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争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是越南海警力量的重点任务之一。明确认识这一点,一号侦察团已经和正在同步、激烈地展开落实各项措施提高该重要工作的质量,为维护祖国海洋和岛屿的安全、治安秩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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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警司令部首长在2025-2030年任期一号侦察团党部大会上发表讲话 |
一号侦察团是越南海警司令部下属的业务单位,负责建言献策并展开侦查、掌握情况和维护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发现和打击管辖海域内的犯罪及违法行为1。这些年来,深入贯彻政府、政府总理、国防部、越南海警司令部有关预防、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打击海上走私、商业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预防和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捞行为的各项决议、指示、指导文件、实施细则,本团已经做好情况掌握、综合、研究、评价、预报等工作,及时向越南海警司令部提出参谋意见,建议领导、指导有效与各类罪犯活动作斗争。同时,充分发挥核心力量,同各职能力量紧密协调配合检查、监察、及时处理违法行为,有助于打击犯罪和违法行为,维护好管辖海域内的海洋和岛屿安全、治安秩序,为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环境和有利条件。从2021年至今,本团已经主持、配合、发现、斗争并查获海上违法犯罪案件50起,缴获了各种赃物2;同沿海省市政府和职能力量协调配合进行宣传、教育,强化沿海地域上的渔民、人民执法意识及认识3。
未来时间,预计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情况将继续复杂演变,其活动手段方式新颖、日益狡猾阴险。特别是,他们彻底利用、应用高科技,保持秘密的沟通联络,躲避检查,使得海警力量难以侦查、发现和处理。然而,单位所负责管理的海域辽阔,所服务于海上检查、监察工作的装备、工具数量较少,缺乏同步性;军数分散、任务繁重;干部、人员的专门业务能力水平参差不齐。为了提高有关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工作质量与效果,本团党委、指挥员着重领导、指导落实好以下若干任务、措施:
一是,加大各级党委、指挥员的领导、指导力度;推动宣传、教育提高干部、人员、战士在履行任务过程中的责任意识。本团党委、指挥员指导各级党委、指挥员继续贯彻并有效展开落实上级有关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工作的各项文件、指示、实施细则,尤其是政府总理于2025年5月17日颁布有关新形势下加强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和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力度的13/CT-TTg号指示;越南海警司令部于2025年4月26日颁布关于采取措施提高有关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工作效果。在此基础上,颁布决议、制定落实计划,确保科学性和符合于单位和任务特点。其中,明显确定有关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高峰期的目的、要求、内容、时间,着眼于节假日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期间。与此同时,本团指导各队和机关队伍做好教育、贯彻等工作,以提高干部、人员、战士队伍在履行任务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在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过程中着眼于树立决心意志、过硬的政治本领。继续贯彻并从严展开落实越南海警党委常务委员会于2021年6月15日颁布有关新形势下加强内部政治保卫工作的222-CT/DU号指示,将其与推动落实“四好、四不、四反”4运动相结合,旨在不让干部、人员、战士庇护隐瞒犯罪对象、违法行为。经常展开初步总结、总结、评价、吸取经验,及时调整、补充领导指导内容、措施,以提高有关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的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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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号侦察团官兵同有关力量配合开展海上巡逻 |
