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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落实《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

《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由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并于202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文件,标志着越南在建设和发展国防安全工业,乃至国家工业体系方面迈出了新的战略性步伐。为了使该法律真正落地、充分发挥效力与作用,需要整个政治体系以及全民、全军统一思想、严格落实,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的颁布标志着越南党和国家在完善法律基础、激发动力和引导国防安全工业向自主、自立、自强、军民两用、现代化方向发展的思维和战略视野上实现了重大突破。该法律为紧密结合国防安全与经济发展、建设自主可持续的国防体系,满足新形势下建设和保卫祖国的需求奠定了坚实基础。

范怀南上将在会议上发表指导性讲话。图自越南人民军队报

《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共7章86条,详细规定了国防安全工业及工业动员的地位、任务、原则、组织、运作、资源、制度、政策以及有关机构、组织、个人的职责。其中,许多新的突破性条款涉及组织管理、运作机制、资源配置、制度政策,尤其是在科学技术、国防安全生产等方面,为国防安全工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

该法已初步建立起一套统一、协调的法律框架,与相关法规相互衔接。然而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仍面临体制机制、政策制度、资金保障、科技水平、高素质人才等多方面的困难与挑战。因此,为使该法真正落地并充分发挥其效力,各级部门、各地方政府及有关单位需要坚决贯彻,同步推进一系列重点、突破性任务和举措。

1. 加快完善配套法规体系,确保可行、统一、高效

国防安全工业是一个特殊领域,直接关系到国家机密和国家安全。因此,完善《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配套的法规体系是决定该法落实质量和效果的关键环节。近期,越南国防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司法部及相关职能机关,已认真贯彻落实越南政府总理2024年7月27日签发的第717/QĐ-TTg号《法定文件编制与分工决定》和2024年9月7日签发的第936/QĐ-TTg号《实施〈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的行动计划》,紧密协作,迅速起草并提请政府、总理批准发布了多项重要的配套指导性文件,例如:2025年5月6日签发的第99/2025/NĐ-CP号政府法令,详细规定该法若干条款的实施;2025年5月25日签发的第103/2025/NĐ-CP号法令,规定对核心国防工业、核心安全工业单位及其劳动者的相关政策;2025年5月28日签发的第08/2025/NĐ-CP号法令,规范国防安全工业相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创新活动;2025年6月3日签发的第09/2025/NĐ-CP号法令,详细规定国防安全工业财务资源管理及国防安全工业基金运作等内容……为该法条款的具体落实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已取得的成效基础上,未来一段时间,越南国防部将继续深刻贯彻党的方针、政府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实际,持续梳理并制定新的法规,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同步研究制定《国防安全与工业动员发展战略》等文件,设立相关机制以畅通各类资源,破解制约“瓶颈”,激励创新,充分释放生产潜力,营造条件以建设和发展全面、高效、统一、可行的国防安全工业体系。重点将明确和细化各动员企业的参与条件、动员方式,以及国防工业联合体的功能、任务、组成部分、国家对其的政策支持、国防工业产品和服务的出口规定等内容。

同时,越南国防部将指导直属职能机关,特别是国防部法律局、国防工业总局以及军队工业-电信集团,定期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查,及时向上级机关提出修订、补充建议,以确保法规体系的同步、统一,避免与其他法律存在重叠或冲突,这在当前落实突破性体制改革方针的背景下尤其重要。此外,还将关注研究制定财税、投资、土地等特殊机制;细化对核心国防工业单位基础设施建设、社会配套设施建设、产能扩充的投资优惠政策;同时建立针对核心国防工业单位在信贷、税收和土地支持方面的特殊机制,努力为国防工业领域的发展创造最有利的环境。

2. 制定突破性政策,吸引人才,发展高素质国防安全工业人力资源

高素质人力资源是决定国防安全工业发展事业成功与否的基础性、关键性、长期性要素。因此,切实落实有关高素质人力资源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是当前一项具有战略性且十分紧迫的任务。为此,越南国防部将继续大力推进落实《2030年越南人民军人才引进与使用政策方案及2050年远景展望》,该方案依据越南政府总理于2025年4月8日签发的第726/QĐ-TTg号决定实施。在此基础上,将重点审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相关项目、计划和培训培养方案,努力建设高质量、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国防工业人力资源队伍。制定针对国防工业的专项深度培训计划,积极与国内外大学、研究院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提升培训质量。特别是将继续发展高层次专家、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及高水平研究人员的培养计划,以满足具有战略意义的武器装备研发需求。同步出台针对科技专家、优秀工程师、熟练技工等进入国防工业体系(特别是高科技、基础技术、核心技术领域)工作的专项支持政策。

与此同时,越南国防部还将指导研究补充完善各项制度和政策,保障在国防工业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和劳动者在物质与精神上的合法权益;对优秀的管理干部、高水平科研人员、领域首席专家、总工程师、骨干技术人员以及参与重大项目、工程和特殊任务的人员给予合理的待遇和优待。并且,将特别关注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工作环境、提供最优的研究条件和设备支持,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智慧和才干,为建设和发展越南国防安全工业事业作出最大贡献。

3. 加大投入,提升研究能力,发展并掌握基础技术与核心技术

这是关系到国防工业发展与自主化水平的关键性任务与措施。围绕这一目标,越南国防部将继续指导相关单位开展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国防工业发展规划、国家工业动员计划,以及依据2024年12月12日颁布的越共十三大中央政治局第57-NQ/TW号决议,推动服务于国防工业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创新活动和国家数字化转型的机制与政策。同时,将制定关于国防工业领域首席专家、顶尖科学家、总工程师等职称的标准,以及优先投资发展的两用技术清单……为后续实施打下制度基础。其中,将优先投入研究与开发若干关键前沿技术领域,如人工智能、大数据、空间技术、特种材料、新型材料的自主掌握。并将积极参与规划、建设和现代化国家重点国防科技研究开发中心。

