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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雄厚的高质量预备役力量 满足卫国任务要求

预备役力量是越南人民军的组成部分。建设雄厚的高质量预备役力量是我党的战略主张,是整个政治体系和全民的责任,旨在巩固和增强国防潜力,满足新形势下卫国任务的要求。

在认真贯彻执行预备役力量法令的基础上,近年来全国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对该工作的领导指导工作得到紧密统一开展,按照党关于人民武装力量建设的观点与路线认真执行。各级党委、政府、全民、全军对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的意识与责任得到强化,出现积极转变。各地方和单位紧密配合,做好预备役军人培养、预备役军人和技术装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认真维持随时动员的检查、复查以及对预备役军人的政策制度保障。预备役单位的建设模式、预备役力量的训练工作得到改变,符合新形势下国家实际情况、军队强军任务和卫国任务的要求。到目前为止,预备役力量结构合理,保持高质量,按规定分配部署到各单位。从而,有助于建设强大的人民武装力量,满足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

河南省预备役力量在防守区演习中进行实弹射击训练

今后,世界及地区形势复杂多变,局部战争、武装竞赛、种族宗教冲突、领土主权争端、传统和非传统安全挑战日益加剧且愈演愈烈。对于我国,敌对势力通过狡猾的手段,大力推行“和平演变”战略,促进“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越南建国卫国任务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巩固增强国防安全实力,建立强大的全民国防。其中,建设雄厚的高质量预备役力量,弘扬“寓兵于农”、“无事则耕有事则战”的美好传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任务,应集中采取同步措施加以开展。

首先,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各单位党委、指挥员对预备备以力量建设任务的指导和领导。这是头等重要的原则和措施,对提高预备役力量建设的质量与效率就有决定性的意义。据此,各级各行各地及全军各单位应加大政治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和国防安全教育工作力度,让全民尤其是各级党委、政府、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和国家关于预备役力量建设的主张、观点和法律。认识上,应明确肯定,这是一项经常性的任务,置于各级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各级政府的调控之下,需要发挥整个政治体系、各部门、团体和全民的参与。基于此,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政府、指挥员对这一任务的的领导和指导。同时,根据单位和地方的实际情况,推动实施第九届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党对民兵自卫队和预备役力量的领导的16-CT/TW号指示、预备役力量法令,有效执行国防法、卫国战略、越南国防战略等。从实践经验出发,各部门、行业和地方应了解把握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中的要求、内容、原则和方法;进一步加强对预备役力量的国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军事机关在参谋、配合协调、指导和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骨干作用。国防部有关机构加强配合检查,了解把握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

第二,在符合实践发展的基础上,推动完善有关预备役力量建设的法律体系。近年来,党、政府、国防部颁布了多项指示和法律文件,对预备役力量建设提供指导和领导。因此,建设工作得到统一紧密有效开展,取得良好效果。然而,目前有关预备役力量建设的法律体系尤其是预备役力量法令存在着不足和问题,未能跟进新形势卫国任务的发展要求。党的主张和观点、2013年宪法有关预备役力量的规定未能得到体制化和具体化,法令若干内容与国防法、越南人民军军官法、职业军人与文职人员法、兵役法、民兵自卫队法等现行的与预备役力量有关的规定不一致、不同步。因此,应推动排查研究补充完善有关预备役力量的法律法规文件,特别是制定预备役力量法,为预备役力量建设提供充分的法律依据,为完善军事国防法律体系,满足新形势下建国卫国任务作出贡献。

为了开展这项工作,近年来,国防部就预备役力量法一事为党、政府、国会提供了参谋意见和建议,同时积极研究指导制定法案,呈上有关部门查阅,取得了初步的成果。今后,国防部各职能机关主动研究并提供参谋,预备役力量法得到通过后,帮助政府、国防部制定颁布有关执行法律的实施细则,制定同步的法律体系,创造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中的突破口。

第三,采取同步措施,提高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质量。在发挥所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各地军事机关应主动为地方党委与政府提供参谋意见和建议,做好预备役登记管理工作,包括人员和设备的登记和管理。加强与常设单位的紧密配合,做好检查复查工作,按规定安置预备役军人,实现灵活运用标准军事专业干部与地方简单部署相结合。为了克服动员资源和军事专业失衡问题,应为地方提供参谋,将动员区域与招兵地区紧密联系在一起进行规划,从每年招兵环节中培养预备役军人资源,特别注重资源困难地区。同时,从动用地方预算积极筛选和培养预备役军人,主动排查核对,任用、罢免预备役军人的指挥员职务,建立B框架干部队伍,确保数量质量。国防部职能机构朝着精简强大的方向,在符合军队组织编制调整方向和地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预备役单位的规模、组织方式。

与此同时,应进一步推动改革,提高预备役单位的训练备战质量,将其视为提高作战水平与能力的突破环节。各地方和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军委的765-NQ/QUTW号决议,推动改革预备役军人和预备役单位的训练内容与方法。本着“基本、切实、扎实”的训练方针,组织全面深入的训练,抓好核心把握重点,实现军事训练与政治教育和纪律锻炼相结合,培养官兵的政治本领。尤其是,重视B框架干部队伍的训练、各兵种和技术业务的预备役军人的军事专业转换训练。加强组织演习、实弹射击训练,调动力量参加防守区演习,检查随时动员工作,旨在历练和提高预备役单位的指挥能力、作战水平、协调配合能力。

第四,积极调动各种资源,为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提供保障。近年来,预备役力量建设的保障工作得到各部门、地方和单位的关注,按法律规定加以实施。然而,由于资源有限,尤其是训练场、武器装备、军营以及对预备役军人的补贴制度存在不足之处。为了提高预备役力量建设工作质量,应在符合国家经济情况的基础上,研究建议调整和完善预备役的政策制度。此外,各机关单位应为地方党委与政府提供参谋,积极调动各种资源,按照预备役力量法令和国家预算法的规定,为预备役力量建设任务合理分配预算。注重规划投资经费修建训练场,升级改造预备役力量训练保障的基础设施,购买技术设备为登记管理工作提供服务,做好预备役军人的制度政策工作,为提高这项工作的质量与效率注入动力。

预备役力量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因此,各级各行业、整个政治体系应充分发挥责任精神,按照党的主张与路线,根据地方和单位实际情况,加以开展,旨在建立雄厚的高质量预备役力量,满足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完)

作者:越共中央委员、越南人民军副总参谋长 阮新疆中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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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是党和国家的重大主张,是实现以和平方式坚定保卫祖国目标的国防活动的一个方面。近年来,融入国际和国防外交始终在中央军委、国防部的积极领导和指导下同步进行,大力推动创新,在双边和多边层面上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效,为巩固和发展越南与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关系作出贡献,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建设军队,增强国防实力,克服战争后果,促进与周边国家的合作;提升国家和军队在国际舞台上的地位和威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