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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金山和约会议(资料图片) |
二战结束后,日本战败,所以其所侵占的领土要按一个国际条约进行划分处理。据此,1951年9月4日至8日,来自51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旧金山会议,旨在谈论对日本签署和平条约一事。递呈全体会议的和平条约草案第二章第二条明确肯定:
“(a).日本承认朝鲜独立并予以放弃对朝鲜包括Quelpart Port Hamilton群岛、Dagelet群岛等岛屿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b).日本放弃对Formosa(即台湾)、Pessadores(即澎湖)等岛屿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c).日本放弃对Kurile群岛、通过 1905 年9 月5 日Portsmouth条约获得之Sakhalin(库页岛)部分,以及邻近各岛屿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d).日本放弃国际联盟委任统治相关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同时接受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于1947 年4 月2 日所采取有关日本前述太平洋岛屿委任统治地之信托统治安排。
(e).日本放弃因为日本国家或国民在南极地区活动所衍生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f).日本放弃对长沙群岛与黄沙群岛的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1]
从和约草案可以看出,尽管没有提出具体的分析,但归属某一国家的领土都体现在同一款项,如:Quelpart Port Hmilton、Dagelet等群岛与朝鲜有关(a款),Kurile群岛与Sakhalin岛与俄罗斯有关(c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台湾与澎湖以及(越南)黄沙群岛、长沙群岛被列入不同的款项(b款与f款)。这一点包含了一个意义:国际社会不承认黄沙群岛、长沙群岛归属中国。再加上,在1951年9月5日全体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提出对黄沙以及南方诸岛的主权要求时[2],在51票之中就有46票反对,第二条仍依照草案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会议上,越南保大皇帝政权的陈文友首相宣布:“……为了浇熄日后可能发生的争端之火,我们重申越南对一直归属越南领土的长沙群岛、黄沙群岛拥有主权”[3],则没有任何一方的反对或国际的保留。
综上所述,1943年《开罗宣言》、1945年《波兹坦宣言》以及1951年《旧金山和约》所提到的领土始终没有承认任何其他国家对越南长沙群岛、黄沙群岛的主权。与此同时,越南代表在会议上所提出的对黄沙群岛、长沙群岛的主权已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因此,可以肯定:越南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声名拥有充分的国际法律依据和历史证据这一论点完全是恰当的。
海鹏报道
[1] 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越南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河内:知识出版社,2013年版,第41、42页。
[2] 陈公轴,《东海上的越南烙印》,河内:信息与传媒出版社,2012年版,第109页。
[3] 越南外交部国家边界委员会,《越南对黄沙、长沙两个群岛的主权》,河内:知识出版社,2013年版,第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