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监察是政府监察的组成部分,是军事国防领域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承担着协助中央军委和国防部加强监察工作国家管理,受理投诉举报,打击贪污腐败的职能。透彻领会胡志明主席“监察部门是上级的耳目,是下级的朋友”之训,多年来,国防监察局始终秉持革命意志,发挥智慧,努力奋斗,创造性地开展业务活动,及时发现并建议处理许多违规违法的组织和个人;对许多复杂的投诉案件做出结论和建议,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和军队纪律的尊严作出重要贡献。值得注意的是,在监察领域,在深入贯彻“及时发现,主动预防,以建为先”方针的基础上,2016年至今,本部门共监察了2420余起案件。其中侧重于遵守国家政策和军事国防任务、军队建设、战备、后勤技术保障、财务等工作的执行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本部门多次对国防用地管理和使用情况,基本建设投资,积压技术物资管理使用,武器装备采购项目,各部门、行业和地方的国防工作等领域进行监察检查。在此基础上,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果断解决军事国防任务、防守区建设等方面所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圆满完成交办任务,深受上级机构以及各机关、单位、地方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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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防部检查工作组视察海阳省军事指挥部 |
与此同时,本部门注重指导各机关单位主动制定并同步实施监察计划。加快监察检查进度,完善报告,准确及时出具监察结论。接待好来访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受理投诉举报,严厉打击贪污腐败、走私、商业欺诈、出售假货等行为。做好法制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各机关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通过监察检查,及时发现各机关单位的缺点和错误;找出原因并明确界定每个集体和个人的责任;主动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颁布多项指导性决议、文件与通知书,以指导全军各单位大力提高军队建设,训练,战备,技术后勤保障,国防土地、物资、财务管理等工作的质量效率,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建设全面强大的机关单位,深受政府监察局、中央各部门、部委和其他单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然而,国防监察部门近年来的业务活动仍然存在着不少局限性,这主要归因于各级党委和指挥部的领导指导工作。
未来,国际和地区局势将继续复杂多变并难以预测。在国内,新冠疫情持续蔓延,产生许多新问题,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各方面造成负面影响;敌对势力通过“和平演变”战略,推动内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涉及国防、安全、经济等领域的犯罪和违法行为呈上升趋势并复杂演变。军事国防和捍卫祖国任务也因此有了更新的、更高的、更重的要求。这就要求各机关、单位、地方,特别是国防监察部门,继续同步全面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监察工作的各项决议和指示,重点是政府总理于2015年12月8日颁布“关于2020年前,远景展望至2030年监察部门发展战略”的第2213/QĐ-TTg号决定书,其目标是“朝着“管理集中,结构统一”方向巩固和增强监察部门的系统性;提高监察部门在受理投诉举报,打击贪污腐败方面的作用;提高监察干部人员队伍的专业性、责任心、纪律性和廉洁度”。在此基础上,着力抓好监察部门三大突破;即:积极研究,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协助国防部长有效管理、指导和执行监察工作,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努力打造一支政治本领过硬、道德品质优良、履职无不良行为的监察干部队伍;加强党员管理锻炼教育,加强国防监察部门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干部全面健康、模范典型建设。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监察部门一贯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军委、国防部的规定,实践要求等,从而制定严谨而精准的监察计划,推动创新领导和管理工作,提高这项重要任务的质量效率。
二是,将建设“精简强”的组织机构与建设“清正廉洁、又红又专、合格称职”的监察干部队伍紧密相结合。从短期看,各机关单位注重提高干部选用质量,规范选用标准,努力建设政治本领高、工作能力强的国防监察干部队伍以及经验丰富、业务高强的各级监察领导干部;深化监察员、监察团团长的业务培训。从长期看,要朝着“专业性、纪律性和责任心”方向推动修改监察员选拔任用规定。继续研究和建议政府总理调整国防监察等级标准规定,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军队实践活动。同时,制定有吸引力的优惠政策,有助于建设道德品质良好、业务能力高强、能够满足新形势下监察部门任务要求的监察干部队伍。
三是,推动创新并提高对国家和国防部关于军事国防任务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察质量。根据2010年《监察法》和政府监察局于2021年10月01日颁布“关于监察团活动和监察程序规定”的第06/2021/TT-TTCP号通知书,监察团团员必须服从团长的指示;监察主持机关单位负责人和监察团团长必须服从监察决定下达人的指示。在实施过程中,监察团团长和监察主持机关单位负责人必须提高自己政治素质、果断性、公正性和客观性,坚持维护自己的意见,不得伪造监察结果。与此同时,监察部门继续加强对指挥员在国家、国防部关于接待公民、受理投诉举报、打击贪污腐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察检查。从而使机关单位领导作风、管理能力以及干部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作用、责任心和道德发生剧烈转变,从而提高监察检查工作的质量效率。
四是,加强对监察团活动和监察后处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各机关单位要注重加强对监察团活动的监督检查,并以此当作提高这项重要工作的质量效率的重要“渠道”之一。据此,监察干部必须了解监察领域,具备过硬的政治本领、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度的责任意识,始终秉持廉洁、诚实、公正和客观的态度。提高监察主持单位、监察决定下达人、被监察对象以及与监察内容有关的机关、组织和个人对监察实施者的监督检查作用。通过监察团成员对监察内容的审定和辩论,加强监察团成员之间的交叉监督,从而提高监察质量效率。与此同时,国家管理机构负责人和监察机构负责人要加强指导和管理,提高对监察后处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质量。实施过程必须透明化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公开通报监察团结论、建议和决定的执行结果;审议并建议有关机构及时处理延误或不落实监察后处理结论、建议和决定的,并给予相应处分。
五是,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确保满足监察部门任务要求。其中,要推进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采购管理设备;注重落实国防部“一站式”机制;促进开发在线公共服务。尽快完成和开展投诉举报数据库系统,并将其连接到政府监察局的数据库系统。
除了上述措施之外,各机关单位推动创新并提高法制教育宣传质量效率,提高机关、组织与个人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注重总结实际监察活动,特别是专题监察、大范围监察和复杂监察;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制作“监察手册”,供下一代监察干部人员研究与学习。及时对成绩优异的集体与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从严处理违法违规的集体和个人,提高武装力量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从而有效满足建设与捍卫祖国的任务要求。(完)
作者:党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副部长武明良上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