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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军深入贯彻、有效实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25年12月10日,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保守国家秘密法》(第117/2025/QH15号法律),并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施行。为使该法尽快落地见效,满足实践的要求,全军必须集中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严密、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

国家秘密,是指由有权机关或有权人员认定、尚未公开、内容重要,一旦泄露或丢失可能危害国家和民族利益的信息。国家秘密不仅以纸质文件形式存在,还包括电子数据、言语、活动、信息系统以及其他形式。

在世界和地区形势快速复杂演变、大国战略竞争日益激烈、新型战争形态特别是信息战、网络空间斗争深刻影响社会生活各领域的背景下,保守国家秘密已成为当务之急,对于建国与卫国事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2025年12月10日,国会会议表决通过《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图自越通社。

在2018年《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指导文件施行5年多之后,国家秘密保护工作取得了许多重要成果,为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与社会安全、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2018年法中的部分规定已跟不上现实发展,尚不能满足当前科技发展和数字化转型的要求。此外,该法中部分内容也已不再适应两级地方政府体制。

为克服上述问题,并及时把党关于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秩序与社会安全、推动科技突破性发展、促进创新和数字化转型、改革立法与执法工作的路线主张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制度化,以适应新发展纪元中建国与卫国的要求,对《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修订已成为客观要求,刻不容缓。

2025年《保守国家秘密法》共分5章28条,其中保留2018年法原有7条,修改、补充21条。新法完整继承了2018年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同时进一步强调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的特别重要地位,并作出多项重要调整和补充,为当前实践提供了更加严密、更加适配的法律依据。

第一,在术语解释条款中补充了“独立局域网”和“国家秘密电子文件”两个概念,以避免实施过程中的理解分歧。其中,独立局域网是指设置并限定在某一机关、组织办公场所范围内的局域计算机网络,不连接互联网、电信网络以及其他可与办公场所外部连接的计算机网络,并具备防止非法连接、攻击和信息非法获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国家秘密电子文件,是指经有权人员认定、以数字数据形式载有国家秘密内容的电子文件。

第二,扩大规定范围,允许在机关、组织办公场所范围内建立的“独立局域网”上起草和存储国家秘密,而不必一律使用机要密码加密,从而彻底解决2018年法在实践中的相关障碍。目前,大多数机关、部委、行业和地方单位都已使用彼此联通的计算机系统来起草、保存和收发国家秘密,这类网络独立于互联网运行,并设在机关、组织办公区域内。因此,新法在起草、保存和传输国家秘密时增加了新的保护方式和措施,以适应现实需要和科技发展趋势。

第三,补充了对属于国家秘密的文稿草案进行认定和保护的程序。2018年《保守国家秘密法》尚未规定如何对含有国家秘密内容的文稿草案进行国家秘密认定,因此,这一补充将有助于解决文件起草过程中在保护国家秘密和处理泄密行为方面的困难。也就是说,对载有国家秘密内容的文稿草案,其保护程序和对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将比照已正式签发、发布的国家秘密文件执行。

第四,补充并完善了在电子环境中处理含有国家秘密内容文件的有关规定,以适应科技发展和国家数字化转型要求。立法思路是由法律规定基本原则,再授权政府作出细化指导,例如:国家秘密认定、秘密等级确定、保密期限延长、密级调整、解密等事项。

第五,新增了严禁利用人工智能系统侵害国家秘密的规定;同时,为适应加强科技成果在各项工作中应用和推进数字化转型的主张,也允许将人工智能系统用于国家秘密保护工作,但在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本法规定,特别是其中的禁止性条款。此外,还必须遵守《网络安全法》《机要法》《数字技术产业法》《人工智能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第六,取消了机关、组织、单位和地方内部在国家秘密保护活动中部分行政手续性规定,以减少内部行政程序,并与两级地方政府体制相衔接。例如:复制、复印许可授权手续;为国内工作需要将载有国家秘密的文件或载体带离保管场所的审批手续;越南机关、组织举办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研讨会后回收秘密文件的手续;以及在使用其他机关、组织已依法解密的国家秘密时,成立解密委员会的手续,等等。

2025年《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出台,正值军队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之际。这就迫切要求全军配套、严密、高效地组织实施该法,既牢牢守住保密原则,又满足军队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要求。为推动该法尽快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其效力与实效,全军各机关单位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强对官兵的教育宣传和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其对《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认识与责任意识。各机关单位要严密组织学习贯彻,并将其有机融入政治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政治生活、训练、培训、正规化建设和纪律管理等工作之中,使全体官兵深刻理解法律规定内容,特别是其中的新规定和新增内容,从而进一步增强保护国家秘密的责任感。严格贯彻落实该法各项规定,不仅有助于防止和阻断数字环境中国家秘密泄露、遗失风险,也将为机关、组织和个人安心运用技术、创新工作方式提供法律保障。

第二,抓紧梳理并完善法律规范文件体系,确保同该法保持一致和统一。各职能机关,特别是法制、司法、安全保卫、网络安全、机要等机关,要密切配合,向中央军委和国防部提出建议,推动制定国防部关于其管理范围内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统一指导全军贯彻执行该法。在此基础上,各机关单位要全面清理与国家秘密管理、使用和保护相关的制度、规定和流程,及时修订、补充和制定新的内部文件,确保其符合本法要求。重点要修订完善数字环境中秘密文件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规定、国家秘密文件处理、保存、传输、销毁流程以及各类力量之间的协同机制等,确保统一、可行,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机关单位实际,从而克服相互交叉、衔接不畅的问题。

第三,建设一支适应数字环境下国家秘密保护要求的专业干部和专业力量队伍。各机关、各单位要重视对直接从事保密、机要、网络安全和法制工作的干部与职员进行培养培训,提升其法律、信息技术、网络安全知识和复杂情况处置能力,强化其纪律观念、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还应建立发现、培养和重用技术与保密领域高素质人才的机制,确保这支队伍始终具有坚定本领、良好道德品质、扎实的信息安全基础知识以及识别风险、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的能力;同时,能够依法、规范、安全、高效地使用技术,以适应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精锐化、现代化军队的要求。

第四,全面保障服务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的技术、科技和物质基础条件。这是切实做好数字空间中国家秘密保护工作的关键保障。因此,必须加大投入,建设安全、独立的内部网络系统,配备现代化保密设备和软件,并不断增强防范和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同时,及时完善保密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确保国家秘密保护工作拥有充足经费和资源支撑。

第五,加强检查、监督和督察,及时发现并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各机关、各单位党委和指挥员必须高度重视对法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督察,确保国家秘密保护规定得到严格落实;及时发现漏洞、缺陷以及信息安全风险,坚决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行为。通过这些工作,既增强震慑和预防作用,也有助于完善机制政策,提升军队国家秘密保护领域国家治理的效力与成效。

深入贯彻并有效实施《保守国家秘密法》,是每一名干部、战士特别是各级党委委员和主官的责任。这项工作将有助于维护纪律和规矩,确保信息安全,提高军队综合实力和战备能力,更好适应新形势下保卫祖国的任务要求。(完)

作者:越南国防部法制局局长阮越勇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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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家发展建设先进且强大的越南工人阶级
在革命进程中,特别是在40年革新开放实践中,越南工人阶级始终彰显其在民族解放斗争、国家建设与保卫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和历史使命。进入新的发展时代,面对加快推进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以及深化国际融入的要求,建设一支先进且强大的越南工人阶级,已成为党、国家以及整个政治体系一项既紧迫又具有长期性的重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