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草案,是在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指导下,经过精心、严谨、细致的准备工作完成的,继承并发展了许多重要内容。其中,关于“提升国家发展治理能力”的观点,是其中的一个亮点,体现了我们党在新时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思维。
在每一个历史阶段以及领导革命的过程中,党的正确而富有创造性的路线,始终是决定越南革命一切胜利的首要基本因素。基于这一精神,这次提交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文件草案中,我党在继承、补充和发展原有方针的基础上,对新时代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指导性观点提出了许多具有突破性的新内容;其中之一就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其核心和重点是提升国家发展的治理能力。这不仅仅是一个新的术语,而是长期探索与理论发展的结晶,反映了在新形势下对国家作用的根本性认知转变。这一观点具有战略意义,是破解体制“瓶颈”、最大限度调动各方资源,以实现建设繁荣昌盛国家愿景的关键所在,适应越南民族在新时代腾飞的历史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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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同党、国家领导人和与会代表出席全国科技创新突破发展与国家数字化转型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
首先,从国家治理能力在国家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看。在以往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尤其是在十三大,我党更多是围绕“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当家作主”的总体机制深入探讨国家“管理、运行”的问题,并明确指出:“提高国家在将党的主张、决议制度化、具体化及组织落实方面的能力与效率”是革新、建设、发展国家和保卫祖国事业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然而,新形势下出现了许多传统“管理”思维已不再适用、甚至制约社会发展的新问题。对此有清醒认识的我党,在十三届中央委员会于2022年11月9日颁布的《关于在新时代继续建设和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议》(第27-NQ/TW号)中,已提到“现代、高效的国家治理能力”,但当时尚未明确指出国家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主体。
在这次的文件草案中,我党正式提出了“国家的管理与发展治理能力”的观点,同时明确必须“逐步完善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并有效实施社会政策”。这种从“管理”思维向“治理”思维的转变,具有深刻意义,是界定国家角色的新进步——国家不仅仅是“管理者”,还应扩展为建设者、服务者、引领者和协调者,为全社会创造新的、公平的发展空间与条件。这是我党在国家治理能力方面,尤其是国家发展治理能力方面认识与思维的一次重要提升,旨在为新时代国家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我党关于国家发展治理能力的新认识与新思维,是建立在坚实的科学理论基础之上,并在近40年革新实践的生动现实中得到检验与提炼的。
在理论层面,世界及越南的国家治理科学已取得显著发展,为我党不断完善关于国家发展治理的思维提供了丰富而全面的理论基础。治理,在最基本的层面上,是指某一主体(个人、组织、国家)有目的地对某一客体施加影响,以实现特定目标。这一概念广泛应用于诸多领域,其中,国家发展治理是核心领域之一。因为国家是任何政治体制模式的基础性制度与支柱,是社会中特殊的权力组织,旨在行使执政阶级的政治权力。在我国,国家是代表人民治理社会发展的主体,旨在有效履行国家的职能与任务。国家发展治理能力是确保国家稳定、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体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但归根到底,这种治理能力最核心、最明确的目标,是维持国家的存在与发展,高效服务人民、企业与整个社会,为国家在新时代实现强劲、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与坚实支撑。
在实践层面,评估十三大决议的落实成就及革新40年的国家格局,《草案》指出:“我国已取得重要而较为全面的成果,涌现诸多突出亮点,基本完成既定主要目标。”特别是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年均达6.2%,位列本地区及世界高增长组;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得到巩固;政治社会稳定;国防安全不断加强;对外关系与国际融入持续拓展并提升水平;越南的国际地位与声誉日益提高;人民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不断增强。
然而,诸如行政手续仍繁琐、行政机构臃肿、效能与效率不足等问题,至今仍未彻底解决,阻碍了国家发展。《草案》已指出这些问题,反映出国家在社会管理能力上尚未完全满足新时代国家建设与发展的要求。总书记苏林多次强调,必须识别并彻底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和“堵点”,同时指出,体制是“瓶颈中的瓶颈”,必须坚决摒弃“管不了就禁”的思维。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在体制上进行更强有力的突破,以创新思维实现既严格管理又促进发展的双重目标,最大限度动员各类资源,创造新的发展空间与有效的法律框架。
为实现“保持和平稳定环境;推动国家快速、可持续发展并坚决保卫祖国;全面改善与提升人民生活;自立自强、自信前行,迈入民族新时代发展阶段;到2030年成为具有现代化工业、收入中高等的发展中国家;到2045年成为发达、高收入国家,实现和平、繁荣的社会主义越南”的目标,除提升党的领导与执政能力、发挥全民族大团结和整个政治体系的力量外,我党还明确必须“提升国家的管理与发展治理能力”。这是我党对新时代国家发展治理作用的极其正确认识。同时,研究治理理论以及借鉴一些国家改革开放的经验,也是我党坚定提升国家发展治理能力的重要借鉴,使国家进入民族腾飞的新时代。
为此,有必要明确“国家发展治理能力”这一观点在民族腾飞时代的内涵。依我们看来,“国家发展治理能力”的范围极其广泛,不仅包括执行与制定政策的能力,还涵盖多方面、多领域的要素。总体而言,可以理解为“建设现代化、高效、服务型、发展型的国家管理与治理体系”。这包括在体制、政策、资源等方面的创新性突破,以更好地满足人民、企业与全社会的发展需求,使国家沿社会主义方向实现快速而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体制创新上突破,解决法律体系、政策、流程、发展资源等方面的“瓶颈”和“堵点”,确保透明、公平、高效,并同步提升灵活、高效且符合实际发展要求的政策反应能力。同时,要特别重视推进分级、分权,深入基层、贴近群众、服务人民,落实“地方决策、地方实施、地方负责”的方针;提升国家干部、公务员队伍的素质与能力,使其不断创新、富有热情与高度责任感,能够有效治理高质量人力资源开发,以适应国家发展的要求;加强人民在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中的参与,提高每个公民的治理能力;加快信息化、数字化转型,建设并运行数字政府、数字政权、数字社会;强化检查、监督工作;发挥整个政治体系和全体人民的力量,全面落实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的“四不”方针,即“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不必腐”;发展多样化、高质量、透明、易于获取的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无人掉队。此外,提升国家发展治理能力还体现在可持续社区发展治理以及经济、文化、社会、医疗、教育、国防、安全、外交等具体领域的发展治理之中。
“提升国家发展治理能力”这一观点,体现了我党对新时代国家发展治理作用的新思维,应继续深入研究、细化并高效落实于实践,为实现建设繁荣富强的越南目标作出贡献。
作者:陆军学院阮士画大校、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