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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胡志明共青团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

胡志明共青团是越南青年的政治社会组织、党值得信赖的后备力量、革命先锋力量、青年的社会主义学校、关心和照顾年轻人合法权益的代表,同时也是越南青年运动和组织的政治骨干力量。越共十大于2008年7月25日颁布关于推动工业化现代化建设是旗下加强党对青年工作的领导的25-NQ/TW号决议肯定,党对青年工作予以领导并对胡志明共青团保持直接领导作用。共青团强大建设是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前开展党建工作的内容。

黎国峰同志与青年团员交流经验

充分认识到这一任务的重要性,近年来胡志明共青团发挥好自己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团部将其视为一项重要任务,并积极采取同步措施,有效开展这项重任,日益得到认可。

将党的主张与政策予以具体化,并加以积极宣传,尤其是有关青年工作的主张、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越南民族和共青团的历史和传统等。宣传形式多样化,包括:在线学习、网上测试、网上写作、短片制作、宣传思维版图、普及决议。组织政治生活:“新时期青年的革命之路”、“在党的旗帜下自豪向前迈进”、“思念胡伯伯,我心更明亮”、主题为“照亮的光”的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知识比赛等等。

积极参加斗争维护党的思想基础,斗争批驳敌对势力破坏党思想、纲领、政治路线的错误观点和论调。及时解决青年所发生的思想问题,尤其是世界及地区局势变动,确保战斗性、说服性和有效性,为每个地方和机关单位的政治任务提供服务。从而,斗争遏制打击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腐化、“自我演变”、“自我转化”表现,挫败敌对势“和平演变”的阴谋和手段,为党纯洁健康建设作出贡献。

发挥共青团在党组织建设工作中的作用。其中,着重于培养提高团圆的质量,并推荐入党。继续促进落实第九届胡志明共青团中央常务委员会于2008年11月31日作出的第138-KL /TWDTN号结论意见,加快实施“青年团员努力奋斗成为越南共产党党员”的运动。同时,在越南共产党建党之际积极开展活动:“把优秀青年名单交给党考虑接纳”、“党旗下向前迈进”政治活动,“党与青年,青年与党”的论坛。此外,各级团组织有效开展革命行动、志愿行动,将其视为青年奋斗和锻炼的机会,让青年团员有机会体会成长。在此基础上,培养和引进合格的干部,为党委政府建立干部队伍。

作为年轻人的社会主义学校,近年来,各级团部有效开展党道德建设工作。团员青年道德教育得到积极开展,本着重视价值、生活方式、标准行为准则的方针,加大教育工作力度。各级团部加快执行越共第十一届中央书记处于2015年3月24日颁布的第42-CT /TW号指示,“2015-2030年阶段加强党对年青一代革命理想、道德作风、文明生活方式教育事业的领导”;第十二届中央政治局的五号指示“促进学习与践行胡志明的思想、道德和风格”;中央政治局第55-QD/TW号规定关于“党员干部发挥率先垂范作用的当务之急”,四中全会关于党建设与整顿工作的决议,为形成青年仁爱、情义、责任感、社会意识作出贡献。

通过有效执行关于“越南祖国阵线和社会政治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批评条例”的第217-QD/TW号决定,中央政治局于2013年12月12日颁布的218-QD/TW号决定“关于越南祖国阵线,社会政治组织和人民献计献策参加党政建设。就青年与青年工作内容,积极监督党的主张与决议及国家的政策与法律,其中包括2011-2020年阶段越南青年发展战略,胡志明共青团干部规定及相关政策,积极主动参与有关青年问题等文件草案的审核。

以上结果肯定了:胡志明共青团在党的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共青团强大建设是党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向前迈出的一步,是建立和准备一支可靠的后备队伍的过程,为越南共产党增添力量。

继续发挥所取得的成果,实现建设有理想、有抱负创业立身的“又红又专”的青年队伍,实现“民富国强民主公平文明”的目标。同时,发挥团组织在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各级团部应继续指导和集中精力有效实施以下关键解决措施:

第一,继续教育和提高各级团部干部、青年团员的意识,建设和保护党和政治制度;将其视为青年团员的责任与政治权利,是各级团部的经常性重要任务。加大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认真贯彻党的主张与路线,国家的政策与法律,强化团员青年对党政治意识思想的认识,努力维护党的政治纲领与路线。让团干部、青年团员参加党政建设,积极参加反贪反腐,防止政治思想衰退、道德败坏、“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等表现。

第二,推动落实“团员努力奋斗成为越南共产党党员”的运动。为此,有必要发现和选择优秀团员并加以以培养,创造资源并提高优秀团员的质量,供党考虑和接纳。注重推荐直接参加生产的优秀团员、学生、农村青年以及武装力量、少数民族的团干部、知识分子。完善选拔培养和介绍精英成员入党以供考虑和接纳。

第三,协调总结第十届越共中央委员会关于“推动工业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加强党在对青年工作的领导”的第25-NQ/TW号决议,向党和国家提出青少年指导方针和政策,积极引进合格和成熟的干部,以充实到各级党委,机关和社会政治组织。

第四,提高各级团组织进行社会监督批评的质量,特别是针对青少年法律文件、政策草案,监督法律政策的执行。主动履行越南祖国阵线的成员职责,并执行与其他社会政治组织的协调计划。选择社会反辩和监督规定实施过程中的紧急和热点问题,以便于执行党的主张与路线,国家的政策与法律,社会热点问题以及与青年工作有关的问题。

第五,革新和提高革命行动的有效性,以促进年轻人在建设和保卫祖国方面的先锋作用、志愿服务和创造力。各级团部应在执行地方和单位政治任务弘扬青年先锋精神,并有效开展三个革命行动:“志愿青年”、“创新青年”、“青年先锋捍卫祖国”,继续保持特定的运动。着重同步执行与青年有关的三个方案:“与青年学习相伴”、“与青年人同行创业立身”、“与青年同行一起训练和发展生活技能,改善体能、文化和精神生活”。

参加党纯洁健康建设是胡志明共青团的政治任务与责任。各级团部、每个干部团员要主动发挥先锋创造精神,履行好职责和任务,建设强大的团组织,积极修养和锻炼,奋斗成为“又红又专”的共产党员,这是参加建设一个真正廉洁,强大的越南共产党,加强领导能力的实际行动;满足建国卫国事业的要求。(完)

 

作者:越共中央候补委员、胡志明共青团第一书记 黎国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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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各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努力建设富强、繁荣、文明、幸福的国家
各民族大团结是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一贯内容,是伟大力量的源泉,是建国卫国事业胜利的决定性因素。我党在2023年11月24日关于“弘扬各民族大团结传统和力量,建设日益繁荣和幸福的国家”的43-NQ/TW号决议继续肯定了这一观点。特别是,决议明确需要深入贯彻、具体化并坚决、创造性、有效地组织实施,符合各主体、各社会阶层、各地方、各地区的特点的观点、目标和措施。