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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国防建设 捍卫国家主权 发挥人民军队的核心作用

74年前,按照胡志明主席的指示,越南解放军宣传队——越南人民军的第一个主力单位于1944年12月22日得以建立。这一重要政治历史事件标志着越南革命武装力量问世和发展的辉煌里程碑,也是我党、胡志明主席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新型军队建设之观点创造性地灵活运用到越南革命实践之中的充分肯定。经过七十年建设战斗和成长历程,在党和胡志明主席的领导和磨练之下,越南人民军一向团结一致,与人民保持血肉联系,坚定不移地追求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的理想目标,不断发展壮大,越打越强,立下了许多显赫的战绩,战胜所有敌人,在建国卫国事业中充当骨干力量,不愧是我党、国家和人民值得信赖的忠诚暴力工具和战斗力量。

吴春历大将检阅第一军仪仗队(图片来源:人民军报)

革新开放三十多年来,人民军队努力奋斗,克服困难,履行好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的职能,主动做好研究战略预测工作,为党、政府出谋献策,及时妥善有效处理国防安全突发情况,包括空中、海上、边境和复地的情况,确保不处于被动,不出乎意料,在全民国防建设和全民国防与人民安全相结合的阵势建设、省市防守区建设工作中发挥着骨干作用。同时,积极全面有效开展训练备战、正规化建设、纪律锻炼、后勤技术军工保障,有效开展科研工作和国防外交工作等。官兵的生活得到改善,军队的综合实力、作战水平与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军注重做好群众工作,加深“军民鱼水之情”,团结一心,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积极参加扶贫减困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建设强大的基层政治体系,主动预防和克服天灾、灾难性事故的后果,有效开展搜救工作,为弘扬“胡伯伯部队”美好品德和巩固全民族大团结及“民心阵势”建设作出贡献。

军队党部及全军认真贯彻执行军队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现代化建设的主张,并采取诸多同步措施,巩固提高全军各级党委、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实现党组织健康建设与机关单位全面强大建设相结合。集中推动军队政治健康建设,让军队坚定不移地忠于党忠于祖、忠于人民和社会主义制度。在任何情况下,全军官兵始终保持率先垂范作用,不怕艰辛与牺牲,随时接受并完成所有被交予的任务,真正成为党、国家和人民值得信赖的坚实力量。

今后几年,为了完成被教育的职责和任务,人民军队应进一步努力奋斗,充分发挥自己在全民国防建设、国防巩固建设和卫国事业中的骨干作用,其中应做好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在新形势下,应经常研究把握情况,提高战略预测工作质量,为党、政府就军事国防工作提供参谋意见和建议。

这是新形势下尤其是我国更深入地融入国际社会的背景下军事国防和卫国任务实施的重要内容。因此,人民军队应经常贯彻认真有效落实党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建设和卫国事业的指导方针和观点,主动做好研究预测工作,以此为基础,为党和政府提供参谋,制定科学正确的军事国防路线,采用适当对策,及时妥善处理国防、安全和外交上的突发情况,不让祖国在战略层面上处于被动状态、出乎意料。各机关单位尤其是国防部战略机关应经常与相关部门和行业尤其是外交部、公安部紧密配合,分享信息,做好战略研究和预报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军委于2015年5月23日颁发关于2020年前及后续年度的战略研究和预报工作的347-NQ/QUTW号决议,掌握国防安全领域的战略和计划的基本内容,积极研究正确预测评估国内外情况以及国防领域的突发情况。同时,要把握事件中所发生的复杂问题及世界各国与我国国防安全和外交相关的举措。

战略研究和预测工作应确保客观科学全面、抓好核心把握重点,相关力量在各领域上紧密配合,特别重视预测参谋工作以便于提出妥善的战略对策,及时处理国际关系,既能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又能维护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在此基础上,采用适当的方案和计划,有效预防战争和冲突危机,防止并尽早发现消除不利因素,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把握主动权。

第二,充分发挥人民军队在全民国防强大建设中的骨干作用,满足卫国事业的要求。

全民国防建设是全党、全民、全军乃至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其中人民军队起着骨干作用。为了完成这一重任,人民军队应主动与中央及地方各部门和行业紧密配合,积极开展全民国防潜力、实力和阵势强大建设,在符合地方特点与优势的基础上采取同步有效措施加以开展。

