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建立军事同盟”是我党、国家的一贯观点和政策。但是,敌对势力、政治机会反动分子一直想方设法引导舆论,企图破坏这一观点。
他们认为“只有与一个强国建立军事同盟,越南才维护好主权,才能保卫国家民族利益。”他们捏造称,越南实行“四不”国防政策是非常危险的,因为越南的军事力量是“薄弱”、“落后”的,因此,越南与一个军事强国建立同盟,以得到各方面的帮助来保卫国家领土、边境和海岛主权。从而,同盟推论“不与他国建立军事同盟”政策不仅不能保卫国家,而且不能保卫制度,使我党“鸡飞蛋打”(暗指我党失去领导权)。他们甚至妄称:“越南越早与美国建立军事同盟,失去岛屿和东海上的主权以及遭受海上和陆上的战争的危机越早被击退(!?)”
上述论调完全不符合越南共产党的路线与越南革命实践。
第一、国家民族主权是神圣和至高无上的,不可委托任何外国力量。
在当前国际关系中,各国家都提高国家民族利益,尤其是独立、主权、社会制度等核心利益,在互利原则基础上,在保卫主权和国家民族利益上各国相互提供帮助,这并不简单的。连接各同盟关系就是共同利益和每个成员得到的利益。“幻想”的联盟在当前生动、复杂和实用的政治-军事实践中站不住脚。一个小国为了保卫主权和国家民族利益,而与强国建立军事同盟,那么,那个强国在联盟中的利益何在?任何事情都有它的代价。军事联盟的代价就是小国要在主权或国家民族利益上接受让步。那是换来盟友的安全保卫 “承诺”的“抵押”。这是当前国际关系中不可代替的“规则”。那么,小国已带来实际的利益以换来安全保卫的可能。这种可能一旦现实化就要与大国同盟的“附加条件”并行。对于每个国家,领土主权具有神圣和不变的价值。对于越南,独立、主权、统一、领土完整与社会主义制度等都是核心利益,是至高无上和神圣的,一代代越南人要用鲜血来保护的。因此,祖国独立主权、统一、领土完整问题不可委托任何人,必须由越南人自己决定。这一观点得到越南共产党本着“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平等、合作、互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民族利益”这一原则一贯实施。
第二、想要牢固保卫主权与国家民族利益,就要提高独立性、自主性,不能妄想依靠联盟。
世界历史实践证明,不是与一个强国建立军事同盟就能保卫主权和国家民族利益,尤其是对于小国。各强国都提高他们的利益,为了他们所追求的“大局”利益,在处理与盟国的关系中都优先他们的“首要”、“核心”利益。各强国的不少国家已遭受盟国“冷淡”,甚至“背叛”。其说明一个历史实践,世界上从无一个国家为了其他民族而牺牲自己的利益。
对于越南,在反外侵战争中,尽管受到社会主义各国和国际友国的巨大帮助,但越南仍提高独立、自主精神,不与强国建立军事同盟。这是我国民族解放、国家统一斗争事业吸取的巨大宝贵教训,至今仍保留原来的价值。越南、老挝和柬埔寨于1951年3月13日建立人民联盟旨在加强印度支那三国人民在抗法抗美斗争中抵抗共同敌人,夺取独立,建立国家,给三国人民带来自由、幸福和进步,这是三国革命情况的客观要求。这是自卫性、正义的联盟,是当时保卫祖国的方式之一。在联盟中,三国都在路线和组织实施上提高独立、自主精神。其再次肯定,为了保卫国家民族独立、主权,在平时和战时的任何环境下,都要提高独立性、自主性,不能幻想外国的帮助。
第三、不是因为我国的国防力量“薄弱”和“落后”而必须与外国建立军事同盟。
如果认为我国薄弱和落后,需要建立联盟,那么,我国强大了,需要联盟吗?因为,实际上,不少大国仍与效果联盟,也有的效果2拒绝与大国联盟。那么,这一问题应该怎么理解的?众所周知,军事联盟的关键问题完全不是因为军事力量强还是弱,而是为了加盟国家的利益和观点。再说,认为我国军事力量薄弱和落后,这一观点与实际情况完全不对。据全球火力网站的全球军事力量指数排行榜,越南不是一个军事力量薄弱的国家。
另一方面,一个国家的军事力量不仅根据单纯的军事力量来评价,而且还被放在那个国家的综合力量的总体关系中。对于越南,35多年各革新开放事业已取得了诸多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国家民族的综合力量包括物质和精神力量,传统和现代的力量,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国防、安全、对外等力量起源于越南人的力量,不断得到提升,国家的势和力被提升到新台阶。社会主义制度得到维护和增强,日益发挥优越性,全民族大团结力量日益得到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得到维护和发挥。国家从来未有如今的前途、潜力、地位和威望。由此创造新机遇,为我国继续向前迈进打下稳固基石。
这样,在军事力量和国家综合力量等平面上,越南的力量不是“薄弱”和“落后”,反而,我们有信心肯定国家的力量,把民族力量和时代力量相结合,在任何情况下牢固保卫祖国,不需要与外国联盟。
第四、越南多年来在保卫主权、独立,国家民族利益中的成功是独立、自主、自强国防、安全事业建设的成功以及多样化、多方化对外关系路线的胜利。
越南战争历史肯定,就是发挥内力,自立自强才是捍卫祖国最大、最稳固的力量源泉。抗法抗美战争以肯定,我国人民能取得巨大胜利是依靠独立、自主的军事路线,与党对国防、安全和武装力量的英明、绝对、直接和全面领导息息相关。当前,独立、自主、自立自强的国防、安全事业建设,扩大和加强在国防安全领域的国际合作就是保卫国家民族主权和利益的最稳固保障。我党肯定:“我们用全民族大团结力量,民族力量和时代力量相结合保卫祖国。其中,国家、政治制度、经济体的力量和国家潜力是决定性的因素。”
与此同时,落实多样化、多方化对外关系路线,截至目前,越南与8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国防对外关系;在联合国和37个国家开设国防武馆处;49个国家在越南设立国防武馆处。国防合作关系得到许多伙伴国视为与越南合作关系的重要支柱。从而,为加强国际团结,巩固和发展国防、安全潜力,满足捍卫祖国任务要求作出贡献。
这样,不参加军事联盟的主张是正确与符合当前全球一体化趋势以及越南作为国际社会的可靠伙伴、积极、负责任一员的对外主张。落实这一主张有助于越南争取国际友人对建国卫国事业的帮助和支持。(完)
作者:中央理论理事会潘仲豪副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