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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并促进人权事业发展是越南的一贯政策

在纪念世界人权日、《世界人权宣言》诞生日(1948年12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75周年之际,我们越南充分、严格履行关于人权的国际承诺,力争保障并促进国际和国内的人权事业发展,对国际人权保障事业是负责任的积极成员国,我们为此而骄傲。这些努力大大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社会上的地位、信誉,是反驳一切篡改越南人权论调的实证。

尊重并保障人权是我党我国的一贯主张和政策,被列入越南历时宪法和法律体系的规定之中,在符合国家每个发展阶段的经济社会战略、计划中得以具体化,在履行关于人权的国际义务和承诺过程中积极且有责任地开展落实。

就在越南民主共和国(今为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1945年9月2日宣读的《独立宣言》已经特别强调尊重、保障人权问题的永恒、普遍真理:“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应享有天赋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我国第一部宪法也重申:“越南公民享有以下权利: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开会、聚会;自由信仰;在国内外自由居住、来往”。从此以来,出于“人权已经成为人类的共同价值”认识,越南已经批准并参与有关人权九项国际公约的七项及有关保障人权、国际人道法的许多其他国际公约,批准并参与国际劳动组织(ILO)二十五项公约,其中包括7/8项有关劳动的基本公约。在此基础上,越南努力在越南法律体系中将人权国际标准、原则加以具体化并完善有关人权的政策、法律系统,以便保证国家法律系统与国际条约相吻合,符合于越南的特殊情况。越南的2013年《宪法》是针对人权立宪工作的最集中体现,《宪法》120项中的36项规定涉及人权、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为各领域法律、法律体系的调整、补充、制定打下基础,以让在越南的人权、公民保障、保护工作日益向好。

在完善有关人权保障的法理框架,一贯主张“以人为发展的核心、主体、主要实力来源和发展目标”的同时,越南在国内外的人权保障事业取得许多成就。越南成功担任2014年至2016年任期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任务并继续受到信任被推荐当2023年至2025年任期的成员。要注意的是,为了能获得该理事会成员资格,此国家必须在国内人权保障事业上取得突破性的进步,同时要为促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做出许多贡献、提倡诸多创意、做出积极的行动。因此,越南两次被选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是我党我国在多年以来为人权事业做出积极、有效的努力的实证,同时强调国际社会对越南在推行、保障全球范围内人权事务中的地位认可。

实际上,自从1977年加入联合国以来,越南通过参与人权基本国际公约一直发挥对保障、保护、促进人权事业发展的有责任、积极作用,同时在此领域上取得突破性的成就,受到国际朋友的认可和高度评价。我党提倡并领导的革新开放事业实行了37年并取得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这些成就都针对保障、保护人权事业的目标。正如范明正总理曾经强调:“越南人权的最大问题就是为一亿名老百姓享有温暖、幸福、民主、平安、安宁、安全的生活而考虑,充分发挥人为因素的作用,那就是最重要的问题”。原法越友谊联合会总秘书皮埃尔·阿尚博(Jean Pierre Archambault)强调:“保障好人权,是越南革新开放事业的成就之一,越南人权事业所取得的成果是不可否认的”。在越南关于民事、政治的人权、公民权利通过宪法和法律得以保障,同时在实践中公正、透明进行。据此,在法律前人人平等,一切公民,不分性别、宗教、民族,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都有选举权,满21周岁以上的公民都有进入国会、各级人民议会的被选举权。关于经济、社会、文化的人权、公民权利随着经济体的发展也得到日益向好的保障。革新开放事业初期人年均收入(GDP)仅达250美元,到2022年已达4110美元。因此,人民各界的生活水平得以明显改善。社会主义民主得以发挥并日益扩大。社会进步和公平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结果。根据多元化贫困标准,贫户占比从1993年的58%大幅度下降至2020年的03%以下,被联合国列入实现千年纪目标的首位度排名的国家之一。越南的人类发展指数(HDI)连续得以改善,2021年在191个国家排名中居115位,是1990年至2021年阶段世界HDI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在经济由于世界经济萎缩、COVID-19疫情造成的负面影响而遇到许多困难的背景下,社会保障问题依旧一直得到关注,成为越南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一个亮点。在COVID-19疫情快速蔓延的情况下,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越南政府已经将照顾、保障人民的健康和权利看做一切政策、行动计划中最高的优先。有时,政府放弃国家经济利益换来人民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安全,以便协助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劳动者和企业共同体,有助于减轻大疫情的负面影响,做到对劳动者的生活和安全保障。政府于2021年7月1日颁布的“关于受COVID-19疫情影响的劳动者与劳动力使用者的若干协助政策”68/NQ-CP号决议的落实已经协助全国各地3650万名人、39.4万个用人单位、50万个个体经营户,资助总金额为456000亿越盾,是越南党和国家政府对人权保障所作出努力的实证。评价越南在该领域上的进步,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驻越南代表拉姆拉·哈立德(Ramla Khalidi)于2023年9月12日接受VOV记者对越南与UNDP的过去45年及未来时间关系的采访时表示:“越南是实行脱贫致富政策的典范,尤其是在特别短的时间内。我想许多国家将会从越南的那些经验教训中受益良多”。