在新形势下,在对第十届中央政治局于2008年9月22日颁布的28-NQ/TW号决议进行十年总结的基础上,继续将各省、直辖市建设成为坚固的防守区,有效开展2020年前全国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相结合的总体规划,补充完善各种机制政策,调动地方资源为防守区建设提供服务,组织各级防守区演习,平时战时都要主动应对妥善处理国防安全的突发情况。充分发挥军工企业和经济国防区在特困地区、战略地区、边境海岛区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相结合工作中的核心作用,调动武装力量之外的工业企业参加军队设备生产维修,为加强国防潜力建设和国家银库节约作出贡献。严格执行《国防法》、《民兵自卫队法》,尤其是要指导建立边界常备民兵作战群典型模式,积极开展常备民兵海队参加维护国家海洋和岛屿主权的计划随时以及备战状态、国防紧急状态民兵自卫队扩大计划。

第三,着重提高人民军队的综合实力与战斗力,让军队能够充当卫国任务的骨干力量。

党十二大决议肯定:“巩固国防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社会秩序与安全是党、政府、整个政治体系乃至全民的经常性重要任务,其中人民军队起着骨干作用”。如此以来,军队不仅是主体,还是需要投资建设的对象,确保让军队能具备足够强大综合实力和战斗力,足够能力充当建国卫国事业的骨干力量。为了做到这一点,应集中加强军队党部政治思想组织和道德全面健康建设,全军官兵要具备过硬的政治本领,绝对忠于党、祖国和人民,主动发现并同“和平演变”战略以及“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军队非政治化”、“军事民事化”等阴谋和手段作斗争。在推动政治教育和思想导向的同时,全军各机关单位应注重做好政策工作、群众工作,推动学习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响应“弘扬传统,贡献才智,不愧为胡伯伯部队光荣称号”运动,努力加强党组织健康建设和单位全面强大建设,完成被交予的任务。

第四,加强国防外交工作,进一步融入国际社会,为卫国事业提供力量和优势。

融入国际社会和国防外交工作队巩固国防建设和卫国任务具有重要作用。因此,人民军队应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对外路线与政策,尤其是中央政治局于2013年4月10日颁布关于融入国际社会的22-NQ/TW号决议、中央军委于2013年12月31日关于2020年前及后续年度融入国际社会与国防外交工作的806-NQ/QUTW号决议。在此基础上,推动融入国际、国防外交深入可持续发展。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多边和双边合作,优先与周边国家扩大合作,巩固与各大国的关系,重视与东盟各国的传统友好关系,为国家发展和国防建设营造良好的环境。

第五,提高军队各级党委、党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胜利完成被交予的任务。

这个原则性问题旨在确保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和保卫事业中党对军队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全军各机关单位应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党建工作的决议和指示,尤其是第十二届四中全会关于党建设和整顿工作决议的行动计划、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于2016年5月15日颁布关于推动学习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和作风的05-CT/TW号指示、党十二大决议行动计划、第十届军队党部决议以及党内其他相关规定。其中,要重视提高党内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提倡批评与自我批评。在符合各机关单位组织机构调整过程的基础上,及时巩固健全各级党委,加强管理教育和锻炼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尤其是核心领导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指挥员应集中加强指导工作,采取具体有效措施认真执行干部工作规定,干部队伍尤其是战略级战役级确保机构合理、数量齐全、质量优良等要求。加强党内监督和处分工作,重视党建工作中领导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以预防为主,确保100%机关单位政治上的绝对安全。加强各级党委、党组织政治、思想、组织和道德全面健康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能力与战斗力。

全民国防强大建设和国防潜力建设是党和政府的战略主张。面临强军卫国任务越来越高的要求,这一重任尤为重要。弘扬民族自豪感和“胡伯伯部队”美好品德,全军元进一步努力奋斗,同心协力,同全党、全民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现代化的人民军队,让军队真正成为全民国防建设、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和保卫事业的骨干力量。(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国防部长 吴春历大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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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军队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融入和国防外交
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是党和国家的重大主张,是实现以和平方式坚定保卫祖国目标的国防活动的一个方面。近年来,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始终在中央军委、国防部的积极领导和指导下同步进行,大力推动创新,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效,为巩固和发展越南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作出贡献,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建设军队,增强国防实力,克服战争后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升国家和军队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