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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是一切工作之根

第十二届七中全会已经颁布了关于“集中建设各级干部队伍,尤其是品德良好、能力强、权威大及与任务相适应的战略级干部”的26-NQ/TW号决议。其中确定好新形势建设干部队伍的观点、目标及措施。深入贯彻决议的精神就是建设与任务要求相适应的干部队伍的重要基础,让每一位干部称得起“工作之根”。

认识与深入贯彻胡志明关于干部与干部工作的思想,同时从革命领导过程的客观要求出发,我党特别重视建设一支品德良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满足每一个历史时期所提出的任务要求。从越共八大以来,政治局、书记处已经颁布了关于干部队伍142份文件,其中专项决议7份、指示7份、结论18项、规定及规章52份、通知书17份、细则41份。因此,各级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重要结果。干部队伍在各个方面日益发展与成熟,接受本科生、研究生教育的干部数量占全国人口的7.3%。干部年龄、性别、民族、行业结构更加平衡、合理。在中央级各部门工作年龄40岁以下的领导、管理干部比例达6.22%,省级的为6.41%,35岁以下的县级干部比例为6.5%。由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管理并在地方工作的女性干部从10%增至20%,在中央及部门工作的女性干部比例达13.03%。干部规划来源丰富,基本上确保各年龄、世代间的传承。干部队伍大部分有坚定的思想立场,坚持民族独立与社会主义的目标和理想,拥有简朴的道德和生活作风,以身作则,遵纪守法意识强,一直锻炼、努力、奋发图强,完成被交付的任务,许多干部活跃、创意、对国际融入趋势以及国际工作环境快速适应。各级干部队伍的发展和成熟为30多年来的革新开放、建国与卫国事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巨大成就做出重要贡献。

然而,总体上看,我国干部队伍多而不强。表现为,许多地方仍然发生干部多余与缺少并存的现象,各行业、领域间的干部结构不太合理,各级部门间缺乏沟通机制,在许多领域上缺乏优秀的领导干部、尖端的科学家、专家。在各个部门工作的由中央管理的56岁以上的干部比例占56.86%。在中央级机关工作的少数民族公务员比例只占5%,在省级机关工作的为14.7%,低于全国的平均比例。各领域、行业的干部结构不太合理,从事经济学、法律学专业的战略级干部比例占60.49%,而科技干部及从事国际合作工作的干部占16.56%,从事党建与国家管理专业的干部只达8.36%。包括战略级干部在内的一些领导、管理干部权威低,工作能力与品德尚未与任务需要对称,缺乏榜样性,尚未做到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出现腐败、浪费、消极、利益群体等不良行为。不少干部在思想政治、道德、生活作风方面上蜕化,具有“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表现。10年来,属于中央党委企业组的各集团、总公司里发现7000多违法案件,其中受刑事处理案件280起,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干部1700名,受法律处分181名。

上面所述的缺陷原因繁多,主要是一些党组织、各级党委的认识水平与责任感不高,干部工作的一些内容缓慢改良。分级与分权尚未与组织和带头人的责任联系在一起,尚未与权力的严谨检查、监督、控制结合在一起。干部评价工作缓慢改革,尚未正确反映干部实质,所以有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虽然正确遵守流程,但是没有选好品德良好、能力强、权威大的干部。祖国阵线及政治社会团体的社会监督、反辩作用对干部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尚未满足实践提出的要求。

当前,我国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新任务、要求。革新开放事业及国际融入程度日益深化,比以往更为复杂、艰巨。国际与地区形势错综复杂、跌宕起伏。在全球化背景下进行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对捍卫祖国的事业既带来许多机遇又提出巨大的挑战。我党指出的四个危机仍然存在,有的方面更为激烈。下一阶段是在战争中锻炼、成长、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得以培训的老一代干部与在和平环境中成长、在许多国家接受过不同政治体制的教育的新一代干部的转移阶段。此背景需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以便成功实现“将干部,尤其是战略级干部建设成为品德良好、能力强、权威大、与任务要求相适应、数量充足、质量与结构符合于经济社会发展及祖国捍卫事业要求的干部队伍,确保各世代间的连续、稳健传承,足够领导能力力争到2030年将我国建设成为走向现代化的工业国,到2045年将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定向的先进工业国,为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日益繁华、幸福的国家而奋斗”的目标。

