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和行动始于1948年,是联合国安理会的特殊性机制。近70年来,联合国共实施了71次维和行动,为数十个国家维护安全、终止冲突,为逐个地区乃至全世界恢复和平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1988年,联合国维和行动因其巨大贡献被授予诺贝尔和平奖。如今,在国际形势发生快速、难测变动的背景下,维和行动面临着激烈的挑战,需要各成员国尤其是经济实力强、武装力量规模大的国家的积极参与。因此,越南对该领域的参与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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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部副部长阮志咏上将与越南维和人员合影 |
越南融入国际社会的一大突破
早在1945年祖国独立之后,胡志明主席已向联合国大会致函,肯定越南对联合国各项目标的支持并表示越南希望能参与这个最具权威性的国际组织的各项事务。成为联合国成员国之后,越南主动参加全球性的和平、安全等领域的活动。据此,越南积极支持世界和平,并提倡恪守国际法律及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主张裁减军备,反对武装竞赛,遏制争端与冲突并通过和平手段加以解决。与此同时,越南还积极 参加讨论并制定政策,建立规程,捐出资金,提高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快速反应能力。在地区层面上,越南积极主动参加东盟方长会议(ADMM)、东盟防长扩大会议(ADMM+)、东盟地区论坛(ARF)等多边合作机制并作出具建设性的贡献。值得一提的是,2014年越南正式派遣人员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这一重要事件标志着越南在处理国际事务中发生质的转变,为国家融入国际社会尤其是推动多边对外关系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之所以能取得上述的成果是因为我们在主张、方式和组织落实等方面上做了充分的准备。自2005年至今,越南外交部以联合工作组主持机构的资格同国防部与各有关部门、国际组织展开了紧密配合,研究了解实际情况,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其中,外交部职能机构与国防部若干单位加大同联合国及伙伴国的合作力度,屡次在各维和特派团组织参观、工作、了解实际情况等。此外,越南成功担任2008-2009年任期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作出了积极有效负责的贡献,并积累了有关商议方式、作出决定的机制、组织实际活动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在符合我国自身能力、满足国际社会期待的基础上参加维和行动。
与此同时,越南派人参加维和行动的具原则性的法律文件逐步得到完善。2012年,越南政府总理阮晋勇在第十二届香格里拉对话上宣布:“越南决定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紧接着,2013年7月26日越南国家主席张晋创在美国会见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的时候直接通报:越南决定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越南2013年宪法也肯定:“充分发挥综合实力,牢牢捍卫国家主权,为维护世界及地区和平作出贡献”(第64条);越南人民武装力量的任务还包括“履行国际义务”(第65条)。这是实施维和任务中造成全党、全民、全军及整个政治体系团结一致与决心的重要基础。
因此,我国两年来多次派出军官参加联合国南苏丹、中非等维和特派团,并出色完成了任务,得到了联合国代表及所在国政府的高度评价。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越南人民军维和行动作出评价时强调:“一切完美”。
进一步提高维和行动的效率
为了提高我军在该领域上的质量和效率,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各部力量尤其是直接参加维和行动的单位应集中采取同步措施,有效处理薄弱环节、薄弱方面,其中应注重以下几项内容:
第一,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十二大决议中所提及的对外观点和路线,尤其是将 “积极主动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等更高层次的合作”的方针落到实处。其中,应着重研究,树立并完善维和目标、原则、路程及参加形式,确保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目的及国际惯例,符合越南国家法律和具体国情。在此基础上,本着审慎、踏实,提升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与威望的方针,逐渐扩大维和范围和规模,拓宽维和领域,增加维和力量。
第二,从理论与近期维和行动实践出发,职能机构应尽早完善有关维和人员的法律框架和政策。其中,应注重缩减人员派遣规程,简化联合谈判内容,与联合国代表签署有关派遣人员到特派团参加维和行动的备忘录。
第三,本着合理化、遵守时间、在参加维和的准备、实践和结束各阶段的统一性等方针,集中健全指挥协调配合机制。
第四,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应做好物资、装备、人的准备工作,并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参加维和行动的长期性、可持续性。
在采取上述同步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坚信,越南将继续为联合国维和行动作出更为重要的贡献,越南在国际舞台上的形象与地位将不断得到提升,越南融入国际社会的进程将取得突破性成果,越南建国卫国;两大战略任务将胜利完成。(完)
作者:越南外交部副部长 何金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