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一年的财政工作成果基础上,2025年全军特别是军队财政部门将主动、全面采取措施,以提高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以满足新形势下军事、国防和卫国任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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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局首长在会计制度集训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 |
2024年,全军已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和指示,重点是中央军委于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1661-NQ/QUTW号决议,关于领导2030年前的财政工作,以及中央军委于2021年9月29日发布的616-QC/QUTW号规定,关于加强各级党委和指挥机关对军队财政工作的直接领导和指导,并圆满完成既定的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其中,领导、指挥、执行预算的工作得到严格、灵活和实际的实施;财政、资产管理,厉行节约和反浪费、反消极现象不断加强;审计、监察和检查工作按规定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得到维护和提升。此外,全军继续有效实施军队财政管理机制改革方案,切实提高财政、预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以满足军事、国防目标和任务要求。特别是,军队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管理和规划方面发挥了核心作用,主动提供建议,整合、动员和合理平衡各种资源,确保财政支持重点和关键任务,及时满足日常和突发任务的资金需求,尤其是重点项目和工程。各级财政机构的组织架构得到优化,与各级部队组织规划相适应;财政部门的运行和财政工作呈现出诸多创新、规范化、正规化的特点。
2025年对全军各级单位及军队财政部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这一年是完成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军队第十一届党代表大会决议的重要阶段,同时也是国家许多重大事件和各级党代表大会召开的年份,旨在为党的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做准备。在此背景下,全军面临许多重要、突破性的任务,财政需求增加,而预算保障能力有限。因此,全军尤其是各级党委、指挥机关,特别是军队财政部门,必须紧密围绕已获批的2025年军事、国防任务和预算,全面部署财政管理和执行的各项措施,以确保高效利用财政资源,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继续增强各级党委、指挥机关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的效力和实效。各级党委、指挥机关要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决议、指示,国家的法律文件,以及中央军委、国防部关于财政工作的决议、结论,特别是《国家预算法》、中央军委颁布的1661-NQ/QUTW号决议、616-QC/QUTW号规定等。在此基础上,全面认识确保单位执行日常和突发任务的财政保障要求,圆满完成军事、国防任务,为建设“精简、强大”并迈向现代化的军队作出贡献。同时,各机关、单位要继续具体化财政管理、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充分发挥财政部门在财政保障、管理、监督和资金使用方面的核心作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国防部规定执行预算管理。在此过程中,要特别重视2025年预算执行,推进2026—2030年国防经常性支出预算框架计划、2026—2030年中期投资计划的制定等工作。为不断提升财政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各级党委、指挥机关要经常关注并全面加强各级财政机构建设,重点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高度专业能力的财政干部和人员,增强其“遵纪守法”意识,确保财政工作满足各项任务要求。同时,继续组织开展“建设良好财务管理单位”竞赛,与“决胜竞赛”及各级、各行业的竞赛、运动相结合,形成动力,凝聚合力,推动各项既定目标、指标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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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空空军军种的财政业务检查与培训活动 |
二是,采取同步措施管理和执行预算。2025年,财政局集中向国防部提供咨询,指导各机关、单位严格执行财政管理工作,全面部署年度预算执行措施。重点是指导、引导各单位集中预算用于核心政治任务,其中特别关注军人待遇、政策保障和生活保障,以及训练、战备、演习、教育培训等任务的保障。同时,合理安排预算用于武器、装备的采购、生产、维修、升级、改进和现代化,提升现有武器装备的技术保障水平,并投资基本建设及重点项目等。坚决克服低效使用预算、投资分散、浪费、不聚焦核心任务等问题。在预算分配和执行方面,各机关、单位需依据国防部预算下达决策,合理、精准地将预算分配至各直属单位和相关业务部门,确保总量和具体科目均符合当前预算目录、政策、制度、标准及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预算分配、管理和使用的法律法规和流程;确保分配给直属单位的预算涵盖各项支出任务,并预留一定资金用于突发任务;优先安排资金用于续建项目、已获批任务及已预拨预算的项目。对于尚未具备充分分配、分级条件的特定支出或预算待分配任务,各机关、单位需加快手续办理进度,向国防部申请审批预算下达,确保及时执行。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机关、单位必须严格贯彻落实国防部于2023年8月11日发布的95/CT-BQP号指示,关于加强军队财政预算管理的纪律要求。严格财政纪律,强化各级主要负责人(账户负责人)在财政、公共资产管理和使用中的责任,确保预算执行在核定范围内,严谨、节约、高效。各级财政机关必须严格执行财政工作原则,准确掌握预算指标,积极优化支出结构,确保资金合理平衡,全面满足各项任务要求,并按照优先级配置资金。同时,加强事后审核,坚决杜绝违规使用资金、超预算支出、违反规定的非预算支出,以及利用财政资金进行违规借贷、预支等行为。为提高支出效率,财政机关需与相关行业、机关紧密协作,主动调查市场价格,向党委、指挥机关提供采购招标建议,加快资金支出和拨付进度,确保财务管理在预算执行前期、中期、后期各阶段均保持严格控制。此外,还需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缩短预算统计、汇总时间,确保预算执行符合电子政务要求。
三是,加强厉行节约和反浪费工作,同时强化财政监察、审计和监督机制。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防部于2025年2月12日发布的490/QĐ-BQP号决定,关于厉行节约和反浪费的行动计划,提高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同时,加强对财政违规行为的监察、检查和审计,确保国家和军队的资金和资产安全。要公开财政预算,强化内部财务检查,结合党委、指挥机关、军人集体的监督以及专业部门的审计,确保所有预算支出均符合规定。集中对预算使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察和检查,重点关注装备采购和基本建设投资领域。财政局继续与国家审计署、国防部审计署协调配合,按照规定开展审计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及时制定计划,全面落实监察、检查、审计机关的结论和建议,彻底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提高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确保财政保障。
四是,主动研究并向中央军委、国防部提出修改和完善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以确保其与国家财政预算法律及军事、国防任务的实际需求相一致。财政局应发挥主导作用,协调相关部门,完善国防财政管理法律体系,特别是针对边境、海岛、偏远地区部队的优惠待遇政策,以及吸引和留住人才的措施。同时,对军队财政工作的相关政策进行回顾和总结,包括中央军委2018年8月25日发布的915-NQ/QUTW号决议、国防部于2018年2月13日发布的85/CT-BQP号指示,关于军队医院和医疗机构的财务自主权,以及国防部于2021年7月21日发布的97/CT-BQP号指示,关于推动“建设良好财政管理单位”竞赛活动,全面评估实施效果,提出改进建议。推动财政工作现代化,提高财政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财政管理中的应用,优化预算管理软件,确保财政数据的准确性、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此外,提升财政人员的专业素养,组织培训,提高其在财政规划、执行和监督方面的能力。
总之,2025年全军特别是军队财政部门需继续推动财政工作现代化、透明化和高效化,为军队完成军事、国防任务提供坚实保障。(完)
作者: 财政局副局长杜廷美大校、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