为了实现此目标,干部队伍建设过程中必须掌握以下的各个观点:干部是革命成败的决定性因素,干部工作是党建工作及政治体系的“关键”环节,党对干部工作及干部队伍管理作出直接、全面的领导,遵守并按照客观规律行动,惊颤改良干部工作,使之符合于实践情况,深入贯彻干部工作中的政治路线与干部路线之间关系的原则、阶级与广泛团结的观点,干部队伍建设是整个政治体系,直接是各级党委、党组织,先是带头人及以干部组织机构为核心的党的参谋机构的责任。同时,同步实行提高认识水平、加大党员干部政治思想、道德、生活作风的教育力度等主要任务与措施,继续改良并提高干部工作的质量、效果,建设品德良好、能力强、权威大、满足新时期要求的各级干部,集中建设与任务要求对称的战略级干部,对干部工作做出严谨的权力监控,反对卖官鬻爵现象充分发挥人民在干部工作中的参与作用,提高参谋工作质量,对干部组织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总结给予重视。

对上面所述的任务、措施的贯彻和实施必须针对解决好“两个核心”和“五个突破”。“两个核心”即继续大力、全面、同步、有效推动干部工作,集中建设战略级干部、各级党委书记、各级带头人与分级、分权、加强权力检查、监督、监控体制并行。“五个突破”就是改良干部评价工作,严谨监控干部的权力,一贯实行在条件良好的地方不许安排省级、县级书记为本地人的主张,对薪水和住宅政策进行改革,以便给全心全意努力工作的注入动力,完善体制,让党员干部实在想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让人民参与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干部是一切工作之根,干部队伍建设是头等重要任务,是党的经常性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的投入式长久而稳健发展的投入。党的许多文件多次涉及到这些思想,但是本次的决议颇有新的内容,突出的是“集中建设战略级干部”的主张,将此视为干部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党的极为重要为题,决定革命的成败、体制的存亡。该主张出发于战略级干部队伍的特别重要作用,不仅决定路线的组织、开展的效果,而且影响到路线的制定。另外,本主张进入生活时将会推动认识方面的转变,给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创造突破口,使之更为集中、具有重心、重点。另一个亮点是中央提出解决两种关系的任务:(1)法规标准化、严格遵纪守法与制定政策、创造环境、条件推动干部的创新及保护干部的关系。(2)分级、分权与检查、监督、权限和责任的制约、权力监控、严格处理违法行为等关系。解决好这两种关系将会有效克服干部工作迟钝、保守、缺乏遵纪守法意识、不确定好责任或者独断独行排斥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人的意志和能力等薄弱环节。另外主张不得安排省委、县委书记为本地人也是当前情况的突出点,有助于处理干部评价、选拔任用过程中的地方局部状况、留情、亲戚关系等现象。

干部是决定革命成败的因素,干部工作是党建工作及政治体系的“关键”环节。因此,干部队伍建设必须放在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背景之中,必须与整个政治体系的组织机构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在深入贯彻十二届26-NQ/TW号决议提出的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观点、目标、任务、措施的同时,当前的干部队伍建设任务必须与关于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的十二届04-NQ/TW号决议以及关于继续改良、部署政治体系机构的十二届18-NQ/TW号决议的实施联系在一起。同时与十二届政治局颁布的关于“推动学习和践行胡志明思想、道德、作风榜样” 05-CT/TW号指示的有效实施结合在一起。

为了有效实行26-NQ/TW号决议,在学习、深入贯彻本决议的同时,所有的各级党委、党组织、党员,尤其是政治体系的各级带头人必须定下很大的决心,提高树立榜样的责任,对严格、创新落实干部工作的各项内容坚持身先士卒。如此,干部工作才能为党、国家选出才德兼备的好干部,满足新形势建国与卫国事业的要求。(完)

作者:阮玉回中将、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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