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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创新军事科学发展机制政策

军事科技是国家科技的一部分,在当今第四次工业革命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其是与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走向现代化”的 人民军队这一任务密切相关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军队必须制定符合国家科技发展战略和国防任务特殊性的机制政策,为军事科技发展做出贡献。

与教育培训相同,科学技术是国家的首要国策,其既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国防潜力与实力的动力,也是建设与捍卫祖国的必要条件。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近年来,我国国会与政府制定了许多适当的机制政策来促进科技发展1。国防部军事科学局已经严格根据自身职责任务主动与各机关单位配合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制定并颁发有关军事科技条例的通知书,订单、选择、验收测试、管理、登记各种军事科技任务。同时,注重创新军事科技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包括国防工业在内的军事国防任务中,创造许多突破性的军事科技产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军事艺术科学、社会科学和军事人文领域中,军事科学局已及时研究并准确预测有关军事战略、新型战争的各种问题,揭露敌对势力的破坏阴谋手段,为我军军事理论、路线和捍卫祖国战争新作战方法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为党、国家、中央军委、国防部制定有关军事国防任务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机制政策、完善《越南国防战略》和其他战略提供科学依据。从而,主动制定各项战略措施,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处于被动、不出乎意料。军事科技、后勤、军医等工作已经严格遵循训练战备任务以及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逐步走向现代化、其中若干力量直接走向现代化”的人民军队的任务的要求。全军开展了许多大规模计划与项目来研发与制造新型武器装备,开发高科技武器装备,对现役武器装备进行现代化改进等等。用于武装力量的训练、战备与作战任务的许多研究成果已经处于批量生产阶段。

然而,除了取得的成果外,我国军事科技工作仍存在着不少缺点与不足,主要是由于不适当的机制政策所致,如:国防部科技组织自主机制的实施进度缓慢;缺乏特殊机制政策;多年来,国防工厂已转化为企业运营模式并在市场机制运行,但各研究所仍然实施预算制度;财务管理机制、支出管理规定和经费分配进度不同步;此外,拥有权、版权、研究成果的管理机制以及军事科技组织和国内外科研中心之间的协调机制仍有许多瓶颈等等。

为了促进军事科技发展,创造出更多有价值、达到地区和国际水平的产品,满足新形势下建设军队、捍卫祖国任务要求,本局必须同步采取各项措施,而核心是创新机制政策,以确保军事科技工作所有活动都符合国家规定、社会发展和军事国防任务并带来高效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军事科学局与各职能机构配合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制定并完善《2021年至2030年阶段军事国防科技发展战略》,同时,根据中央军委于2019年1月18日颁的第62-KL/QUTW号结论制定2021年至2025年阶段军事国防科技主要发展定向、目标与任务。在此基础上,推动开展军队科技组织自主机制,提高其主动性、自主性和运营效率,逐步减少国家对常规管理机构的预算支出,增加科技任务的直接经费。在将若干研究所试行向国防工业总局下属的军工科技企业模式转换的基础上,本局继续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指导各机关单位时加强小结总结工作,及时调整、补充有力机制政策来支持有能力研究制造军民两用产品的科技组织根据自主机制转换运营模式,为军工企业从国内外研究中心采购技术提供有利条件,消除应用与转移过程中所遇到的“瓶颈”,根据政府于2016年6月14日颁布的第54/2016/NĐ-CP号议定书将研究成果投入生产并投入军队服役。

为了使军事科技取得突破性发展,提高国防部下属科技组织的自主性,本局继续建议上级机构制定先进武器装备研制计划与项目的特殊机制。推动实施国防工业军民两用战略与计划,重点是网络空间、航空航天等潜在行业。推动落实军事科技任务的产品订单、挑选、招标等机制以及终产品的经费承包机制,将产品订单与研究成果使用承诺相结合,缩短研究时间,及时将研究成果运用到生产经营和实践中,以满足武装力量建设与提高国家防御能力的需求。本局加快制定与颁布资金分发机制的进度,严格根据国防部于2015年12月15日颁布的第122/2015/TT-BQP号通知书将国防部科技发展基金投入运营,为加快研究进度创造更多动力,克服科技任务经费分发缓慢的现象。

与此同时,本局注重研究、制定与完善军事科技潜力开发机制政策。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关心下,多年来,新型武器装备研究、设计、制造、改进、开发的投资预算得到了增加,军事科技人员队伍的待遇政策得到了较大改善。然而,我国军事科技人力资源数量虽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着许多限制,如:缺乏优秀工程师和一流专家,没有高科技武器总工程师,科技人员待遇偏低不足,仍存在平均主义现象,尚未为少数精英和高素质干部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等等。为了克服这些不足之处,本局继续与各职能机构配合建议国防部开展军队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训计划;派遣优秀的科学专家和干部到军事科技水平先进的国家接受教育培训;在符合军队武器装备研究、设计、制造需求的基础上根据产品订单进行科技培训。与此同时,本局继续调整、补充并完善人才吸引机制,以吸引包括高科技工业在内的重要科技领域的一流专家。在不久的将来,本局注重研究并完善有关批准和免任军队专业-技术-业务军官职称的标准与规定、科技专家标准与规定、奖励标准与规定(如:科技奖、青年创新奖等)。根据政府于2014年9月22日颁布的第87/2014/NĐ-CP号议定书和国防防长于2015年6月22日颁布的第85/CT-BQP号指示调整、补充与完善吸引从事科研工作的海外越南人和到越南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外国专家。同时,制定军队机关单位之间、国防部和各部门、行业、大学、研究所之间的合作机制以及国际合作机制,引进人才和专家、科学家参加越南军事领域的科学技术活动,带动全面好转。

将来,军事科学局将继续建议中央军委、国防部制定有关军事科技工作的独立评估、咨询辩论、社会评估等机制,制定国防部关于利用国家预算执行科技任务而形成的财产的管理使用机制。加强对全军组织、个人机制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小结总结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新发生问题,提高机制政策落实效率,促进军事科技发展,以满足新形势下建设军队与捍卫祖国任务要求。(完)

作者:军事科学局局长 吴文交 少将、副教授、博士

军事科学局军事科学潜力处副处长 范文克 大校、硕士

                     

1- 如:《科技法》(2013版)、《技术转移法》(2017版)、《知识产权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2019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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