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在黎初朝时期,我国早就制定了《国朝刑律》(洪德法典)以便于治国理政。虽然尚处于起步阶段,但在当时的历史时期,这部法典是黎初朝组织锻造、训练军队、建设军队、维护国家和平的坚实基础和支点。
“治国必有法,无法则乱。所以,古时学法,就是教将领、官吏、民众百姓知善恶,合法而为之,不善则避之。在继承和发展历代刑法内容的基础上,指导起草了《国朝刑律》(又称《洪德法典》)。可以肯定,这是一套完整的法律,是黎初朝法制基础的杰出成就,是练兵治国的基础,发展国家的法制基础。
“百官为治乱之根源”,“将帅有才,散兵不赢,有纪律的兵不输”;为使全军严格服从军令,将军必先严;放任自流、凌驾于纪律和法律之上、任性、任务不完成的将军,是无法对手下的士兵产生信任的。严守纪律的将军,是士兵学习的榜样。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黎初朝,尤其是黎圣宗皇帝,一直强调巩固朝廷,制定法律和军法,特别是维护将军在照顾和建设军队中的作用,保卫国家的安全。因此,洪德法典722条中,有58条与军训有关,《军政》篇共有43条,规定将军职责的有21条,规定军人职责的只有8条。黎初朝历代皇帝以编发纪律和军令作为约束将领、官吏和人民的依据而不是苛刻惩罚,以《洪德法典》为锻炼将领、士兵的基础,所以黎初朝的军队是统一的军队,纪律严明,战无不胜,“处处行列,鸡犬不惊”;黎初朝的大越是个强国,哀牢、真腊、爪哇国、叻嘉、暹罗等邻国都要派使臣前来朝贡。北方封建朝代对不敢挑衅,越山越河越地的行径遭到黎初朝军民的沉重打击。《洪德法典》规定了黎初朝训练军队的支点:
一、战斗时的纪律
在军队中,纪律是所有将军必须遵守的,下达军事命令时必须无条件服从。严格的战斗纪律是最重要的因素,是创造协同效应、取得军队胜利的基础。如果松懈纪律,将士不严格服从军令,战斗力就会下降,那么他们就不能完成他们的抗敌卫国任务。强大的军队是始终严格遵守军令的军队,反之亦然,军队将成为乌合之众,缺乏严谨,即使有好武器也没有力量。因此,为了打造一支百战百胜的强军,黎初朝的领导人组织将领和士兵在参战时严格遵守洪德法典的规定。因此,黎初朝的将领总是强调谋划,提高警惕,重视士兵的生命:如果不防备让敌人来袭,或者在战斗时,将军不自量力调整战略,打败仗或损兵折将,失兵1人则遭到惩罚或被贬,失10人以上就会被贬或罢职,20人以上则被流放或监禁,……(第四条);打败仗的将军,或听说其他军队战败而未立即出兵救援,以致军惊逃亡者,依戒严法(第十六条);行军时,前军遇敌,后军撒谎等,不来救前军,则后军将领必须斩首(第九条)等。对于士兵,上阵时,士兵肆意进退,或能灭敌军却不追击,互相争斗,夺取敌人留下的东西等,必须斩首(第 五、六 条);上阵杀敌,让敌人俘虏将军,全队斩首,立功者免罪(第十一条),违抗将军命令者斩首(第十二条);去征战行军逃亡者,逃亡一天则充军服役;逃亡一天以上,罪行加重一级,阵前逃跑者必须斩首(第二十四条);去打仗时抓到敌军夺取财物,后因人脉而释放敌军则被流放或斩首(第三十九条);进军时,若到归顺地方抢破者必须斩首;管兵不严的将军则杖打七十(第四十二条)。
二、服兵役纪律
除了在参战时对将领和士兵保持严格的纪律外,黎初朝也非常重视服兵役的纪律。因为,执行好这条规定,既能保证足够的兵力,又能维护国家的纪律和法律,让百官和人民不敢违抗命令。因此,为了防止这方面的违法行为,黎初朝将军政篇中的规定应用于军队锻炼。因此,在与敌人作战时,任何为逃兵役而撒谎的人都会被斩首。主将查不清楚,受骗上当的,罪责比上述减轻三级,如果知情而置之不顾则被流放(第十八条)。那些借人打仗的士兵,两人都被处死;将军不知情则贬职二级,知情而置之不理者则罪加一等(第 20 条)。与此同时,现役士兵逃亡者被充进象坊兵;再犯将被流放。涉案群众,从人民群众到乡官县官都被处罚,民则犒劳兵丁,官则罢职(第二十三条)。驻军之兵,到达驻军地方未满期离开驻军,因罪行轻重而被贬或流放,重则处死。公路、区、社的干部,见有士兵躲藏而不抓捕,以讥讽罪论处(第二十五条)。对于漏役员(注册服兵役)的士兵,3次犯罪则被流放,四次要以逃兵役罪,必须交纳罚款等罪名,以大军集会为目的,加重罪名(第二十九条)。士兵为了躲避征兵而装死则被流放;躲避该队副组长和乡官若知道并容忍,将视情节轻重,以贬职或流放处分(第三十一条)。
三、训练士兵的纪律
将领是朝廷信任的人,受命负责训练军队,如果将领不经常照顾这项工作,他们将按照洪德法典的规定予以处罚。故黎初朝历代皇帝调派统辖三万以下五十人以上的将领如果不照顾军训,队伍不齐,兵力不强,懒于军务致使军器废弃需要修复,损失公款,或者偷工减料,轻则贬职或罢职,重则徒刑或被流放。如果在与敌人作战时犯上述错误,无论多么严重,都将被斩首(第一条)。此外,将军不勤练兵,派兵为自己家劳作,目的是为了赚钱或偷工减料,轻则判徒刑,重则被流放(第17条)。大军演(或操演)时,缺席士兵杖打80并充进本营做苦差,交纳3贯钱等。
四、军机保密和提高警惕的纪律
军机保密是最重要的问题,是战斗胜利的决定性因素;因为,暴露出来的军机将危及军队作战任务的执行,威胁国家安全、利益和生死存亡。尤其是在战斗中,如果不能保密,很容易被敌人打败,反而会在战场上占得先机,从而取胜。各将领在执行作战任务时,必须提高警惕,组织严密戒备,不让敌人知道消息。事实上,黎初王朝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使敌人不敢入侵国家,这要归功于在训练将领特别是士兵时遵守了洪德法典的规定。军机得到保密,一旦触犯军机,不管是将军还是士兵,都会受到惩罚。守关处将士,守卫不慎,侦破不正,敌军来袭措手不及者必须斩首(第三条);与敌人交战,将领不和,或泄漏军机,致使兵荒马乱,皆须斩首(第七条);要发起秘密战争时,向敌方通知情报者,勾结外人充当间谍者,必须处死(第十五条)等。此外,根据军政篇五条(十三、二十二、二十七、三十、四十),黎初朝历代皇帝还注重培养将领和士兵,提高他们保存武器和保护军用物资的意识和责任感。
黎初潮尤其是黎圣宗以洪德法典为练兵的基础,其中强调将领的作用。这体现了黎初潮皇帝和将领的卓越思维。这一经验教训应得到进一步研究加以运用到实践之中,为军队精简强大建设作出贡献,满足当前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完)
作者: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