为实现既定目标与要求,越南国防部将集中向党中央、国家建言献策,制定基础性研究计划,以推动基础技术与核心技术发展;并建立从国家预算及其他合法渠道获取资金的机制,为战略性武器装备科研、设计、研制和生产等相关项目提供经费保障。加快建设高科技国防工业联合体,以核心国防工业单位为核心,联合具有雄厚科技实力的民用科研机构和企业,明确联合体组织模式、合作关系、使命定位及至2030年、展望2045年的重点任务,逐步打造高效的研发与生产生态系统。同时,继续向政府建议,允许对战略性科研任务采取特殊机制,为各项目负责人、课题组赋予更大权限,灵活调整研究内容和执行方案,并对研究结果负责。同步出台针对国防工业领域武器装备、技术产品的研制、生产项目(尤其是战略性武器装备)的特别机制,切实提升武装力量的战斗力和战备水平。

4. 加强资金动员与高效使用

建设和发展国防安全工业需要在财力、科技等方面投入大量资源。在当前条件下,为有效实现《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所设定的目标,除优先安排稳定、长期的专门预算外,还必须多元化资源渠道,依法依规加强动员企业资金及其他合法资金来源,用于这一重要任务。据此,越南国防部将继续与各部委密切配合,细化完善相关法规,建立针对国防科研、产品生产项目的特殊财务机制,包括定制化订单机制、任务分配机制、特殊招标及对企业的风险补偿机制;同时,完善包干支出机制,允许在研究开发过程中进行试验和容许一定误差,并设立高新技术项目风险基金。此外,还将对服务于国防工业的产品和原材料采取企业所得税、进出口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战略性生产基地在用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同步提升国防安全工业基金的管理使用透明度和效率,确保资金按既定目标使用,着重向重点项目、高新技术及紧迫任务倾斜,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

5. 推动国防安全工业与民用经济的联动合作

这是实现建设和发展先进、现代化、军民两用的国防安全工业,充分释放国家潜力、促进国家发展的重要任务与举措。为此,越南国防部将继续与各部委配合,审查并提出颁布相关机制,推动国防安全工业与各经济成分,特别是私营经济之间的合作与联动。一方面,将完善定制化订单、合作生产、技术转让、人才培养等合作机制,与非国防领域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创造有利条件使私营企业具备能力和条件参与重点国防工业项目。同时,出台政策鼓励并支持企业,尤其是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防工业供应链建设。此外,越南国防部还将继续研究建立机制,推动核心国防工业企业与民用企业之间在科研、生产、技术转让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联合开发高附加值产品,鼓励民用工业单位加大对军民两用技术的投入,参与国防服务型产品的研发与生产。

6. 提升国际合作效能

在当前全球化、国际深度融合的背景下,国防安全工业领域的国际合作已成为客观必要,有助于发挥综合力量,推动行业建设与发展。因此,各部委、地方政府,尤其是核心国防工业单位,需要主动、积极融入国际体系,优先推动与国际伙伴在技术转让领域的合作,以便研制、生产高技术含量产品,如武器装备、新型材料、网络空间作战、网络安全、航天、卫星、军用舰艇、水下武器、无人作战平台、人工智能应用以及军民两用技术等。

国际合作不仅是获取先进技术的重要渠道,也是提升管理能力、规范生产流程、深度融入全球供应链的机遇。然而,关键在于选择合适的战略合作伙伴并谈判实质性技术转让条款,以避免对外依赖并保障国家安全。实现自力更生与国际合作之间的平衡是重中之重。因此,合作与技术转让必须始终将国家和民族利益置于首位,严格遵守有关技术转让、知识产权和相关法律法规,优先选择具备先进水平的军民两用技术合作方。此外,国防工业产品的出口是越南参与全球武器装备供应链的关键因素。因此,需要着力推动与拥有发达国防工业的国家开展高素质人力资源培训合作项目,积极参与联合研究项目,借鉴经验、提高研发能力、开拓国际市场、增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越南国防工业的国际地位。

7. 建立灵活高效的工业动员机制

为切实落实《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的相关规定,越南国防部将继续会同各部委、地方政府开展审查、调研、筛选,建立企业动员名单,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严格管理;制定详细的工业动员计划,包括生产、装备维修、物资储备及人力培训等方案。同时,将明确各级、各行业及企业在执行工业动员任务中的流程、方式及责任,确保在需要时可最大限度动员国家工业潜力,及时转向国防生产。为提高工业动员能力,各部委、地方政府需重视支持承担工业动员任务的企业,完善其生产线、装备维修链,达到国防技术要求。同时,应定期组织工业动员演练,以检验、评估并提升企业及国家管理机构在执行动员任务时的能力,确保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能够随时动员。

认真、有效实施《国防安全工业与工业动员法》是我们党、整个政治体系以及全民、全军的共同政治责任,旨在建设、发展现代化、自主化的国防安全工业体系,满足新时代下国家建设发展与坚定保卫祖国的要求。(完)

作者:越共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中央军委委员、国防部副部长范怀南上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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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越南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
在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上,党中央确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主题为:“在党的光辉旗帜下,万众一心,坚定决心,奋力实现到2030年国家发展目标;自立自强,自信前行,在民族奋发崛起纪元中阔步前进,为实现和平、独立、民主、富强、繁荣、文明、幸福的目标,坚定不移迈向社会主义。”这一主题的确立是完全正确的,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全国人民和全军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智慧远见、奋斗目标和政治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