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的大越是强大发展的独立、自主国家,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领域上取得了丰硕的成就。那是因为陈朝采取了许多英明的决策,在建国和卫国事业中充分发挥全国各族人民的综合实力。
在李朝和平地交接领导权的基础上并根据当时的实践情况以及历史背景,陈朝着力加强统治的巩固,采取许多合民心的英明政策,同大越军民继续促进兴国事业的发展。这是我国历史上发展最强盛的阶段之一,陈朝以辉煌的东阿豪气谱写了建国和卫国事业中灿烂的历史篇章,表现为以下的主要内容:
首先,按中央集权制度恢复、巩固政权并建设强大的军队。接管朝政之后,陈朝着手恢复、巩固政权制度,以便继续管理、调控、建设、发展国家。仅在很短的时间内,陈朝的政权机构得以从中央到基层的巩固、健全,分为中央朝廷,路、镇,府、县、州,乡、甲或社等四级。其中,中央朝廷是集中权力的最高机构,管控国家的一切活动,通过下级政权系统和封建国家的法律系统监控各地方。在此政权机构中,国王是权力最高的元首,国王下是宰相,职务为太师统国或太师统政,下面是文官、武官,头脑人是三太、三公、三少等重职。朝廷里设厅、局、院、馆、阁、台、司等专责机构,是帮助过望处理国事、管控国家的机构,京城的司法机构是平泊司,后改为大安抚使,又改为京师大尹。与此同时,地方政权机构也被陈朝更加统一、规范地部署。1242年,陈朝将李朝的24路合并成为12路(升龙京城被视为特殊府),每路头脑人是一个安抚使,路下设有府、州、县,府有镇抚使,州有通判、添判,县有令慰、主薄等职,此外还有担任管理各路堤堰和屯田的河堤使、屯田使。最底层的是社级政权(乡、甲、社),陈朝设置大司社和小司社进行紧密管理,五品以上为大司社,六品以下为小司社会。除了负责督促平民、乡村实行义务的社级政权系统以外,诸如耆老、族长等传统自管系统仍然发挥其作用。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得以紧密的部署说明陈朝的国家机构得到恢复并有强大的发展,比李朝更为完善。“内外庶司,大小统属,其官名较雅于李,而职事沿革,大略想参。160年间,保持政事教化,亦一代之良制也”。
除了部署、加强集权封建国家机构并使之更加紧密、统一以外,陈朝也着力建设强大的军队,以便捍卫江山和国界。1239年,国王陈太宗下诏选择身体强壮、武艺精通的人充上都宿卫。1246年,陈朝军队因选壮者充四天、四圣、四神军而得到更加紧密、周密的组织,每个宿卫兵都从一定的路的民丁选的。据此,南定天长和太平龙兴等路的壮丁充天属、天刚、彰圣、拱辰,洪(海阳西部)、快(兴安南部)二路为左右圣翊军,宁平长安路、南太平建昌路的壮丁重围圣翊、神策军。其余充禁卫禁军或划船兵、轿夫和地方军。
第二,建立稳健的社会。陈朝的社会结构分为国王和太上皇,官吏、贵族、宗室,平民(儒士、农户、工匠、商人)和家奴、奴婢等阶层。陈朝同丁朝、前黎朝、李朝一样,国王是最高权力形象、拥有共同体中心地位、领导和管控国家一切活动的代表。创业初期的各位陈朝国王均是近民、爱民、实在照顾老百姓生活的人。陈朝的亲民政策是核心问题,以便“松缓民力”,凝聚共同体力量,打造打败敌人、防控自然灾害、治国理政的综合实力,以便促进国家建设、发展。陈太宗、陈圣宗、陈仁宗都是抗元蒙敌军战争中的英雄国王,学问渊博,一直关注打造全国的凝聚力、统一性,也是推动陈朝亲民政策得到最显著效果的人。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这几位国王曾经同将士和人民同甘共苦,一块冲锋陷阵、建设国家,所以深刻了解到抗外侵的每一次胜利或建国事业中的每个成就都取决于民心跟从与否。
陈朝官吏、贵族、宗室阶层都是国王的臣子,其重要性在封建政权机构中居第二位。这是国王实现国家统治的根本依靠:“国惟治乱,重在庶官,优者则治,劣者则乱。前代帝王之所以能兴业皆由用君子,亡国皆由用小人”。创业初期,朝廷里的各个重职都由陈氏宗室掌管,从科举路径晋升的官吏还少。然而,从十三世纪后半叶,陈朝扩大科举范围,有学问、能力登科当官的人越来越多,陈朝政权的重职各位置不仅是王孙、贵族,而且是通科举的官吏、儒士。陈氏官吏、贵族、宗室队伍主要是当时政权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年轻一代人,生机勃勃,正处发展之期,具备发挥优势的条件并未露出缺陷。正是这一点构建稳定的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统治者的“健康”社会,有助于打造民族、制度的综合实力并协调解决国内外关系,大大减少战争危机。“因为陈朝的士夫待遇宽而不拘,和而有礼,故人可有自立之气,豪侠、高超、稳健,超出寻常,名垂史册,上不愧于天,下不愧于地”。
陈朝的平民阶层是社会的主要生产力量,也是以“静为农,动为兵”形式而存在的武装力量。从缴纳租税、服役建堤围垦到参加建军、抗外敌,他们几乎肩负一切义务。陈朝的家奴、奴婢是地位低贱、完全隶属于雇主的劳动阶层,也是在官吏、贵族、宗室的农庄、府邸当生产、服务力量。陈朝期间,虽然各阶层在政治地位、经济权利、社会责任等方面有所区别,但是没有造成过分明显、呆板的鸿沟隔界。正是因为陈朝各国王的英明亲民政策,人民各阶层不分贵贱,当国家处于和平时期就尽力为国家建设、发展事业奉献才华、智慧,当国家临危,社会各阶层就团结一致,在朝廷的领导下打造综合实力,坚决抗击外侵之敌,捍卫江山和国界。
第三,扩大采邑、田庄。陈朝宗室除了掌管重职外,还被国王交付镇守要地任务并在其镇守地区拥有很大的权力。王侯、宗室履行任务时被封采邑、田庄并设有自己的府邸。各王侯、宗室的采邑、田庄规模与职衔、品爵成正比。因此,许多采邑、田庄有数千块田、数万名家奴、奴婢。尤其是,采邑、田庄里的家奴、奴婢除了承担生产劳动、为主人服役等任务外,还被训练、编制成每个王侯、贵族的士兵,随时参加维护治安和打敌卫国。实践证明,在抗元蒙敌军的抗战中,该力量有了一定的贡献,被载入史册,突出的是怀文侯陈国瓒“率家奴及亲属,得千余人,修战器战船,题‘破强敌,报皇恩’六字于旗”同朝廷抗敌。除了采邑、田庄主人地位以外,陈朝各个王侯、宗室还有权管辖采邑、田庄周围一大地,按照国王命令招兵买马并直接指挥此军队等。如果组织、指挥好,各个王侯、宗室还可以动用此军队保护田庄、采邑和地方,或与朝廷主力军对配合一起作战。由此可见,陈朝的采邑、田庄的扩大发展是当时经济发展与国家防御部署紧密结合的突出特点,对抗击来犯之敌以及发展国家等事业起着重要的作用。
陈朝在建国和卫国事业中的英明决策已经将大越建设成为该区域的文明、强盛国家。这些决策至今仍然保持原本的价值,需要在当前建国和卫国事业中进一步研究和创新运用。(完)
作者:何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