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所承担的神圣职责,军队刑事调查部门不断改革创新,切实提升对涉军违法犯罪案件的调查处理质量,强化对羁押管理和刑事判决执行工作的监督落实,有力服务于强军目标,履行好捍卫祖国安全的使命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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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予司法职务任命决定书 | 
	
作为专责力量,军队刑事调查部门多年来始终秉持“法律至上”“为公执法、秉公无私”的精神,团结一致,机智果敢,锐意创新,勇于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通过持续努力,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军队纪律的权威性,为推进部队正规化建设和严明纪律、建设“精干、强大”的人民军队提供了有力保障。
尤为突出的是,该部门对涉军违法犯罪行为的掌握、评估和预判工作开展及时、严密、高效,有效防范突发、意外情况的发生。各级刑事调查机关,尤其是国防部刑事调查局,积极履行参谋职能,为中央军委、国防部领导机关以及各级党组织、机关单位提供决策参考,协助做好违法犯罪案件的预防、发现与处置工作。
在侦办本级权限范围内的案件方面,质量不断提升,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冤不纵”,依法依规,查清事实、追责到人。同时,该部门高度重视将科技成果应用于业务工作,推动调查活动更加精准、客观、及时和高效;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逐步实现工作流程的现代化。
当前,涉军违法犯罪形势复杂严峻,尤其是在危害生命、健康、名誉和人格尊严等方面的犯罪行为日益突出。出现了诸如毒品犯罪、经济犯罪、滥用职权、职务侵占、诈骗、赌博、环境犯罪、网络犯罪等多种新型犯罪,其中不少案件性质严重,直接影响到部队的战斗力、纪律性和军队的整体声誉。
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日益隐蔽、精巧,特别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掩盖违法行为,给案件的调查与处理带来极大挑战。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军队刑事调查部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全面提升各项业务能力,切实适应并胜任新时代赋予的重大任务要求。
首先,要紧贴实际,提高对涉军违法犯罪防范与打击工作的研究和参谋质量。全军各级刑事调查机关要全面掌握涉军刑事违法犯罪态势,特别是对新型犯罪行为的动态和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处理结果,深入开展案件调查处理、研究分析,准确评估违法犯罪产生的原因、条件,科学预测其发展趋势、方式手段。在此基础上,向中央军委、国防部领导机关以及各级党委、指挥员提出“准确、及时、有效”的对策建议,促使及时出台相关领导文件、指导文件,加强教育预防、斗争制止和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要加强对国防部关于依法治军的各项指示、总参谋部相关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重点是2024年10月1日国防部部长签发的第83号指示《关于加强军队违法犯罪防控工作的指示》。通过检查,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措施,为中央军委、国防部领导机关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供现实依据。同时,要主动向各级党委、机关单位提出有效预防建议,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就地解决,增强干部战士依法守纪的意识和自觉性。
与此同时,国防部刑事调查局要充分发挥作为国防部1389号指挥委员会常设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深入研究并积极向中央军委、国防部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推动落实政府关于打击毒品犯罪、人口拐卖、腐败、走私、商业欺诈、假冒伪劣产品生产销售等工作计划和方案,推动军队节约资源、反对浪费,落实勤俭建军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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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务集训 | 
	
其次,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本领过硬、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在调查处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刑事调查人员缺乏坚定政治素质或业务能力不足,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为此,行业高度重视干部队伍建设,确保队伍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做到“既红又专”。注重对干部进行政治素质培养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公正客观,始终对祖国、对党、对国家和人民无限忠诚。
这支队伍应当由敢想、敢说、敢干、敢负责的干部组成,能够在调查过程中独当一面、勇于创新、迎难而上、与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不懈斗争,真正做到为了集体利益而敢于行动。为实现上述目标,刑事调查部门要加强干部选拔规划、人才储备、教育培训、岗位安排、轮岗交流与科学使用,持续推动调查人员公开考试选拔、调查局领导岗位竞聘、法律职务资格审批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要集中突破,提高调查业务、刑事技术、羁押管理与刑罚执行等方面的培训质量,使各级调查人员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技术装备。同时,扩大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先进调查理念与技术方法。此外,还要继续向上级参谋建议,完善特殊岗位干部的政策机制,进一步关心解决调查人员及其家庭的实际困难,特别是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任务危险的一线和羁押管理岗位工作的同志,确保他们在政治上有保障、生活上有依靠。
三是,大力加强违法犯罪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的协同配合。这是依法及时、有效、严肃处理案件,体现法律尊严和军队纪律性的前提条件。为此,全军刑事调查机关要严格落实指挥值班和业务值班制度,依托职能分工和责任区划,密切与相关机关单位协作,全面掌握信息、科学分类、依法依规开展准确核查。根据案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准确向所属机关、单位领导及国防部刑事调查局报告,便于接受业务指导和专业支持,实现案件早发现、早处置、从源头解决。坚决杜绝包庇隐瞒问题、应付了事、虚报瞒报,甚至到处理不了才上报的现象。在案件侦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军内外职能部门,尤其是与同级军检机关、地方公安机关的协作,提升案件侦办的证据收集、调查取证等方面的效率,防止漏查、漏判。对于疑难复杂案件,要综合运用多种调查手段,发挥调查机关领导的主导作用,激发调查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处理好与军内外有关单位的协作关系,严格落实协作机制。干部、调查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坚决杜绝冤假错案、逼供、体罚现象发生。要同步提升司法鉴定工作的技术水平,确保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及时性,持续巩固和扩大军队刑事调查工作的公信力与权威性。
四是,加大投入力度,推动现代化建设,有效利用物质基础、技术装备和业务工具,特别是加快数字技术和人工智能在业务领域的应用。国防部刑事调查局持续推动《关于建设配备录音录像音像系统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加强现代化建设、提升军队刑事调查能力》项目的实施,为全行业务提供技术支撑。当前形势下,要加快信息化进程,特别是提升调查人员对专用工具和软件的使用能力,推动人工智能在鉴定分析等关键环节的应用,提升调查效率与准确性。加快实现领导指挥、信息处理、资料归档、情报交流等环节的数字化转型。同时,要与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等专业单位建立紧密协作机制,及时掌握、识别和打击新型犯罪,尤其是高科技犯罪。加快建设完善临时羁押、看守及刑罚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国防部下属执法管理部门与各级看守、羁押单位数据库的互联互通。此外,还要加大对辅助装备、视频监控系统、电子监管设备等的投资力度,加强对军队看守所、监狱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其运行安全、管理有序。
军队刑事调查部门始终深刻认识职责使命,坚决克服一切困难,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坚决有效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为建设强大人民军队、牢固捍卫祖国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国防部刑事调查局局长阮清辉少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