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十四大继续强调,完善体制是三大战略突破之一。其中,完善政治体制是确保我国在新时代实现快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问题,力争到2045年建成社会主义定向的高收入发达国家。
社会制度的结构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体制。其中,政治体制是指一个国家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目标而管理社会的制度、规定、法律和组织体系。在越南,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包括越南共产党、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政治社会组织等以及宪法、法律等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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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精神是干部职工为祖国、为人民服务而努力干事的动力源泉(图自越南政府报) |
在革命领导进程中,尤其是在国家革新开放事业中,我党一直重视建设并逐步完善政治体制,将此视为一项战略突破目标。其中,党的执政体制日益完善,并充分发挥国家的治理作用,市场与社会之间的调整关系定向日益清晰。这是推动革新事业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助于“国家以诸多发展亮点继续取得非常重要、全面的成果”,国家独立主权与和平环境得到维护,政治社会保持稳定,经济不断发展,国防安全得到切实保障,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国际地位和威望不断提升。
然而,我国政治体制的完善速度仍然缓慢,在某些方面尚未达到新阶段革命任务的要求,甚至变成了“瓶颈中的瓶颈”,一些法律、机制、政策、法规和行政程序相互矛盾、交叉,缺乏同步性,阻碍了发展事业。因此,我党在十四大上强调,同步建设并完善发展体制是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重点任务。其中,特别强调“完善政治体制是一项关键问题,旨在维护政治社会稳定,及时排除“瓶颈”和“障碍”,最大限度地利用一切资源实现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提高国家管理效率和效能,促进创新、数字化转型,提升国家竞争力,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建设一个和平、统一、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幸福的越南”。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们需要继续完善“党领导、国家政府管理、人民当家做主”的政治体系的运行机制,确保“人民为本”,人民是政治权力、国家权力和政治关系的主体,特别是与党、国家政府、越南祖国阵线及其成员政治、社会组织的关系。本质上旨在逐步完善政治体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促进国家繁荣富强、文明、幸福的积极性、创新能力、意志和渴望,注入新动力,凝聚社会共识,并不断加强和深化全国各族人民在建国和卫国事业中的大团结关系。
据此,首先必须继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越南共产党是执政党,也是社会主义政治体制中政治权力和国家权力的领导主体。党领导国家和社会,是我国政治体制存亡的一项重要原则,在2013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绝对不容忽视、偏离或否认。我国40年来全面、同步的革新开放事业的实践证明:“党的领导是决定越南革命事业取得一切胜利的根本因素”。因此,完善党的领导体制,要继续大力推动党的领导、执政方式,提高领导效力、效果和战斗力。
为了实现此目标,必须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胡志明“将我党建设成为真正道德和文明的政党”的思想,注重在政治、思想、道德、组织、干部各个方面建设廉洁、强大的政党,加强反腐败、反浪费的有效斗争力度。补充并完善党的领导、执政、领导方式,将“党领导、国家政府管理、人民当家做主”关系,尤其是党和国家政府之间的关系具体地体制化。同时,以主张思维转向行动、强烈行动的思维、从“说对”转向“做到”思维大力推动党的领导方式改革,制定、发布简单易懂、易记、易于实施的领导决议,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织、带头人的模范带头作用、责任感及“七敢”精神,制定各级党委、党组织的紧密、科学、具体、贴近实际的领导规章和工作制度,进而严格而有效地落实,彻底克服各级党委、党组织的包办、代办或领导松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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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人民服务是干部职工的本分、责任和荣誉(图自越南政府报) |
第二,从“管理、调控”转向“治理、创造、行动和发展”方向完善国家体制。这是越共十四大上政治体制完善的重点内容。越南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政治体制的“支柱”和中心。因此,完善治理、建造、行动、发展的国家体制,要继续完善立法、行政、司法各个国家机构之间的配合、监督机制,以便将权力、利益归为人民,真正成为属于人民、由人民做主、为人民服务、由越南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在代表人民群众的意志、意愿、权力的最高代表机构的国会,建立同步、完整、统一、公开透明、可行性大、开放、创造、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法律系统。检查、完善政府下属部级机构、两级地方行政机构的组织规定,建立现代化、一体化、公开透明、高效、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公共行政管理体系。完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职能、任务和有效运作,完善法律制度和司法保障体系,构建专业化、现代化、公正、严谨、廉洁的司法体系,服务于祖国和人民。构建现代化、高效、服务型、建设型国家治理体系,根据国情和地域特点科学合理地大力推进权力下放、委托制度。
第三,完善政治权力和国家权力控制的体制。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政治权力和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受到人民通过国家机关的委托行使权力。据此,完善我国的政治制度必须完善控制体系,重点在于完善政治权力和国家权力的控制机制,确保政治权力正确运作,不被“腐败”。这既是原则问题,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上的保障。因为,政治权力和国家权力的一个基本特征就是容易腐败。如果不严格、科学地控制,权力的“腐败”可以改变政治体制的本质,甚至导致其崩溃。已故总书记阮富仲曾经强调:“必须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因此,完善我国的权力控制制度要着力完善对国家机构的权力控制机制,完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权力控制机制,完善人民群众和媒体机构对党组织、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组织、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权力监督机制。这是一个极为切实有效的权力监督机制,所以要完善相关规章、规定,加强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批评。
第四,完善反腐败、反浪费、反对不正之风的制度,净化政治生态。反腐败、反浪费、反对不正之风的斗争是党的一项一贯政策和高度政治决心,是国家革新开放、发展大业的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诉求、信任和期望。因此,继续完善我国政治体制,需要继续完善反腐败、反浪费、反对不正之风的制度,净化政治生态。这些制度和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道德水准及权力控制机制,是基本因素,具有从根本反腐败行为的防范作用。因此,在贯彻防范为根本、长期,打击要坚持、无禁区、无例外、不论此人为何人、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压力等指导观点的基础上,本着“持续不断”、“惩一儆众”的方针和苏林总书记的指导思想,“坚持、决心、一致、全面、突破”,继续完善紧密的防范机制,以便做到“不可”腐败、“不敢”腐败、“不想”腐败、“不用”腐败。继续完善并提高反腐败、反浪费、反对不正之风的中央指导委员会和各省市相应机构的职能、任务、运作效果。着力克服党章、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完善党的检查监督机制和国家的检查、审计机制,防止腐败、浪费和不良现象。尽早制定反腐败、反浪费、反对不正之风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在全国范围统一实施。完善确保调查、起诉、审判、案件执行工作顺利实施的规定、机制,严惩腐败事务,有助于净化我国政治体系的干部队伍。
完善政治体制是促进我国民族崛起新纪元快速、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突破之一,更是关键问题,在党十四大文件中得到重视,体现我党的一贯思维、新思想及战略眼光。深入贯彻并有效落实党的观点是全党、全民、全军和整个政治体系的责任,是引领国家强大、繁荣发展、文明、幸福、稳步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动力和坚实“发射台”。(完)
作者:陆军学院阮士画副教授、博士、大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