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维持改变我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妄想,敌对势力会不择手段。其中,“腐败是社会主义体制的本质”是一种歪曲荒唐的论调,带有敌对势力近年来极力宣扬的恶毒态度。
近年来,在我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日益取得成效、产生许多积极效应,受到人民和国际社会认可和赞赏的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敌对势力的反驳。他们不仅否认我国的反腐败成就,还歪曲说越南的反腐败和反消极只是一种形式,是一场清除越南共产党内部派系的战争。更明目张胆的是,他们还散布这样的论调:腐败是社会主义体制的本质,是“一党专政”的不治之症。他们以此论点,故意归咎说,只有社会主义才有腐败,在那个体制下是打不倒腐败的。这些论调的深刻目的是操纵舆论,“黑化”社会形象,降低越南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性,引起怀疑,降低民众对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的信任,破坏建设和保卫越南社会主义祖国的事业。
在这个问题上,他们要么认知能力太差,要么故意“忽视”已经变得过于明显的理论问题:腐败是阶级社会和国家的产物,是权力的先天缺陷。这意味着,在任何历史时期,只要阶级存在、国家存在,只要有权力存在,就会产生腐败,无论是多党制还是一党制都是如此。他们故意忽视一个明显的事实,即腐败目前是每个国家、每个体制的一个问题,无论这个国家多么发达。
根据透明国际(TI)发布的年度清廉指数(CPI)报告,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清廉指数达到100分,没有任何国家完全透明、清廉、没有腐败。历史上特别是近年来,我们目睹了震惊世界的腐败案件。其中突出的有水门事件丑闻、美国总统尼克松在1972年至1974年间利用政治权力谋取私利,迫使尼克松在被废黜前辞职等。此外,我们也知道一些举世闻名的腐败案件,例如:尼加拉瓜第81任总统阿诺尔多·阿莱曼在2002年任期结束后,因涉嫌涉及1亿美元政府资金的腐败而被捕。菲律宾总统约瑟夫·埃斯特拉德 (Joseph Estrad) 于 2013 年因腐败罪被判终身监禁。韩国前总统朴槿惠 (Park Geun Hye) 因被指控腐败、利用私人关系增加影响力并谋取经济利益而于2016年12月被韩国国会罢免总统一职。上述现实表明,腐败现象存在于各个社会体制之中,而敌对势力却抹黑社会主义国家。他们所谓的“客观视角”真是可笑。
更讽刺的是,当敌对势力试图将理论意识薄弱、实践证据薄弱的陋习归咎于社会主义时,那些客观、深入地研究社会主义的人则不难看出,社会主义始终是与腐败不共戴天的敌人。马列主义者明确指出腐败的根源是社会中阶级和国家的存在,并始终决心为从根本上消除这个问题而奋斗,即建成共产主义,消灭阶级和国家。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俄国十月革命成功后,列宁很早就认识到腐败问题:“现在每个人面前都有三个主要敌人,无论这个人从事什么工作或职位。第一个敌人是共产主义;第二个敌人是共产傲慢自大主义,第二个敌人是文盲,第三个敌人是贿赂”1、“如果有什么能够摧毁我们,那就是这三大敌人”2。与此同时,列宁还号召:“对那些渗透到党内,不但不知道如何反对文书工作和贿赂,而且阻碍这种斗争的人进行开除党籍处分”3。
就我国而言,事实上,自从党开始领导以来,国家就批驳了一切刻意将腐败和消极现象与我党和人民选择的社会主义体制性质联系起来的论调。胡志明主席生前始终认为腐败、浪费、官僚主义是威胁党和社会主义制度生存的非常危险的“内部敌人”。他指出:“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是殖民主义和封建主义的盟友。因为它耽误了我们的抗战和国家建设。它损害了我们干部纯洁的精神和坚定的意志。它破坏了我们勤俭、廉政的革命道德。因此,反腐败、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就和在前线与敌人作战一样重要和紧迫”4。
在胡志明思想的熏陶下,我党和国家始终正确认识腐败,正视现实,不否认腐败已经存在并且仍然存在。从而,一致认为:反腐倡廉是党的建设和政治体制建设、维护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尤为重要的任务,旨在增强人们的信心;建设廉洁坚强的党和国家以及纪律严明、纯洁健康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这种政治决心已通过机制、机构和运作该机制的机构系统同步的实际有效性得到证明。
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现象的机制和制度上,我党和国家着力颁布了许多加强社会经济管理的文件,逐步走向“不可腐”、“不敢腐”、“不想腐”、 “不需腐”。根据中央政治局于2022年7月23日颁布的06-BC/TW号报告,总结了2012-2022年十年间的反腐败工作: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党的参谋机关已发布有关党的建设和整风、预防和反腐败工作的文件250余份;国会颁布法律、法令和决议300余项;政府和政府总理颁布法令、决定和指示2,600多项;中央直属党组织下发文件4.5万余份;各部委、地方下发文件近10万份,对反腐败活动进行明确、指导落实和组织实施5。提出修改、补充、废止、更换2000余件不再适用的法律文件,堵住“缺口”和“漏洞”,让“腐败消极无处可逃”。
从中央到基层的反腐败机构体系是在党和政府的直接全面领导、国会、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下同步有效建立、完善和运行的。为全面指导全国预防和打击腐败和消极现象,2013年2月1日,中央政治局反腐败指导委员会成立,总书记亲自担任主任。自2022年8月以来,63个省级预防和打击腐败消极现象指导委员会也成立并有效运行。中央内政部和省市党委内政部也重新成立。党的检查、监督、内政机构以及中央和地方的检查、审计、调查机关等职能机关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中的协调与配合得到加强。反腐倡廉国际合作也有新进展。民选机构、新闻机构和人民在预防和打击腐败工作中的作用也得到重视,在这场攻坚战中形成合力。
事实证明,本着无禁区、无例外的精神,无论是谁,在没有任何个人压力的情况下,查处腐败消极现象的工作有条不紊、同步、果断、有效进行;将范围和主体扩大到县级和基层。处理现任和退休干部、高级干部和武装力量干部。许多涉及多层次、多部门、多地方、复杂、久拖不决的案件得到果断指导和处理。2012年至2022年期间,各级党委、检查委员会对7390名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其中中央管理的干部170名,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原政治局委员4名,中央委员、原中央委员29人,武装力量将官50名。十三大以来,已有50余名中央管理的干部受到纪律处分,其中包括8名中央委员、原中央委员、将官干部20名6。
上述结果表明,反贪反腐工作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浪潮及大势所趋,是所有人的工作,体现了我党、国家的政治决心与重大责任,“让敌对势力、反动势力的篡改与破坏行为变得荒唐可笑”7。(完)
作者:第五军区军校阮功姜大校与阮陈仁义少校
1. 列宁《全集》,第37集,莫斯科:进步出版社,1978年,第511页。
2. 同上书,第54集,第235页。
3. 同上书,第39集,第214页。
4. 胡志明《全集》,第7集,河内:国家政治出版社,2011年,第357-358页。
5. 阮富仲总书记于2022年6月30日在2012-2022年反贪反腐工作十年总结会议上的讲话。
6. 同上。
7. 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