除了上述的民事、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权利以外,越南也在促进自由信仰、自由宗教方面的人权事业发展取得了诸多成就。自由信仰、自由宗教保障在2013年宪法中得以明确规定并在2016年《信仰、宗教法》得以具体化。人民的信仰、宗教生活日益丰富,神职人员、信徒、祭祀基地数量日益增多,国际关系日益深化。因此,人民的自由信仰、自由宗教权利得到更好地保障。2003年全国只有宗教组织15个、宗教派系6个、信徒1700万名、祭祀基地2万个、神职人员3.4万名、宗教人员7.8万名,到2022年,16个不同宗教的43个宗教组织、2670万名信徒、5.5万名神职人员、13.5万名宗教人员、2.9万个祭祀基地得到国家机构的认可。许多大宗教的庙会举办,吸引了数万名信徒和老百姓的参与。各宗教的神职人员、宗教人员封官授职、提拔任用、调职等活动、直属宗教组织成立、宪章条例修订、年度行动计划、祭祀基地修建等活动都能按照法律规定顺利进行。宗教事务的经典印刷、出板、翻译工作及用具在近些年来都被各宗教大力推动进行。全国一共有出版刊物3000项目、印刷品1000万本、数百万多种语言的光盘,有关宗教的报社、刊社12家,大多数各宗教都开立自己的网站。

越南人的自由报纸、自由言论权利一直受到尊重,确保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到2022年底,我国的报刊机构127个、杂志机构670个(政治和科学理论杂志327个,文学艺术杂志72个)、广播电台和电视台机构72个。报刊领域工作人员4.1万名,授予记者卡的干部19356名。除了国内报刊机构外,许多国外媒体机构也设立在越南。越南互联网使用者达7210万名,占全国人口的73.2%,在世界上互联网使用者的国家中排名第十二位,在35个亚洲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六位。报刊系统、多媒体、互联网的飞跃发展以及越南网民每日平均上网时长达7个小时,是越南人的自由报刊、自由言论权利一直得到保障的具体实证。

越南以人权理事会的积极、有责任资格对促进各国、各国家群体之间的合作、对话做出许多重要贡献,以便实现推动人类的进步、平衡即面向人类的目标,是数项决议的共同提倡者、共同协助者,或直接是受到人权理事会批准通过的若干决议的制定者。尤其是,从2009年以来,越南自愿根据普遍定期审议机制(UPR)三次公布越南人权工作实施的定期评价国家报告并积极履行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对越南报告后的建议意见,正在积极做好准备完成改机制第四次国家报告。此外,从2014年6月以来,越南派遣国防部、公安部干部、军官、人员数百人次前来南苏丹共和国和中非共和国履行联合国维和任务,充分体现对国际范围的人权保障的责任精神。2023年2月6日在土耳其和叙利亚发生地震灾害后,越南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23年至2025年任期成员的资格立即协助这两个国家,充分发挥其在全球范围人权事业的作用。况且,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2023年4月3日批准通过由越南提倡、制定的纪念《世界人权宣言》(UDHR)75周年和《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VDPA)30周年的决议,是越南在担任2023-2025年任期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后的首次会议上留下深刻印象。

越南在人权领域的这一切努力是充满说服力地表明我党我国促进国内和国际范围人权保障事业发展的主张、政策始终一贯、连续的实证。这些努力为维护国家利益、提升国家地位和信誉、促进全球范围人权保障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是反驳一切针对越南人权情况的篡改论调的实证。(完)

作者:阮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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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人民军总政治局在党的宣教工作中的角色
在越南革命历史中,党政工作始终是越南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党委、政委、政治员、指挥员和政治机关一项基本工作。其目的在于保持并增强党对军队的绝对、直接、全面领导,确保军队具有工人阶级性质、人民性质和浓厚的民族性,绝对忠诚于党、国家、人民,随时接受并圆满完成所有被交付的任务。越南人民军队中的党政工作是党宣教工作的一个辩证统一部分,用于树立理想,培育对党和人民革命事业的信念;又直接有助于提高干部和战士的精神力量和政治决心,这就是取得胜利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