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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提升中央各部委国防工作质量

中央各部委的国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直接推动国防潜力与国防力量不断提升、坚决捍卫祖国的重要环节。当前,面对新时代国家建设与捍卫祖国事业提出的更高要求,中央各部委必须更加注重提升这一重要领域的工作质量。

近年来,中央各部委深入贯彻落实党关于国防事业和保卫祖国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积极主动、全面系统地开展国防工作,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为巩固全民国防基础、构建稳固的全民国防阵势与人民安全阵势有机融合的防御体系作出了积极贡献。各部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议、指示,尤其是党中央第十三届八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捍卫祖国战略”的决议,中央政治局《关于继续建设坚固防御体系的省级防备区的决议》(第28号-NQ/TW)以及政府颁布的168/2018/NĐ-CP号法令《关于中央各部委及地方国防工作》等文件。

阮光玉中将在2024年国防工作总结会议上为优秀集体颁发荣誉奖状

中央各部委在领导、指导、组织贯彻落实国防任务方面日益重视,相关活动逐步规范化、制度化,质量和实效不断提高。各类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实施规划和国防工作计划得到同步完善,符合各部委的职责功能与行业特点。力量建设、国防潜力特别是政治精神潜力、经济潜力以及科技潜力的构建与提升受到高度重视并取得实质进展。国防与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按分级对象要求认真推进,积极协调举办面向干部、党员、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国防与安全知识培训班,取得明显成效,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的国防意识和责任担当。

各部委还主动梳理并优化军事指挥机构设置,切实提高其国防工作参谋服务水平;组织建设结构合理、力量坚强的民兵自卫队伍,确保在各种情况下均能履行任务;审定和完善应急预案与作战计划,强化对国防、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与国防部和各省市的协调配合更加密切,重点涵盖国防、安全、国防外交、边海防主权维护、网络安全防护、民防演习、自然灾害防治、抢险救援、治安保障等多个方面。在国防领域的机制、政策与法律研究与制定方面,也持续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涉及战略地区、边境与海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多个项目、规划得以协调论证,呈交相关主管机关审批颁布。在不断完善国防法律体系的同时,有效提高国防任务的执行质量与效能,为维护国家政治稳定、坚定捍卫国家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以及民族核心利益提供坚强保障。

尽管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中央各部委国防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部分部委在贯彻落实国防工作相关法规文件,尤其是新颁法规方面尚不及时、不全面;国防相关制度、规章及计划的补充、完善仍显零散、不统一;面向第三、第四类对象的国防与安全知识培训比例偏低;军事指挥机构的参谋质量仍有待提升;对国防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不够经常,检查内容尚不系统全面。

未来一段时期,国际和地区形势仍将复杂多变、充满不确定性;国内敌对势力将持续推动“和平演变”战略,促进“自我演变”、“自我转化”,妄图破坏民族大团结。为不断提升国防工作质量,中央各部委应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并着力实施以下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中央各部委对国防工作的领导与指导。这是提升国防工作质量的决定性措施。中央各部委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国防思想,特别是越共第十三届八中全会关于新形势下卫国战略的决议、《关于加强省市防备区建设的28号中央决议》、政府颁布关于中央与地方各部委国防工作的168/2018/NĐ-CP号法令,以及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当前国防任务的各项决议、指示和结论。在此基础上,制定专题决议、工作计划,将国防工作具体化、系统化,确保契合各部委职责与实际情况。要明确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特别是单位主管干部在组织落实国防任务中的关键作用,这是决定中央各部委国防工作成效的核心因素,也是衡量政治任务完成程度的重要标准。应加强对国防任务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总结评估,及时纠正问题、推广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全面提升中央部委国防工作质量,为建设坚强的全民国防体系提供坚实支撑。

