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防与安全教育法第12条规定:“各所职业高等、大学校的国防与安全教育是一门主课。确保学者拥有党、国家关于国防与安全的观点、政策和法律的基本知识,随时执行捍卫祖国的军事义务”。执行这一规定,当前对大学生的国防安全教育工作按照主要按国防部、教育培训部与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的123号联席统函,在全国各国防与安全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为中心)集中进行。
多年来,在贯彻党的决议和指示及有关国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法律文件和引导的基础上,各中心联结举办的国防与安全教育工作已纳入正轨,确保内容、计划和质量日趋得到提高。因此,为青年一代培训国防与安全知识,弘扬爱国精神、建国卫国传统、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提高执行国防安全与参加建设和保卫祖国的自觉意识与责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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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实行各种情况 |
为了满足国防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在提高各中心的能力的同时,紧迫性问题是在同一个地区各中心之间的协调配合,取消区别、独立活动现象,各中心要相互帮助和支持,彻底处理发生的问题,尤其是各中心正在遇到的难题。
第一、各联结学校与中心在大学生数量上的难题。过去时间,按123号联席通函给各中心分配大学生这一工作已产生许多弱点。一些高等学校招不了或招不满大学生,导致有的中心大学生流量大,但有的中心没有大学生或数量太少。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国防部已配合教育培训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颁发关于调整、补充国防与安全教育联结名单的2320号决定书。另一方面,一些大学教育单位的年度大学生数量很多,各学校都想一律为大学生举办国防与安全教育。这一要求使各中心一时满足不了。因此,若各中心能紧密配合,相互帮助和支持,就能帮助各学校完成培训计划和时间,又能确保门课的质量。此外,能克服在同一个时间,有的中心不堪负荷,有的中心没有大学生这一失衡现象。
第二、配合、帮助干部、教师执行任务。目前,各中心的干部、教师队伍大多数是特派军官。但是,一些中心的干部、教师队伍都是公职员,没有特派军官。上述实践说明,各中心的干部、教师队伍仍缺乏,质量不平衡,对教育、管理和锻炼工作造成许多困难和挑战。因此,各中心若相互配合与联结,将能相互提供帮助和支持,为完成好任务作出贡献。
第三、分享管理、教育与科研工作经验。各中心的国防安全教育内容和计划是同一的,所以,配合举办各会议、科学研讨会,旨在分享管理、教育、科研经验,提高教育、培训、锻炼质量,带来务实结果。通过配合活动,采取适合的建设措施,朝着标准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完成好被交付的任务。另一方面,定期每两三年,各中心群配合为大学生举办国防、安全教育会操,有助于提高该门课的学习质量,为建设全民国防事业、人民安全事业作出务实贡献,满足建国卫国任务要求。
2018年.二号河内师范大学国防、安全教育中心与顺化大学、宏德大学国防、安全教育中心成功举办“国防安全教育与新形势下建国卫国事业”科学研讨会。这是具有意义的配合活动,为各位科学家、管理家、干部、教师队伍讨论、澄清有关大学生的教育、管理、锻炼及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上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供良好的平台;并提出务实、可行性的措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国防安全教育质量,熏陶爱国之心,激发民族自尊心、自豪感,继承民族“建国与卫国并行”传统,随时执行军事、捍卫祖国义务。
第四、在学费征收中确保公平。国防、安全教育是特殊性的门课。职能机关已建议党、国家、政府为大学生免去该门课的学费,但由于诸多原因,该建议至今仍未得到批准。目前,学费征收仍按政府的规定进行。但是,各中心的学费数额不一致。因此,各职能机关要指导各中心和联结学校在学费征收上的统一,确保符合规定、公平性。
在组织上,可以形成各大学、教育单位的联结群。在方法上,为了让配合、协同与执行任务得到顺利进行,各中心轮流当联结群长,承办活动。从而,提高干部、教师和大学生的职业实行能力、科研水平、文体技能等。与此同时,加强团结、交流与相互了解,为提高各地方人力资源培训质量和效果作出贡献。
各中心的配合与联结活动是重要且必要的方法和任务,旨在解决实践提出的障碍。各相关部委行业、全国各国防安全教育中心应研究采用,旨在日益更好地开展学生和大学生国防与安全教育工作,为建设和保卫祖国事业作出贡献。(完)
作者:二号河内师范大学国防与安全教育中心经理潘春勇大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