基础保障,开展宣传、教育并选用人力等工作,投资采购并新建工具、辅助装设备和工具,以便按路程成立省的常备民兵海队。根据既定计划,该省力争2022年底,完成军营系统的建设工作,包括办公楼、住宅、仓库、餐厅、油库、海港、停泊处等,培训人力,到2023年将常备民兵海队投入运行,担任战备、维护各个海域、岛屿的主权、主权权,为进行海洋经济检查、考察的各个工作代表团服务,参加防控、克服自然灾害和搜救工作。
在建设力量的同时,该省还注重提高海上民兵力量的训练、演习质量。由于干部、战士多半是渔民,经常在广阔而分散的海域上作业,集中时间少等特点,友谊每年省军事指挥部指导各县、市、县级城市军事机构主动制定贴近每个地方的实际、特点的训练、演习计划。其中,注意选择训练时间应是暴风雨季节、水产的繁殖季节、船只不出海等并提早向各个基地通知,使之主动准备,确保以最多的人数参加训练、演习。进入训练之前,省军事指挥部对班、排级干部队伍、各机关单位民兵负责干部、县、市、县级城市军事指挥部干部等对象进行集训。除了已规定的内容外,海上民兵干部还能接受关于越南各个海、岛地区主权、法理新信息、《越南海洋法》及一些有关海、岛的国家法律法规文件、对非法进入越南领海的外国船舶进行斗争、驱赶的流程和方式等方面的集训。同时,指导、引导各个地方准备好服务于训练的档案、教案、讲座稿、教具、操场。训练过程中,该省贴近“基本、切实、有效”方针,要求县级单位对海上民兵力量进行集中式训练,针对各项重要科目,如海上实弹射击、船舶爆炸、沉没防控、拖船方式、通信工具使用、陌生船舶观察、发现的定位卫星、与各个力量协调配合防控暴风、搜救等内容。在军事训练的同时,各个地方加大政治教育,以便提高对国防、军事任务、海岛安全情况、敌对势力阴谋手段的认识。因此,每年,该省都完成对100%的海上民兵力量的训练内容和计划,各个单位的考核结果都达中等水平以上。此外,该省注重调动海上民兵力量参加省、县防守区域演习、应对超级台风、搜救的民事防守演习、乡级防守作战演习等活动的实兵演练。从此,提高海上民兵力量的作战综合质量、战备水平、国防和安全情况处理能力。
贯彻落实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颁布的关于民兵力量协同活动规定的02/2020/NĐ-CP号决议,该省加大海上民兵力量与各个其他力量之间的配合力度。据此,省军事指挥部建议省与边防部队司令部、越南海警司令部、海军第一区司令部会晤并就维护广宁海域上的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秩序问题交换意见、签署配合工作规章。近些年来,该省的海上民兵力量经常与有关力量协调配合开展训练,演练各种贴近实际的海上搜救方案、情况。积极宣传、带动渔民提高对党和国家政府的路线、主张、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意识,在政府于2010年3月29日颁布的30/2010/NĐ-CP 号议定及2015年12月18日颁布的130/2015/NĐ-CP号议定基础上将生产劳动、经济发展与随时参加维护海、岛主权的斗争活动联系在一起。同时,把握实情,结合沿海、海上的巡逻活动,及时发现、处理违法行为,牢固维护海、岛上的政治安全、社会安全秩序,是渔民出海捕捞、开发水产的可靠且坚实的保证。
此外,该省一直关注为海上民兵力量提供物质、优抚政策的保障。落实政府于2020年6月30日颁布的关于“《民兵法》有关建设民兵力量、优抚政策和制度的若干条例详细规定”的72/2020/NĐ-CP号议定,该省军事指挥部建议省制定并发布“广宁省2021年至2025年阶段民兵力量组织、训练、运行及优抚政策、制度保障”提案。在此基础上,省军事指挥部与有关部门配合,优先为民兵投资设备、工具、渔具安全出海捕捞提供资金保障,给担任训练、参加防控自然灾害、搜救、斗争维护海岛主权等任务的海上民兵力量协助、支付金钱。此外,该省还给参加海上训练的船舶主人提供燃料费用和船舶发生故障时的维修费用,以便予以及时的鼓励、动员,让他们在实施任务过程中安心下来。
在传承与发扬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未来时间内,广宁省继续关注、投入建设强大的海上民兵力量,尤其是成立并将民兵海队按既定计划投入运行,为加强国防、安全、发展经济社会做出贡献,建设强大的防守区域和全民国防体系、全民国防阵势以及人民安全阵势,牢固维护祖国东北前哨海、岛的主权。(完)
作者:广宁省委常委、省军事指挥部指挥长曲成玙大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