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于2024年6月28日在第十五届国会第七次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2030年国家海洋空间规划及2050年远景展望》的139/2024/QH15号决议。
该决议第四条“海洋空间利用划分”明确规定,沿海陆地区域及岛屿、群岛的空间利用划分按照国家土地利用规划进行布局和安排,并与国家总体规划相衔接,依据四大经济社会区域进行划分,包括:北部沿海地区;北中部和中部沿海地区;东南部沿海地区;西南部沿海地区以及各岛屿、群岛。各沿海省、直辖市涉海产业和领域的发展,按照国家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省级规划以及技术性、专业性规划组织实施,其中包括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设立沿海经济区和自由贸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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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盖麟国际港口(图片来源:quangninh.gov.vn) |
对沿海陆地区域及岛屿、群岛实施海洋空间利用划分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其中,明确划定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区域和国防安全保护区域,不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高效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而且有利于逐步增强国防实力,构建坚固的海上防御体系,维护国家海洋主权与安全,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综合国力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全民国防杂志》谨向读者介绍关于沿海陆地区域及岛屿、群岛发展活动布局导向的若干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一、北部沿海地区
推动海防—广宁发展成为东南亚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洋经济中心,以海防—广宁港口群为核心,打造东北部旅游带(涂山—吉婆岛—下龙湾—拜子龙湾—云屯—姑苏岛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沿海地区),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岛休闲度假、娱乐及海洋自然遗产旅游中心。改造完善万嘉—卡龙—海防内河航运和沿海航运线路。重视发展兴安省、宁平省海洋经济。完善沿海经济区、沿海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沿海经济区与沿海城市协同发展的引擎作用。结合各地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研究发展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发电产业。
推动现代科技赋能的水产养殖与捕捞业发展,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与增殖;继续将海防—广宁地区建设成为全国海上养殖中心和大型渔业中心。恢复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维护渔业资源,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加强区域间在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的协同合作,特别是在国家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然保护区和自然遗产地。大力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和海洋人才培养,推动海防建设成为全国海洋科学技术教育培训、研究与应用的国际中心。(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范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