二是,同步采取业务措施,依法进行侦察、发现、检查、逮捕和处置。在海上各类罪犯和违法行为日益复杂演变的情况下,本团沿着“以法律为基础、以侦查工作为关键”方针,加强侦查、展开各项基本业务措施。提高秘密基础网络的质量,在海港、沿海地区、货物集散点、邻近海域等重点、敏感地区,对侦查组展开活动,以收集相关信息和文件、掌握好地域和对象情况,尤其是犯罪嫌疑对象、线索、组织的活动。从此,对不同文件、信息资源进行分类、评价;对走私、贸易欺诈、贩卖假冒商品以及运输或贩卖来源不明商品、IUU捕捞行为的嫌疑人进行筛查,旨在制定打击罪犯的计划,及时发现、逮捕并按规程、法律规定处理犯罪、违法行为。
秉持“法律至上”精神,在斗争、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中,按规程和正确的人员、罪名,处理违法和犯罪行为,不让发生冤假错案现象,确保绝对安全,本团着重做好有关训练、培养提高干部、人员、战士的专门业务能力水平。其中,着重更新有关法律业务的各项新文件、规定、实施细则;锻炼各种情况处理的技能,不让陷入被动境地、不出乎意外;提高各种技术装备、工具和辅助工具使用能力;及时将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转型应用于海上船舶的管理、跟踪和监控。
三是,同地方党委、政权和管辖海域内的职能力量紧密协调配合。这是斗争、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中营造综合实力的重要内容。据此,本团贴近越南海警与各职能力量的协调配合规制、计划内容和实际情况5,旨在制定并完善有关进行信息分享、掌握情况、发现、斗争预防打击在管辖海域内的犯罪及违法行为的计划,及时向越南海警党委、司令部报告并提出参谋意见,建议各项处理措施。在同各力量对有关协调配合收集信息和掌握海上犯罪及违法活动情况的工作进行交换意见和吸取经验,推动配合工作走深走实,在每个机关单位职能、任务的基础上和谐、严密地展开活动。维持并有效发挥联络热线的作用,及时对海上范围和违法行为进行信息交换、配合逮捕和处置,尤其是涉外复杂案件,旨在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任何情况下不让陷入被动状态或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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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获处理来历不明的油船 |
四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发动人民积极参加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为了让人民从严执行法律的各项规定并真正成为可靠“耳目”,积极提供信息,在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中同职能力量展开紧密的合作,宣传、鼓励工作就要得到全面且富有创造性地展开,确保其内容丰富多样并取得高效。所以,本团继续做好宣传、鼓励等工作,让人民群众掌握和了解我党有关国防安全的观点主张、国家的法律政策,尤其是越南海警法的内容、有关打击IUU捕捞行为的规定……从此,提高其在斗争预防、打击海上犯罪和违法行为中的责任意识。
在落实过程中,本团继续推动落实“2021—2027年阶段发挥越南人民军在基层法律宣传教育和动员人民遵守法律中的作用”提案,充分发挥各基层工作组、队的作用,发动、指引、为各户渔民家庭组织签署不违反法律、不协助犯罪分子的承诺书。在不同渔场、居民区展开直接宣传,并同新闻媒体机构协调配合发表的文章、新闻,旨在大力创新信息内容和形式,确保正确、及时、生动,有助于建设牢固的“民心阵地”、“人民安全阵地”,及时发现并预防、打击各类犯罪和违法行为,建设安宁、安全和发展的海域。(完)
作者:一号侦察团团长陈红广上校
1. 本团所负责管理的海域范围是从广宁省北仑河口到嘉莱省古老山岛南部。
2. 查获粉煤近130万吨、矿物110 万多吨、石油约68万升、炸药56.3 公斤、雷管233个、象牙1580公斤,上缴国家财政的总金额为近160亿越盾。
3. 为一万多人次组织了24场法律宣传、教育、普遍,发放宣传传单2万多份、《越南海警法》书4千多本、国旗3400面,为家境困难的学生和革命功臣家庭赠送1000多份礼物。
4. “四好”:(1)思想政治好、(2)专业技能好、(3)内部团结和军民团结好、(4)正规化建设、纪律锤炼好。“四不”:(1)不参与赌博、赌钱,还不起不借钱;(2)不匿名举报、越级信访;(3)不得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毒品和不违规饮酒;(4)不在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吸烟。“四反”:(1)反干涉、(2)反“为虎作伥”、(3)反包庇、(4)反旁观。
5. 海军、边防部队、海关、渔检、公安、市场管理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