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否认,在此前的历史时期,如:1945-1975年的民族解放革命、抗战保卫祖国、国家统一时期和1975-1986年按旧式社会主义形态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由于种种原因,我党、我国没有条件完全保障各项人权。苏联解体后,东欧社会主义各国倒台,国内外敌对势力加强实施“和平演变”战略,破坏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妄图将我国制度转化成外来的“民主、人权”模式。在这一背景下,我党和国家一方面坚持民族独立和社会主义目标,另一方面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改变建设社会主义形势,从旧模式转变为新模式。我党肯定:“我国人民建立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社会……”且“人是发展战略的重心,同时也是发展的主体。”由此,我国人权问题取得了一些重要成就。这是我国人权不可否认的新进步。
首先,在法理方面,在我党迄今为止的纲领路线基础上,越南已加入了几乎所有关于人权的主要国际公约。2013年,越南宪法第一次辟出独立的一章对“人权、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可以说2013年宪法以及我国现行法律系统不仅与各个关于人权的国际公约互相适应,还被国际社会评价为世界领先的法律系统之一。正因如此,越南已成为2014-2016届联合国人权组织成员、2016-2018届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成员,近期也被当选为2016-2021届联合国法律委员会会员。
几年来,人权在经济、社会和文化领域得到我党和国家的关心,并取得重大成果:经济发展维持较高增长。人均收入预计由2008年的1024美元增至2016年的2200美元。越南自2010年已成为中低收入国家,贫困户比例快速下降,由2008年的13.7%下降至2015年的5%。
其次,人权在民事、政治方面已取得重大成果。第十四届国会代表选举就是一个例证。选民总数达67,485,480人;选民投票率达99.35%。代表机构方面,500名代表当中有86人为少数民族,133名妇女,21名党外人士。第十届国会代表文化程度为历届最高:大学以上310人,占62.5%,大学文化180人,占36.3%,大学以下6人。国会中妇女及少数民族代表比例与地区内多个国家相比较高,越南首次拥有了一位女国会主席。
再次,舆论、报章的自由权利得到尊重和扩大。如今全国有105份报刊杂志,与2014年相比增加7份。其中包括83份机关报及电子杂志,22份独立电子杂志。经过许可的机关报纸综合电子信息网站为248个。5年共增加44家机关电子报。广播电视方面,全国现有67家;其中国家级的是越南电视台和越南广播电台。
除了国内信息、报纸、传媒系统外,如今越南人民可以解除数十家通讯社、报纸和外国电视台,如:Reuters, BBC, VOA, AP, AFP, CNN及多家大型国际报刊杂志。
可以说在越南迄今为止已拥有“平面世界”的几乎所有技术基础。从网络搜索、留存信息工具如谷歌、雅虎、YouTube等到各个国内外社交网络,各家网站、个人博客都能随时接入。多个国际组织认定,Facebook在越南的发展是区内最快的。
第四,我党和国家视尊重和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少数民族权力为自身的义务,甚至是全民族大团结的基础和力量。实际上,我党和国家一直关注宗教信徒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保证各宗教和谐发展,与民族同行。在越南,没有哪个在法律框架内活动的宗教被禁止。没有哪位公民被强制遵从或不存从某个宗教信仰。
为了保障各少数民族同胞的经济社会权利,我国特别注意建设基础设施。如今已有92%的乡有公路直通乡中心,95%的乡通电,80%的乡有小型水利设施;65%的乡通水。保证接受教育的权利是越南发展政策的基本目标。少数民族地区各乡的物质基础系统已与村寨学校、民族学校、民办学校基本同步,再加上对贫困生的生活补助政策已帮助少数民族同胞有机会入学,接受教育。医疗系统,尤其是基础医疗网络,包括在偏远地区、少数民族都得到巩固和广泛发展,。医疗站网络已覆盖全国99%的乡。
第五,社会弱势群体,包括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我党和国家的特别关心。每年,劳动、伤兵及社会保障部配合有关部委、组织和地方发动“为了儿童行动月”旨在发动全社会携手保护和照顾儿童,为儿童体质、知识、精神的全面发展创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医疗方面也得到我国特别注意。
妇女权益方面,自2010年至今,国会已颁布40条法律。其中,女性权利已完整纳入国家法律系统。国家2016-2020年关于性别平等的行动以“在一些有性别不平等现象或性别不平高危的领域、行业、地区、地方减少性别距离、提高妇女地位,努力实现国家2011-2020性别平等战略。”
在党的第十二届领导机关中,有三位女性成员公职政治部,占15.78%,半数以上的中央部委机关主要干部为女性。在劳动就业领域,全国的劳动者中女性劳动者比例仍维持在48.3%的高水平,妇女参与企业调度、管理的比例达24.9%。在健康领域,产妇死亡比例已下降三倍,从1990年的233人/十万人下降到2014年的59人/十万人,预计2015年将降至58.3人/十万人。
第六、人权领域上的国际合作得到国家积极促进。首先,这是国家的政治体制,我们的社会制度已得到各国尊重。在2013年7月,由时任国家主席张晋创和美国总统巴拉克•奥巴马共同签署的全面合作伙伴文件中已肯定:“各方的原则是尊重联合国宪章、国际法,互相尊重政治体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一原则等同于美国尊重我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尊重越南法律系统。双方的一些差异只能通过对话与平等合作来减少。
保障人权是世界各国的目标。越南取得的人权成果巨大、世所罕见,无可否认。然而,月男仍面临多个挑战。能够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生活这一点已得到国际社会视为每个人基本和重要的权利。但是,环境严重污染是我们人权问题面临的大挑战。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保障民事、政治权利领域对于我们现在的大挑战是道德和生活方式的衰退,部分党员干部官僚、贪污、小集团等现象,第十一、十二届中央四号决议也已指出,这不仅给人民对于党和制度的信任带来消极影响,还对保障我国人权造成负面影响。
然而,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沿着马列主义的路线,落实党的纲领、政策和国家法律,我国人民一定有机会享有更完整的人权。(完)
作者: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高德泰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