二是,健全完善国防工作相关制度体系与计划机制。要主动开展检查、审查,及时补充、完善国防工作的法律规范、指导性文件,确保与行政体制调整、地方政府两级建制和机构改革相适应。应重点修订、完善国防动员、民防保障、平战转换、重点目标保卫、力量与装备动员等方面的各项预案和工作计划,确保与各部委、地方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纳入国家总体国防布局。加强日常演练、实战化演习及检查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优化重点目标防护、信息系统与数据库安全、基础设施支持等方面的预案内容,提升在新形势下的国防应对能力和效率。

三是,提升干部职工国防安全教育质量。国防安全教育在构筑全民国防的政治与精神潜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提升公务人员的国防意识与履责能力。中央各部委要严格执行《国防安全教育法》、中央政治局于2007年5月3日颁布的12-CT/TW号指示和中央国防安全教育委员会的各项规划,强化国防安全教育工作的系统性与实效性。充分发挥部委军事指挥部在组织实施教育培训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各类对象的教育覆盖。应依据政府13/2014/NĐ-CP号法令和中央国防教育委员会的指导精神,制定合理计划,保障培训对象的全面覆盖和数量达标。将国防教育培训成果纳入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标准,真正发挥教育实效。

应创新教育内容与方法,聚焦党和国家关于国防安全的基本立场、政策法规及中央各部委在新时代履行国防任务的责任。加强相关宣传、研讨与法治教育活动,着力揭露敌对势力“和平演变”、暴乱颠覆推翻政权的阴谋与手段。发挥内部简报、官网门户及国防安全专题栏目等平台的作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警觉意识和使命担当,形成全员参与、协同发力的国防建设良好局面。

四是,经常健全和提升各部委军事指挥部的运作质量,组织建设一支强大坚实的民兵自卫力量。部委军事指挥部是协助各中央部委领导、指挥机关组织落实国防任务、建设全民国防与人民安全阵地紧密结合的重要核心力量。因此,各中央部委应主动开展审查,健全军事指挥部,确保编制齐全、结构合理、运作规范,切实提高质量和效能。要特别注重选拔具备坚定政治立场、优良品德、强烈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的专职军事干部,切实发挥其组织实施与参谋建议的作用。定期组织业务培训与知识更新,提高部委军事指挥部干部的军事素养与国防能力。

按照《民兵自卫法》《预备役部队法》规定,组织建设一支强大、正规化的自卫力量。要结合实际编制和人力资源情况,开展力量登记、动态管理并合理分工,确保既能胜任本职业务,又能随时投入国防任务。注重建设政治上坚定、思想上统一、组织上严密的自卫队伍。严格执行培训、演练、教育制度,贴近实战,提升战备水平,真正发挥在国防安全、民防救援和机关安全保卫等任务中的骨干作用,为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作出积极贡献。

五是,加强国防工作检查、总结与评估。检查、总结是帮助党委和部委领导及时、客观评估国防任务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并提出对策的关键环节。各中央部委要制定全面、有计划的定期和突击检查方案,覆盖下属各单位和部门。重点检查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情况;国防领导体制、组织计划的建设与落实情况;战备工作、自卫力量组织建设、军事指挥部健全完善情况;网络安全与军事机密保密情况;民防体系建设及国防知识教育培训等方面。

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国防任务总结,认真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及时补充、修订相关计划,使国防工作更加贴近实际,符合本单位的职责与任务。对在国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奖励,推广典型经验与先进做法,进一步提升中央部委国防建设质量和成效。同时,要经常与地方军事机关协调配合,联合检查、评估形势,共同协商、统一部署应对复杂国防安全局势的措施与方案。

近期,中央部委国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巩固了全民国防基础。然而,面对新时代建国卫国事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中央部委国防工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各中央部委必须继续发扬成绩,克服短板,积极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国防工作质量和效率,为胜利完成建国卫国事业作出更大贡献。(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 阮光玉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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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
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党中央确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为:“在党的光辉旗帜下,万众一心,坚定决心,奋力实现到2030年国家发展目标;自立自强,自信前行,在民族奋发崛起纪元中阔步前进,为实现和平、独立、民主、富强、繁荣、文明、幸福的目标,坚定不移迈向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的确立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国人民和全军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智慧远见、奋斗目标和政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