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28 日 , 星期四, 22:31 (GMT+7)

2020 年 08 月 27 日, 星期四, 14:01 (GMT+7)
将权力关在“机制笼”里

II.我党关于权力监控的观点及其积极效应

权力异化而不被监控将给社会、人民与被授权的组织和个人带来消极后果。因此,权力授予必须与权利监控并行,确保权力按其本质和目的实施。

我党关于权力监控的观点

生时,胡志明主席已强调:“我国是民主国家。所有权力都属于人民”。我党的一贯观点是:“国家所有权力都属于人民”。在越共七大中,我党首次提出体制化社会管理权力的公式是:“党领导、国家管理、人民做主”。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修改版)明显指出:“国家的权力是一致的,由实施立法、执法、司法权的各个国家机关之间进行分工、配合与监控”;越共十二大强调:“继续发挥社会主义民主,保证国家所有权力属于人民。党的所有路线、主张,国家的政策、法律都出于人民的正当愿望和权益,人民得以参加提出建议意见”。我党强调国家权力属于人民,这不仅是本质和原则问题,而且还要求设有人民对权力的检查、监督机制。

2013年宪法肯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人民的国家,由人民所组成,为了人民。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第二条)。“国家保障和发挥人民的做主权;承认、尊重、保卫和保障人权、公民权”(第三条)。“人民通过国会、人民议会和国家其他机关的直接民主、民主代表形式行使国家权力”。“为了保障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国家权力被统一组织成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分,各国家机关在行使这些权力中进行分工、配合与监控,旨在保障权力一致,得到合乎目的地使用,有效地实施”。根据宪法,国会已制定和通过多部法案,旨在体制化国家权力监控的规定,诸如国会组织法、政府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地方政府组织法、国会和人民议会监察活动法等。这样,我党关于权力监控机制的制定还与社会主义法权国家建设内容的具体化过程相结合。

每一个组织、人群和个人的权力不是自有的权力,而是人民的权力,得到人民授权,让他们为人民、为国家建设和发展事业服务,人民就是监控权力的主人,监察组织、人群和个人是否正确、充足地行使人民授予的权力。实际上,有些组织、人群、个人由人民选举,得到人民授权,以实施共同任务,但是,被授权后,那个组织、人群和个人违反道德、人格,轻视纪纲国法,将人民授予的权力变成自己的权力,他们行使权力的目的在于个人、家庭、小集团的利益。因此,我党确定权力监控要成为建设法权国家的重心,尤其的是在当前背景下,权力异化、贪污腐败情况正在成为威胁制度存亡的危机。

权力监控要与清查、检查、监察机制紧密相结合;与此同时,要有效进行干部工作,因为“干部是工作之根”,“万事成败都取决于干部的好坏”。干部若贪图、利己,就寻找法律和机制的漏洞来逐利。因此,对于国家机器的权力监控机制,归根结底是监控干部。充分意识到这一点,我党已颁发关于建党整党、纯化干部党员队伍的多项决议和指示,诸如越共八大六中第二次全会的决议,现在是越共十一大四中全会于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关于建党整党的决议,旨在遏制和击退内部蜕化变质、“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此外,将直属政府的反贪反腐中央指委会转为直属中央政治局,指委会主席由总书记同志担任。

历史实践证明,党想要强大,“牵缰者”要稳重,没有贪求权力。贪求权力的人若攀到党、国家的重要位置,后果就不堪设想。2017年8月4日,我党首次颁发90号规定,对属于中央指委会、政治局和书记处管理的职称指标和干部评估标准作出具体、仔细的规定;其中强调指出,属于上述对象的干部“绝对不贪求权力”。此外,为了监控权力,预防干部党员队伍的权力异化,越共十二大政治局已颁发了《关于干部工作中权力监控及遏制跑官要官》的205号规定。这些规定已具体指出干部工作中的权力监控、遏制“小集团利益”、跑官要官的行为。其肯定我党本着“从上到下”方针监控和遏制“小集团利益”与自我整顿的决心,以“绝对不贪求权力”原则为开展其他内容的核心。

反权力异化、反贪反腐斗争的初步结果与积极效应

我党和国家一贯主张“打断从国家公共财产操纵逐利的小集体利益”;“没有禁区”,要坚决、坚持、逐步、靠谱、科学地进行,绝不操之过急、主观臆断。本着这一精神,过去时间,我党、国家已经和正在继续对有道德品质衰退、贪求权力、个人主义等表现的任何人进行严格处理,绝对没有外列、没有禁区。坚决严整队伍,加强纪律,割除寄在党身上的“蛀虫”、“肿瘤”。因此,建党整党工作已迈出前所未有的一步。从越共十二大以来,中央指委会、政治局、书记处、中央纪检委员会已对70多名高级干部进行纪律处理,其中有一位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会四位,原中央委员14位,原政府总理一位,部长和原部长5位,省委书记2位,原省委书记5位,将领17位;一些干部已被刑事处理;与此同时,政治局、书记处已对七个党组织进行纪律处理。该结果体现党、国家在反贪反腐、反权力异化中的一贯观点和政治决心,表明“法律至上”、“没有禁区”精神。违反纪纲国法的任何人都被依法处置。

该事实是非常悲痛的,因为党、国家失去了干部;各大案中的经济损失已造成严重后果,迟缓国家的发展,减缓经济增长速度和国民收入水平,从而使贫富差距被加大,对社会公平产生消极影响。但是,更具意义的结果是我党、国家已经和正在巩固稳固的“民心阵势”,发挥民心力量,巩固人民对反贪反腐、反权力异化斗争工作的信心。人民同心协力帮助党、国家发现并严格处治以权谋利、蜕化变质的贪官。其说明我党、国家击退“权力异化”之战正在被注入巨大动力,坚决进攻“小集团利益”的贪污腐败“巢穴”。因此,我党一如既往得到人民珍贵,人民一向对此战给以巨大的信心和期望。

当前,反贪反腐、反权力异化工作已取得了诸多显著的结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正如越共十二大四中全会决议指出的:“党和政治系统内监察组织和机制,人民对党、国家和干部党员的监察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仍迟慢”,“党的检查、监察和纪律工作未能威慑、遏制和击退衰退。”因此,克服这些不足已成为紧迫问题。(未完待续)

(第三期:建设够强的权力监控机制)

作者:吴廷泛、阮明山

TAG

权力

网友评论 (0)

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在党的宣教工作中的角色
在越南革命历史中,党政工作始终是越南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委、政治员、指挥员和政治机关一项基本工作。其目的在于保持并增强党对军队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确保军队具有工人阶级性质、人民性质和浓厚的民族性,绝对忠诚于党、国家、人民,随时接受并圆满完成所有被交付的任务。越南人民军队中的党政工作是党宣教工作的一个辩证统一部分,用于树立理想,培育对党和人民革命事业的信念;又直接有助于提高干部和战士的精神力量和政治决心,这就是取得胜利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