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2021年12月28日关于弘扬“胡老部队”素质、坚决反对新形势下个人主义的第847-NQ/QUTW号决议,指出了个人主义的10种表现形式。据此,“偏离、违背革命目标与理想”是其最高层次的表现。同这种行为作斗争将有助于预防和打击“自我演变”、“自我转化”,防止和消除党员干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方式、个人主义等方面的败坏现象,从而永远彰显时代“胡老部队”的高尚品质。
识别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的表现
我们知道,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是党和越南人民的目标和革命理想,是符合时代潮流且能够让我们国家日益发展、持久,我国人民富裕、幸福的正确道路。这也是我军的目标和战斗理想。近80年来,全军干部、党员、战士始终怀揣着为这一崇高目标而奋斗、牺牲的精神。但由于诸多主客观原因,部分干部、党员出现了政治思想变质、逐渐偏离了党的革命目标与理想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基本方面:
一是,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的理解模糊不清或持动摇、怀疑态度;对革命目标和党的思想基础缺乏信心;对党的纲领、观点、方针和国家政策、法律的认识不正确、不全面;不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支持扭曲的看法和错误的观点;失去了前进的方向。
二是,立场波动,对阶级观点的误解,追随敌对势力和政治机会主义者的观点,认为要搞多元化、多党制。实践证明,曾经有在战斗中生死存亡的党员干部,有革命传统的家庭,但后来因为控制不住自己,被反动势力的宣传花言巧语诱惑和挑衅,结果又转而背叛了党的革命目标与理想,歪曲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诽谤了越南党、国家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是,冷漠旁观、视而不见,看到对的不保护、看到错的不反对;不再全心全意为国家、为人民、为集体机关单位服务,导致无法履行好自己的职能和任务。
四是,被“任期思维”和“集团利益”所牵引,利用自己的职权、职务和职责来贪污腐败,损害了国家资产,违反了党纪、国家法律和军队纪律。
当前情况下如何同部分党员干部的“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的行为作斗争
个人主义现象以及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的表现是非常危险的,它侵蚀了“胡老部队”素质,给各机关单位乃至军队的革命事业、整体素质、战斗力和任务的完成造成损害。因此,坚决打击、及时预防和克服这些消极现象是一当务之急,需要配套的实施解决方案。
第一, 党委和组织秉持自我批评和批评的斗志,清醒认识并坚决同“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的表现作斗争。实践证明,一部分干部、党员的堕落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多层次的,甚至是隐藏得非常狡猾的。因此,各级党委和组织需要通过自我批评和批评,推动经常性、持续性的斗争,使党员干部、党组织充分认识到并坚决同这些表现斗争,从而互相帮助,一起纠正和克服。胡志明主席曾教导说:自我批评和批评是纠正缺点的最好方法、“最好的良药”、“最有效”的方法。各级党委和组织要搞好工作,必须经常认真地保持自我批评和批评制度;同时,党委、党组织、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有“勇气”,敢于正视缺点,“敢于说话”,本着为了组织、同志和队友的进步的精神,坚决同自己、同志、队友甚至上级的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的表现作斗争。但是,在自我批评和批评的过程中,要坚决避免个人动机,影响组织、干部和党员的信誉和素质。
第二, 加强检查监督,坚决处理违法行为。这在当前形势下是从早发现,从远预防党员干部变质现象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三大决议确定:“继续提高巡视监督党纪的效力等,主动发现、提早预防和防止党员和党组织中出现的弊端和违法行为。” 因此,为在斗争中凝聚力量,防止出现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铲除个人主义,各机关单位党委、党组织、党检委有必要加强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警告、预防和处理违法行为。检查、监督的内容必须全面、定期进行;重点检查监督政治思想、党的政治纲领、决议和生活原则的贯彻落实情况。实施过程要密切配合内部政治保护、行政措施,本着无“禁区”精神,坚决处理违法组织和个人;把腐败变质的党员干部从党和国家机构中出名,清理内部事务。
第三, “建设”与“预防”紧密结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这是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的办法,有助于使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对革命目标与理想有深刻的认识。因此,教育工作必须涵盖所有内容,但要聚焦核心问题:马克思列宁主义、胡志明思想;革命目标与理想;党和中央军委的决议、指示;勤俭、廉洁、公道、公正的道德;干部和党员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终生精神。在教育过程中,要指出并坚决同错误认识和歪曲言论作斗争;政治思想、道德观念、生活方式的恶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在每个干部、党员身上的具体表现。从而建设一支政治勇气过硬、荣誉感强、自豪感强、奉献欲强的党员干部队伍,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在敌对势力的利诱煽动面前“战胜自我”,努力实现革命目标与理想,出色地完成被交予的任务的各项任务。
第四, 建设廉洁坚强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创造良好的党员干部培养环境及打击党员干部变质苗头的条件。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员生活、工作的场所;管理、教育、培训党员的场所。因此,有效遏制党员干部队伍退化苗头,从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干部等方面建设廉洁坚强的基层党组织,是根本而紧迫的解决之道。据此,党的基层组织继续深入领会并严格执行越共十三大2021年10月25日关于推进治党整党的第21-KL/TW号结论。对于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退化以及有“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表现的党员干部要坚决预防、遏制并从严处理。越共十三大中央政治局2021年5月18日关于继续推进学习和继承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的第01-KL/TW号结论;弘扬传统、奉献才能、不愧为新时代“胡老部队”称号运动;越共中央军委的第847号决议等。从而,提高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战斗力,特别是同党员干部的消极、腐化、个人主义等行为进行斗争。
第五,在培养和锻炼每位党员干部的道德修养中加强“自我反省、自我纠正”的意识。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是个人主义的表现之一。提倡“自我演变”、“自我转化”时,若忽视、忽略、松懈或缺乏修养意识、政治素质、道德素养、生活方式的训练,将成为导致腐败、堕落、甚至背叛祖国的沃土。事实上,党员干部违法,根本原因在于缺乏道德修养和训练。因此,每个干部和党员都要秉持“反省、自纠”的精神,经常在思想上、思想上、行动上培养和培养革命道德。胡志明主席教导说:“革命道德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这是由于每天的奋斗和坚持不懈的训练而发展和加强的。犹如玉越磨越亮,金越炼越纯” 一样。因此,每个党员干部都需要提高修身立德、践行道德的意识,这不仅是对党委、组织的要求,若能做好,将会有助于党员干部本身日趋完善。为此,每个党员干部必须有高度的决心和培养锻炼的计划;向党委、组织保证,以便更好地进行监督、督促和提醒;定期回顾、评估并及时克服局限性和缺点。
部分党员干部中“偏离甚至违背革命目标与理想”的个人主义表现,虽然得到了初步遏制,但其演变仍呈复杂化之势,以至于严重影响各党组织的力量和团结统一 ,削弱了“胡老部队”素质,降低了我军的战斗力。反对个人主义是一项紧迫而经常性的任务,要求党委、党组织、各机关各单位充分认识,并具有高度的政治定力、果断行动、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同步落实各种解决方案。从而,不仅造就了“又红又专”的党员干部的源泉,祛除偏离革命目标与理想的苗头,消灭个人主义,永远弘扬新时代“胡老部队”的美好品德。
作者:阮文未 博士、大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