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将决心化为现实
首先,应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强化全民责任意识,使各行各业、各阶层人民尤其是广大渔民在海产品开发与海洋海岛主权捍卫紧密配合的问题上达成高度一致。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维护海上安全与秩序就意味着保护子孙后代的生存空间。此一思想观点应得到深入贯彻并化为各级各行各地各力量乃至全民的行动。全国尤其是沿海地区及渔检、海警、边防部队、海军等执法力量应充分利用经常接触到渔民的良好条件,以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渔民的责任意识。宣传内容要丰富多样、贴近实际、不断更新,且因人而异。其中应注重针对每艘渔船进行口传,在渔民出海之前或正在海上捕捞作业时通过宣传单、扩音系统等进行宣传教育。宣传指导工作应做好从中央到基层、各级各行业各力量的紧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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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中部渔民协力捍卫海洋海岛主权 (图片来源:VOV) |
为能发挥渔民在捍卫祖国海洋海岛主权的作用,一个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问题在于国家的同步、有效的政策与机制体系。近年来,协助渔民扩大生产的主张和政策基本上得到落实并取得重要成果,但仍存在着一些局限。目前卫国任务要求更高,因此为能发挥渔民在捍卫祖国海洋海岛主权的作用,我党、国家及各级各行业各地方应完善同步、合理的政策与机制体系并有效组织落实。其中应着手解决渔业、渔民、渔场三大问题,特别是资金、捕捞渔具、专业培训、组织生产、渔业后勤保障、海产品销售、社会保障政策等不足问题。上述问题的妥善解决将为渔业迈向可持续发展目标打下良好基础,以经济效益及渔民物质与精神生活的提高为目标,将捕捞业发展成为全国领先行业,同时成为渔民扎根于海、出远洋捕捞的动力。
就长期而论,国家要采取综合措施,用足内力,广借外力,为银行与海产品加工基地紧密配合提供法律框架,协助渔民向银行贷款以确保渔民的生产稳定扩展。与此同时,国家要制定有关渔民遭外国船只侵害或扣押的情况下保护越南渔民合法权益的政策、机制以及船主、船员人身及船身保险政策,让渔民安心扎根于海,出海捕捞。
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提高专业水平、确保渔民收入就是将扎根于海、出海捕捞之决心变成现实的一项重要措施。
目前被视为突破性环节的问题在于重组渔民生产,克服难以相助的单一捕捞作业方式。鉴于各地有效活动的渔业捕捞队、捕捞小组的组建经验及其效果,加以宣传和推广。其中应注重全国各地海产品开发与海洋主权捍卫两项任务并行的渔业协作组、渔业合作社、渔业开发协会等模式的组建。这一举措需要各级各行业各力量,尤其是武装力量加大宣传和指导工作力度,帮助渔民建立捕捞队、渔业社团等,确保渔民能在外国船只攻击威胁下不惧艰险、扎根于海、扎根于传统渔场、出海捕捞。
对于沿海区及毗连区的捕捞作业,应加强管理工作,进行调查并重新评估海产品资源,确定渔场、船只密集区以及各地方或联省的开发能力状况。
对于远洋捕捞,应注重于渔场预测工作、船舶数据库创建、渔业后勤保障基地建设等方面,同时要在各海域合理部署船舶数量以确保各沿海省份的和谐利益。
此外,政府及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应加大海产品捕捞的科学技术开发力度,大力推动海产品出口以确保渔民的生产输出得以稳定,做好海产品资源保护与海洋环保工作 ,满足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历史证明,在任何时代、任何制度下,“宽舒民力”就是凝聚民心的最好办法,也是“民心阵势”建设的基础。因此,我党和国家应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各组织的综合力量,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障政策,构建经济社会基础设施,提高渔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这就是海上“民心阵势”建设的关键。
海洋、海岛是越南祖国神圣国土的一部分,其对国家建设与发展大业极为重要。捍卫海洋海岛主权是全党、全民和全军的首要任务,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为履行好这一神圣且崇高的任务,我们要在党的领导和国家的管理下充分发挥全国及整个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其中要特别注重发挥渔民的作用。(完)
作者:鸿林、文柒、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